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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槐荫区腊山张家庄小区新4号楼(腊山张庄新区一区2号楼)2-101及1号储藏室

起拍价:

¥60万

将于8月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电话:0531-8503022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74.92万

保证金:

¥12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60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张庄新区标的物评估报告及拍卖裁定书.pdf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3日10时至2022年10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sf.taobao.com/0531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变卖标的:济南市槐荫区腊山张家庄小区新4号楼(实际地址为腊山张庄新区一区2号楼2-101室及1号储藏室)住宅建筑面积:120㎡    楼层:
1、-1/7 房屋性质:村集体拆迁安置住房(无证)  建成时间:2006年起拍价:600000元   保证金:120000元   加价幅度:5000元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按法律规定承担,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买受人去办理过户过程中先行垫付,凭缴税凭证来法院领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3、该房产为拆迁安置住房,无房产证。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该房产仅限张家庄集体村民竞买,非该村村民请勿报名参加本次竞买活动,因参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竞买人资格条件:竞买人或以物抵债申请人请自行到相应的主管部门查询在本市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并了解相关限购政策。拍卖成交确认后,如因竞买人无购房资格的导致无法过户,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4、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2年7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7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天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1执恢278号房产变卖余款” 账户名称: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城西支行账号:00000072200410000009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按法律规定承担,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买受人去办理过户过程中先行垫付,凭缴税凭证来法院领取。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1-8503015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1-85030225司辅机构电话: 1576255628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八日

变卖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关于济南市槐荫区腊山张家庄小区新4号楼(实际地址为腊山张庄新区一区2号楼2-101室及1号储藏室)(变卖)的公告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3日10时至2022年10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31——参见全国法院页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济南市槐荫区腊山张家庄小区新4号楼(实际地址为腊山张庄新区一区2号楼2-101室及1号储藏室)住宅建筑面积:120㎡    楼层:
1、-1/7 房屋性质:村集体拆迁安置住房(无证)  建成时间:2006年起拍价:600000元   保证金:120000元   加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8月3日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现场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按法律规定承担,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买受人去办理过户过程中先行垫付,凭缴税凭证来法院领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3、该房产为拆迁安置住房,无房产证。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该房产仅限张家庄集体村民竞买,非该村村民请勿报名参加本次竞买活动,因参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其他相关条件
1、竞买人或以物抵债申请人请自行到相应的主管部门查询在本市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并了解相关限购政策。拍卖成交确认后,如因竞买人无购房资格的导致无法过户,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天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1执恢278号房产变卖余款” 账户名称: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城西支行账号:00000072200410000009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举报监督电话:0531-8503015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1-85030225司法辅助机构: 1576255628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八日

标的详情

济南市槐荫区腊山张家庄小区新4号楼(实际地址为腊山张庄新区一区2号楼)2-101室及1号储藏室住宅建筑面积:120㎡    楼层:
1、-1/7  房屋性质:村集体拆迁安置住房(无证)  建成时间:2006年  起拍价:700000元   保证金:140000元   加价幅度:5000元评估价:749200元,房产设施详细信息请参照“评估报告PDF文件”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应的主管部门查询在本市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并了解相关限购政策。拍卖成交确认后,如因竞买人无购房资格的导致无法过户,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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