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黔西南拍卖房 > 贞丰拍卖房 >贞丰县永丰街道办中大街南街D栋1单元23层4号住宅一套(含中大街南街负一层17号车位使用权)、室内固定装修及部分品牌家具

贞丰县永丰街道办中大街南街D栋1单元23层4号住宅一套(含中大街南街负一层17号车位使用权)、室内固定装修及部分品牌家具

起拍价:

¥54.19845万

将于8月2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贞丰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廖法官:电话:0859-661091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0.2205万

保证金:

¥8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54.19845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5.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对象状况摘要权利人邓元敏证书号201600219坐落贞丰县永丰街道办中大街南街D栋1单元23层4号用途成套住宅面积房屋建筑面积:125.8平方米房屋所在层23层房屋建成年份2016年建成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被贞丰县人民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贞丰县永丰街道办中大街南街D栋1单元23层4号住宅(含中大街南街负一层17号车位使用权)2、费用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3、限购情况:不限购
4、该拍卖标的物不支持按揭贷款。

竞买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8万元)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8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作为买受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以及相关的限购政策,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账户,拍卖余款请竞得者于竞价成功后15日内缴入本院账户(执行款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户名:贞丰县人民法院,账号:623261058002140532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算利息。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可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地址:贵州省贞丰县309省道旁)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59-661030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859-6610911。                                                                                                                                      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9日

竞拍公告

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20日10时至2022年8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59/05),户名: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贞丰县永丰街道办中大街南街D栋1单元23层4号住宅一套(含中大街南街负一层17号车位使用权)、室内固定装修及部分品牌家具。拍卖标的概况:权利人权证号坐  落用 途建筑面积(㎡)邓元敏201600219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永丰街道办中大街南街D栋1单元23层4号成套住宅125.80 序号项目单位数量  1酒柜个1  2鞋柜个2  3电视柜个1  4餐桌套1  5沙发(含2个角几1个茶几)套1  6置物架个1  7书桌张1  8茶柜个1  9上下床张1  101.8米实木大床张1  111.8米皮床张1  12床头柜个4  拍卖对象为被执行人邓元敏所有的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永丰街道办中大街南街D栋1单元23层4号住宅(含中大街南街负一层17号车位使用权)的房地产,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125.80平方米。户型为三室二厅一厨二卫双阳台,房屋布局较合理,层高标准,房屋通风、采光条件较好,面积适中,通用性一般,独立使用性较好。抵押情况:登记序号抵押权人不动产证明号抵押金额(万元)登记状态抵押期限登记时间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贞丰支行20160021926设立权属、抵押、查封登记2015-04-03至2030-04-022015年02月15日 起拍价541984.5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贞丰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贞丰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7月20日起至2022年8月2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接受咨询看样,有意者请与贞丰县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人:廖法官,联系电话:0859-6610911。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起拍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可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单位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均按相关规定处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竞拍成功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执行款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户名:贞丰县人民法院,账号:623261058002140532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bangpai.taobao.com/group/thread/16118694-289937341.htm?spm=0.0.0.0.6FwN8D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咨询电话: 0859-6610911 (陈法官)
监督电话:0859-6610305淘宝网客服热线:0571-88158198
联系地址:贵州省贞丰县金丰大道。                                                    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九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贞丰县珉谷街道办富民路供电局宿舍6层住宅一套

下一条:贵州省兴义市机场大道蓝天花园B15幢-1单元16层1606号房屋一套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