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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龙名下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德盛苑B区11-503

起拍价:

¥28.318136万

将于7月2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龚局长:电话:0472-888210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0.5681万

保证金:

¥2.9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8.318136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5.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物品名称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交通街德盛苑B区11-503(不动产权证号:187021503270)房产权力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房产证拍卖物品所有人刘*龙拍卖物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非住宅租赁情况否房屋结构混合结构钥匙无公共设施配套情况设施较齐全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1、是否抵押:是2、是否腾空:否
3、其他瑕疵披露:竞买人需详细咨询当地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标的物的过户、登记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先行承担;房产涉及水、电、物业、取暖及其他欠费情况由买受人先行承担;其它未明款项均由买受人先行承担。腾房时间不确定。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交通街德盛苑B区11-503(不动产权证号:187021503270)房产,房屋建筑面积115.4平方米,房屋总层数为5层,本拍卖标的所在5层。2、限购情况:请竞买人自行至相关部门详细了解。3、税费负担情况:按主管部门规定相关税费、欠费及办理权证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他项权利状况:房屋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5、基础设施状况:道路通达度较优,所在区域自然环境、景观环境较好,公用服务配套实施完备。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土默特右旗法院将于2022年7月28日10时至2022年7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2年7月15日1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7月15日1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9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2年8月1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默特右旗支行,账号:6228400887521166766<请买受人支付尾款时务必注明本次拍卖标的名称>),并在2022年8月1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后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72-888210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72-8882053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28日10时至2022年7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交通街德盛苑B区11-503(不动产权证号:187021503270)房产。起拍价:283181.36元,保证金:29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尤其是限购城市的政策,购买限定城市标的物,买受人需具备购买资格,法院不负责有关竞买资格事宜),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7月15日起至2022年7月20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7604727155。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根据法律规定,在公告发布后,竞买开始前、竞价过程中,法院均有权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自行办理水、电、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有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欠缴物业费管理费用、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纳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地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在收到拍卖成交裁定十五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过户完成后五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分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令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特别提醒关于税费、学区、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15日10时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优先购买权人规定办理。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

二、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8月1日前缴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默特右旗支行,账号:6228400887521166766 <请买受人支付尾款时务必注明本次拍卖标的名称>),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如描述与实物不一致,以实物为准。
举报监督电话:0472-8882108
法院咨询电话:0472-8882053
联系地址: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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