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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于政和县熊山街道南庄外洋路18号房产

起拍价:

¥86.87万

将于9月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政和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钟法官:电话1:18960659161电话2:0599-333691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19万

保证金:

¥15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起拍价:

¥86.87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3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350.0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房产)情况介绍摘录自福建华审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闽华审评报字(2022)139号评估报告书。拍品名称被执行人刘美山、吴晓红名下共同所有的一处坐落于政和县熊山街道南庄外洋路18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政房权证字第201100844-1号、201100844-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政国用(2000)字第20110号]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房屋所有权证号:政房权证字第201100844-1号、201100844-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政国用(2000)字第20110号拍品所有人刘美山、吴晓红拍品现状用途及性质1、用途:住宅。2、使用权类型:出让。租赁情况无钥匙无配套情况消防、给水、排水、电等设施齐全,配备步行梯,使用正常。权利限制情况1、被法院查封。2、房产有抵押权人。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被执行人刘美山、吴晓红名下共同所有的一处坐落于政和县熊山街道南庄外洋路18号房产。2、房屋所有权证号:政房权证字第201100844-1号、201100844-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政国用(2000)字第20110号。3、限购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相关组织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详见拍卖须知第三条。
4、税费负担情况: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
5、物业情况:为自建房,由产权人自行管理,安防系统一般。
6、交通状况:周边有外洋路、南大街等城市交通主次干道,路网密集度较好,交通通达度较好。
7、房屋四至:东邻民宅;南邻巷道;西邻通道;北邻外洋路。(以上介绍具体详见评估报告结合现场察看)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福建省政和县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9月8日10时至2022年9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政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66.7313317.199764572171Youboc&user_id=2068766198,户名:政和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以下单位和个人为限购对象: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9月1日10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5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5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特别提醒:
1、本次评估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分摊的土地是有权(含土地出让金),不含家具、家电等动产及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2、该房产的不动产权证能否过户,请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3、被执行人三代亲属均居住在此。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2年9月23日15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政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政和县支行,账号:35050167770700000468-003994),(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政和县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政和县南大街13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买受人须承担因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交付拍卖标的物的风险)。

十、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变卖),并且买受人竞买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变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没有裁定重新拍卖(变卖)的,不予退还的保证金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本院概不负责。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599-332138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0599-3336916               政和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福建省政和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8日10时至2022年9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政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66.7313317.199764572171Youboc&user_id=2068766198,户名:政和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刘美山、吴晓红名下共同所有的一处坐落于政和县熊山街道南庄外洋路18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政房权证字第201100844-1号、201100844-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政国用(2000)字第20110号]。
1、房屋建筑面积为350.02平方米,房屋占地面积68.06平方米。
2、使用权面积70.8平方米。
3、建筑物的总层数为5层。
4、层高:1-3层层高均约3.2米,4-5层层高均约2.9米。
5、使用权类型:出让。
6、规划用途:住宅。
7、筑物结构:混合结构建筑物。
8、空间布局为“一层 1 室 1 厅 1 厨 1 卫;二层 2 室 1 厅 1 卫;三层 1 室 1 厅 1 厨 1 卫;四层 2 室 1 厅 1 卫;五层 1 室 1 厨 1 卫 1 露台”。
9、方位:位于政和县熊山街道外洋路南侧,土地等级属于政和县城区三级住宅用地。
10、房屋四至:东邻民宅;南邻巷道;西邻通道;北邻外洋路。11、朝向:南北朝向;12、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内已建成自建房,开发程度高;13、基础设施:供电、供水、道路、交通齐全,基础配套设施较完善;14、室内装修:室内总体为简单装修,具体装修结合现场察看。15、交通状况:周边有外洋路、南大街等城市交通主次干道,路网密集度较好,交通通达度较好。16、临路状况:出入口临外洋路,临路状况较好。17、住宅聚集度:周边多为自建房,入住率高,居住聚集度较高。18、公共服务设施:区域内有永辉超市(政和福地店);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村信用社等银行营业网点;有政和县医院;有政和南门小学、政和第一中学等学校,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 19、地形地势:地势平坦,高度与相邻土地、道路适宜,自然排水通畅,被洪水淹没、积水的可能性小。20、设施设备:消防、给水、排水、电等设施齐全,配备步行梯,使用正常。21、外观:外墙贴面砖,外观一般。22、新旧程度:约于 1998 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评估基准日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 26 年,按直线法测算成新率为 52%,成新度一般。23、物业管理:为自建房,由产权人自行管理,安防系统一般。祥见评估报告书结合现场察看。起拍价:86.87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8月25日起至2022年9月7日16时止接受咨询(上班时间),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的风险。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的有关数据以评估报告为准。若该标的物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买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初始登记、变更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拍卖人无涉。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及历史欠缴税费先由买受人垫付,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竞买人垫付后,在本案拍卖款项发放之前,持相关凭证到本院申请返还。本院在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执行费用等费用后的范围内,予以退还。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以及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单位查询了解,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请自行到各银行咨询,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醒:
1、本次评估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分摊的土地是有权(含土地出让金),不含家具、家电等动产及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2、该房产的不动产权证能否过户,请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3、被执行人三代亲属均居住在此。

八、拍卖标的物如有存在违法违规搭建部分建筑物或占用公共部分建筑物,则就该部分建筑物能否重新办理产权、过户或拆除(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以及标的物本身能否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等有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律法规政策的处理,买受人应事先自行了解清楚拍卖标的物的情况和向当地政府相应部门了解清楚有关行政法律法规政策,自行承担上述风险。与拍卖人无涉。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22年9月23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政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政和县支行,账号:35050167770700000468-00399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9-3336916
监督电话:0599-3321386
联系地址:福建省政和县人民法院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政和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房产)情况介绍摘录自福建华审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闽华审评报字(2022)139号评估报告书。

上一条:邵武市后衙街1号6-7层604室的房产

下一条:政和县熊山东大路139号西侧幢4层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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