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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长安】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7号盛世长安小区15幢10701室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号:陕(2020)长安区不动产权第0001943号)及装修附着物

起拍价:

¥128.1682万

将于8月1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神木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任法官:电话1:0912-8307126电话2:0912-830712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42.4091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28.1682万

单价:

¥1.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盛世长安(2005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92.6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神木市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8月17日10时起至2022年8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神木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912/0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534.Whbl1p)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7号盛世长安小区15幢10701室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号:陕(2020)长安区不动产权第0001943号)及装修附着物。   (1)房屋权属状况: 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7号盛世长安小区15幢10701室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号:陕(2020)长安区不动产权第0001943号)及装修附着物,建筑物总层数为18层,房屋所在层数为7层,建筑物面积为92.61平方米(登记面积),朝向西,房屋户型为3室2厅1卫1厨,简装。
(2)土地权属状况:产权证号:0001943,使用权面积:92.61平方米,批准用途:住宅。   (3)房屋现状:现房屋由被执行人自己居住,未腾空。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登记或变更登记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本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需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5日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已由执行承办人通知,未接到通知的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承办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距拍卖开始3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中缴纳足够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可自行实地看样,本院不组织本标的物实地看样。报名参与的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上成交后7日(遇节假日顺延)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城区支行,户名:神木市人民法院案款,帐号:2800080000000390072173,开户联行号:402806200534)。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拍卖成交确认书送达买受人,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交清余款后,可自行办理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另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公共维修基金、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一并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物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的,所需缴纳的税费(含二次税费缴纳)由买受人按登记机关要求缴纳,标的物在未处置前已存在的费用也一并由买受人负担。拍卖标的物不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买受人可在条件具备时自行办理。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可能尚欠应缴纳的相关国家规费,竞买人在办理产权证时,由竞买人承担。能否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登记或变更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不承担登记或变更登记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买受人竞拍成功后应当在5日内,书面向本院提交房屋所在地城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购房资格证明,经审查通过视为竞买成功;因买受人在房屋所在地城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若提交虚假购房资格证明,其造成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买受人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逾期办理产生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时,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登记或变更登记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912-8301749 任法官:0912-8307126
法院咨询电话:0912-830712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神木市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日

竞拍公告

神木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7号盛世长安小区15幢10701室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号:陕(2020)长安区不动产权第0001943号)及装修附着物的公告温馨提示:
1、我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均上网公开可查,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要了解标的物的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2、对于社会上的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费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神木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17日10时起至2022年8月18日10时止在神木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7号盛世长安小区15幢10701室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号:陕(2020)长安区不动产权第0001943号)及装修附着物。   (1)房屋权属状况: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7号盛世长安小区15幢10701室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号:陕(2020)长安区不动产权第0001943号)及装修附着物,建筑物总层数为18层,房屋所在层数为7层,建筑物面积为92.61平方米(登记面积),朝向西,房屋户型为3室2厅1卫1厨,简装。
(2)土地权属状况:产权证号:0001943,使用权面积:92.61平方米,批准用途:住宅。   (3)房屋现状:现房屋由被执行人自己居住,未腾空。起拍价:128.1682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月17日10时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本标的物在拍卖期间已委托陕西信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提供咨询,咨询电话:0912-8307127。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可自行实地看样,本院不组织本标的物实地看样。报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屋所在地城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房屋所在地城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神木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承担拍卖辅助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亦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果参与竞买人(含企业)未开设淘宝账户,可以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以代理人的个人账户代为竞买,但必须在距拍卖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我院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双方到本院办理授权委托手续予以备案,如未事先办理委托手续备案,本次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共同出资按份竞买拍卖标的,应在距拍卖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到我院提供共同竞买协议等相关材料予以备案,未办理备案手续的,本次拍卖视为参拍人单方竞买。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调查详情并承担(或其他约定方式)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应在收到成交过户裁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逾期办理产生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电视、电话、物业等相关配套项目的过户登记、申请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如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8月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已由执行承办人通知,未接到通知的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承办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距拍卖开始3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本院在未向买受人送达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裁定书以及财产未实际交付前,因案情需要,本院有权撤销此次拍卖,并通过买受人网络预留信息通知买受人在指定期限内领取保证金及已缴纳尾款,逾期未领取造成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

二、拍卖余款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城区支行,户名:神木市人民法院案款,帐号:2800080000000390072173,开户联行号:40280620053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12-830174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任法官:0912-8307126陕西信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912-830712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神木市人民法院2022年8月1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拍卖位于西安市曲江新区新开门南路曲池东岸小区B区二期5-7地库B016车位

下一条:[枫叶苑南区] 西安市高新区枫叶苑高层区5号楼4幢118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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