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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索河路东段南侧(京城花园6号楼)3单元6层605号房产

起拍价:

¥50.0288万

将于8月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巩义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陈老师:手机:1359252050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78.17万

保证金:

¥6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50.0288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4折

贷款支持:

一键贷款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24.6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豫高法[2018]190号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十八条
1、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处理。
2、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3、恶意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变卖须知

变 卖 须 知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8日10时至2022年10月7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09 ,户名:巩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位于荥阳市索河路东段南侧(京城花园6号楼)3单元6层605号房产,坐落于荥阳市京城路与索河路交汇处东南角,不动产权证号为荥0801003310号,混合结构,南北朝向,总层数为6层,位于第6,7层,套内复式,一梯一户,建筑面积为224.63㎡。配套设施:水、电、通讯、宽带网、天然气、暖气、消防等设施。估价范围包括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室内不可拆除装饰装修的价值,不包含其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动产价值及其它债权债务等。特别提醒:1.该标的物有抵押;2.本次拍卖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本院司法拍卖的商品住房已纳入限购政策范围,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执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天向巩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巩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物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8月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九、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预缴款,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50.0288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竞买成交之日起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并在付款完成后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河南省巩义市建设路中段)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交付拍卖标的物(或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巩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巩义支行,账号:9920 1880 1900 00464)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经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的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1-8566889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359252050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变卖公告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关于变卖荥阳市索河路东段南侧(京城花园6号楼)3单元6层605号房产的公告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8日10时至2022年10月7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09 ,户名:巩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荥阳市索河路东段南侧(京城花园6号楼)3单元6层605号房产,坐落于荥阳市京城路与索河路交汇处东南角,不动产权证号为荥0801003310号,混合结构,南北朝向,总层数为6层,位于第6,7层,套内复式,一梯一户,建筑面积为224.63㎡。配套设施:水、电、通讯、宽带网、天然气、暖气、消防等设施。估价范围包括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室内不可拆除装饰装修的价值,不包含其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动产价值及其它债权债务等。起拍价:50.0288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特别提醒:1.该标的物有抵押;2.本次拍卖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本院司法拍卖的商品住房已纳入限购政策范围,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执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天向巩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巩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物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7月22日起至2022年8月6日16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统一看样时间为2022年8月5日下午3点,有意者请联系电话:13838242960(王老师)。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开始前三天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变卖成交后,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该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注意事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3w.3064813.a214dqe.54.YmWamV&path=sf-helpcenter-qa#c1 

十一、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买成交之日起五日内缴纳: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巩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巩义支行,账号:9920 1880 1900 00464)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的真实身份并公示。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及其他变卖资料。
举报监督电话:0371-85668899标的物
咨询电话:13592520501(陈老师)
联系地址:巩义市新兴路27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豫郑诚信评字[2022]B040178A号评估报告)

上一条: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6号5号楼6层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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