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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朝阳小区1号楼2单元602室的房产

起拍价:

¥51.1万

将于8月2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吉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赵执行员:电话1:18335716369电话2:0357-795602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51.1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51.1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4.5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山西省吉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山西省吉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23日10时起至2022年8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吉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位于吉县朝阳小区1号楼2单元602室的房产。(产权证号:吉房权证字第20140085号。建筑面积为134.57平方米,所在楼层:六层,总楼层:六层)起拍价:511000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接受咨询及现场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本院及本次拍卖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确认后方可参加。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本院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性质、产权过户等。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土地性质为国有,并已办理产权登记,办理产权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其余应交纳或补交的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但不限于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有关产权登记风险、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不动产登记、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后5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除本院已通知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发布后满十五日内视为已通知。申请人:山西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葛平正、程建芳、张越然、程红英、党孟良、葛彩萍。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十

一、拍卖余款请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日内通过本院银行账户付款方式缴纳。户名:吉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乡宁县支行,开户行地址:乡宁县迎旭街,账户:9558850510000782174,开户行号:102178303222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余款等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和淘宝网拍平台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57-795602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吉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竞买须知

竞拍须知 

一、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土地性质、资产状况、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竞买保证金可能会被本院扣划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络拍卖平台注册并申请参加本场拍卖会。参加竞买的,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所造成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经成交确认,本院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

三、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本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本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法律手续。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请现场了解标的物详情后,再进行竞拍,包括不动产面积、周边配套、附属设施状况等标的物详细情况。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六、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七、本次拍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举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所需设立的保证金、拍卖价款支付账户。

八、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视为同意本拍卖规则,不得以未签署本拍卖规则为反悔的理由。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会择期另行举行。

九、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或者撤回拍卖。

十、拍卖标的物概况:位于吉县朝阳小区1号楼2单元602室的房产。(产权证号:吉房权证字第20140085号。建筑面积为134.57平方米,所在楼层:六层,总楼层:六层)

十一、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并已通知竞买人现场看样,本院对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能否办理产权过户或产权完善手续以及标的品质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竞买人应认真查看拍卖标的,并自行鉴定或鉴别拍卖标的质量,本院提供的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如拍卖标的实物与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不符,不影响拍卖效力,拍卖成交价款数额保持不变,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应认真考虑,成熟竞价;竞买人应为自己每次出价付法律和经济责任,且出价后无法反悔。

十三、拍卖标的物权属完善及进行过户等所需交纳的各类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和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必须缴纳或补缴的任何税金、交易费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支付。

十四、其他未尽事项,请认真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竞拍公告

山西省吉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山西省吉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23日10时起至2022 年8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吉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位于吉县朝阳小区1号楼2单元602室的房产。(产权证号:吉房权证字第20140085号。建筑面积为134.57平方米,所在楼层:六层,总楼层:六层)    起拍价:511000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接受咨询及现场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本院及本次拍卖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确认后方可参加。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本院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性质、产权过户等。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土地性质为国有,并已办理产权登记,办理产权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其余应交纳或补交的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但不限于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有关产权登记风险、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不动产登记、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后5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除本院已通知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发布后满十五日内视为已通知。申请人:山西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葛平正、程建芳、张越然、程红英、党孟良、葛彩萍。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十

一、拍卖余款请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日内通过本院银行账户付款方式缴纳。户名:吉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乡宁县支行,开户行地址:乡宁县迎旭街,账户:9558850510000782174,开户行号:102178303222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余款等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和淘宝网拍平台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57-795602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吉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标的详情

山西省吉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山西省吉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23日10时起至2022 年8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吉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位于吉县朝阳小区1号楼2单元602室的房产。(产权证号:吉房权证字第20140085号。建筑面积为134.57平方米,所在楼层:六层,总楼层:六层)    起拍价:511000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接受咨询及现场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本院及本次拍卖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确认后方可参加。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本院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性质、产权过户等。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土地性质为国有,并已办理产权登记,办理产权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其余应交纳或补交的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但不限于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有关产权登记风险、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不动产登记、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后5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除本院已通知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发布后满十五日内视为已通知。申请人:山西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葛平正、程建芳、张越然、程红英、党孟良、葛彩萍。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十

一、拍卖余款请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日内通过本院银行账户付款方式缴纳。户名:吉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乡宁县支行,开户行地址:乡宁县迎旭街,账户:9558850510000782174,开户行号:102178303222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余款等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和淘宝网拍平台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57-795602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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