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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梧桐街道旭水大道西二段366号5-1-1601号住宅用房

起拍价:

¥45.6万

将于7月3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青神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四川眉山阳光拍卖有限公司:电话1:18909037676电话2:400-880268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57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45.6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5.4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品位置自贡市荣县梧桐街道旭水大道西二段366号5-1-1601号执行案号(2022)川1425执58号不动产权证号川(2022)荣县不动产权第0002474号查封情况本院查封抵押权人/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95.4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4.51平方米所在楼层/总层数第16层/27层装修清水户型3/2/1/2,具体情况以自行实地查看为准房屋现状空置;提供文件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备注: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自买受人领取过户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须知



一、青神县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7月30日10时至2022年7月31日10时(延时的除外)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3/15)进行拍卖。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拍卖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以不动产中心登记的为准。本院及助拍公司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委托手续应在拍卖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网实名注册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须在拍卖前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参加竞拍申请,本院确认资格后可参加竞拍。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3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3万元。

七、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本院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发放的不动产权证或房权证、土地证实际证载面积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若面积及其他事项存在差异,不影响此次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将拍卖成交剩余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青神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案款,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神县支行,行号:403665900081,账号:95100801000190001812763)。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涉及的买卖双方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等,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视、讯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气、视、讯、物业管理、排污、看管费等所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竞买人责任自负。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看样电话:18909037676、400-880-2683
本院监督电话:028-38862120本院地址: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中岩路86号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青神县人民法院2022年7月14日

竞拍公告

青神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30日10时至2022年7月31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青神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3/15,户名:青神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梧桐街道旭水大道西二段366号5-1-1601号住宅用房。建筑面积95.46㎡。规划用途为住宅。起拍价:45.6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及其整倍数)注: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眉山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该公司统一安排)。四川眉山阳光拍卖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8909037676    400-880-2683邓女士。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示:执行部门负责交付标的物,缴纳全额成交款后根据执行部门案件执行情况而定交付时间。有意者可以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各意向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开拍前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因不符合过户条件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标的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应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缴纳的一切过户税费。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十、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淘宝系统将对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1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青神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案款,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神县支行,行号:403665900081,账号:95100801000190001812763)。备注“执行案号+某某(竞得标的物名称)余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若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 咨询看样电话:18909037676、400-880-2683
本院监督电话:028-38862120本院地址: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中岩路86号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青神县人民法院2022年7月14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四川省荣县旭阳镇荣州大道一段377-1-3-5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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