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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覃塘区樟木乡东兴街房地产[贵港房权证覃塘区字第10113861号;贵国用(2013)第1274号]

起拍价:

¥103.6252万

将于8月2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韦法官:电话1:19978579158电话2:0775-465086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103.6252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起拍价:

¥103.6252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468.5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预售”,预售房需两次过户、两次交税,具体咨询法院和房产交易部门。

2.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房产参考信息:贵港市覃塘区樟木乡东兴街,房产证号:贵港房权证覃塘区字第10113861号;土地证号:贵国用(2013)第1274号。建筑面积:468.55㎡;占地面积:109.20㎡。用途:住宅。抵押权人:广西贵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里支行。

竞买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竞  买  须  知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22日10时至2022年8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5/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607.aR5OWv,户名: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认真阅读以下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物所欠的保管、物业等费用及违章、过户等由买受人负担。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拍卖物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拍卖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日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拍卖开始后补交无效。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未递交委托手续及未确认委托资格,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 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 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 第(一)至第(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本院确认资格并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拍卖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院在开拍前一个工作日将经确认的优先权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录入平台系统。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拍卖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拍卖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拍卖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加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九、【拍卖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法院及辅助机构对拍卖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物瑕疵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卖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未实地看样核对拍卖物参数的,如拍卖物与产权证载明参数不一致而无法过户等的问题由买受人负担,法院不承担因无法过户产生的任何责任。 

十、【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账号:904412010115831888,开户银行:广西贵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覃塘支行,汇款请备注:(2022)桂0804执589号拍卖款]。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网拍辅助机构向意向竞买人提供拍卖物咨询、看样、指导报名为免费服务。如买受人需要辅助机构提供代办过户、按揭贷款等收费服务,可自行与辅助机构协商,与本院无关。  

十二、【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拍卖按揭贷款的竞买人竞拍成功的,如银行未完成贷款审查等其他原因导致未能依约及时发放贷款的,买受人均应按照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缴纳尾款,逾期缴纳尾款视为悔拍处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拍卖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拍卖物的交接预计需要3-6个月。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物的确权裁定等材料的具体领取时间,以法院通知的时间为准。法院不负责对拍卖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拍卖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如在拍卖物交接阶段遇到不可抗力、政策等因素,法院将不负责拍卖物的交接。案件情况复杂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交付时间会延长且不确定,对房屋过户交付有时间要求的竞买人,请慎重考虑是否参加竞买。拍卖物需要过户办证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依法缴纳,未明确规定负担主体的部分由买受人承担。拍卖物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从拍卖款中扣除,由买受人承担。拍卖物如有欠费(物业费、水电费等),不从拍卖款扣除,由买受人承担。拍卖物交付产生的费用(强制开锁、物品搬运、人工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如物品无人认领,买受人提供物品保管场地。拍卖物如果是预售(未办理产权证),如过户时产生二次过户的,二次过户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务必到产权部门确认过户税费情况。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拍卖物按现状处置,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需修缮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拍卖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拍卖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咨询电话:0775-4650863    
举报监督电话:0775-4650833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竞拍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第一次)本院定于2022年8月22日10时至2022年8月23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5/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607.aR5OWv,户名: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拍卖物:位于贵港市覃塘区樟木乡东兴街。房产参考信息:贵港市覃塘区樟木乡东兴街,房产证号:贵港房权证覃塘区字第10113861号;土地证号:贵国用(2013)第1274号。建筑面积:468.55㎡;占地面积:109.20㎡。用途:住宅。抵押权人:广西贵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里支行。【特别提醒】:1.拍卖物如欠物业水电费、保管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应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税法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和费,未明确规定负担主体的部分由买受人承担。如过户时产生二次过户的,二次过户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务必到产权部门确认过户税费情况。2.拍卖物按现状处置,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需修缮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案件有新的进展,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在公告期间可能对拍卖物的现状描述进行修改,请竞买人在出价前再仔细阅读本公告。

二、竞价时间、起拍价、保证金: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8月22日10时至2022年8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起拍价:1036252元,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次。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日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拍卖开始后补交无效。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前3日到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次拍卖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与本次拍卖物有关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符法律规定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规章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竞买报名方式: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次拍卖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账号:904412010115831888,开户银行:广西贵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覃塘支行,汇款请备注:(2022)桂0804执589号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物的任何担保。拍卖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物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物现状的确认。未实地看样核对拍卖物参数的,如拍卖物与产权证载明参数不一致而无法过户等的问题由买受人负担,法院不承担因无法过户产生的任何责任。

七、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风险提醒】:1. 拍卖物如欠物业水电费、保管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不从拍卖款扣除,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欠费情况。2.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到产权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交易双方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税法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和费,未明确规定负担主体的部分由买受人承担。拍卖物交付产生的费用(强制开锁、物品搬运、人工等)由买受人承担,如物品无人认领,买受人提供物品保管场地。3.拍卖物按现状处置,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需修缮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物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从拍卖款中扣除,由买受人承担。如过户时产生二次过户的,二次过户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务必到产权部门确认过户税费情况。4.拍卖物的实际交付、产权过户、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交付时间一般要三到六个月,案件情况复杂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交付时间会延长且不确定,对拍卖物过户交付有时间要求的竞买人,请慎重考虑是否参加竞买。5.部分拍卖物因政策、开发商、拍卖物违建等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按照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务必到相关部门确认是否能办理,法院不承担因无法过户产生的任何责任。6.拍卖物不涉及户口迁出问题,买受人是否能办理户口登记,请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九、对上述拍卖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七日与本院联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第十六条的规定:无法通知的当事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拍卖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咨询电话:0775-4650863
举报监督电话:0775-4650833
联系地址: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中山大道7号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标的详情

房产参考信息:贵港市覃塘区樟木乡东兴街,房产证号:贵港房权证覃塘区字第10113861号;土地证号:贵国用(2013)第1274号。建筑面积:468.55㎡;占地面积:109.20㎡。用途:住宅。抵押权人:广西贵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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