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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凌禄翼名下址在德化县浔中镇嘉裕花苑二期17幢17层1701室房产及其附属设施、570、571号小车车位、14-82号摩托车车位

起拍价:

¥76.8万

将于7月1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德化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陈全胜:电话:0595-2352153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37.06万

保证金:

¥1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76.8万

单价:

¥0.6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一键贷款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5.1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凌禄翼名下址在德化县浔中镇嘉裕花苑二期17幢17层1701室房产及其附属设施(未办证)、570、571号小车车位(未办证)、14-82号摩托车车位(无产权证,摩托车位仅有使用权)。
1、被执行人凌禄翼所有的址在德化县浔中镇嘉裕花苑二期17幢17层1701室房产所在楼房总共19层(地上18层,地下1层),该房产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外墙面贴马赛克砖,公共部分地面铺瓷砖,墙面贴瓷砖,天棚涂料粉刷,1701室内未装修,小车车位和摩托车车位均为普通装修。1701室住宅东西朝向;配套电梯2部,消防、环保、人防等综合配套完整。根据本院向开发商德化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调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1701室建筑面积为125.14㎡,套内面积为98.32㎡,分摊建筑面积为26.82㎡。位于-1层的570、571号小车车位建筑面积为12.72㎡。土地类型为国有出让商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87年12月11日,剩余使用年限为66年。
2、上述1701室房产、570、571号小车车位与14-82号摩托车车位合并拍卖。
3、评估价:1701室评估价为121.59万元,570、571号小车车位评估价为14.97万元,14-82号摩托车车位评估价为5000元。上述三项财产的评估总价为137.06万元。评估价值时点为2022年4月18日。
4、价格:二拍起拍价为76.8万元,保证金为15万元,增价幅度为5000元。

竞买须知

德  化  县  人  民  法  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7日10时至2022年7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德化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凌禄翼名下址在德化县浔中镇嘉裕花苑二期17幢17层1701室房产及其附属设施(未办证)、570、571号小车车位(未办证)、14-82号摩托车车位(无产权证,摩托车位仅有使用权)。
1、被执行人凌禄翼所有的址在德化县浔中镇嘉裕花苑二期17幢17层1701室房产所在楼房总共19层(地上18层,地下1层),该房产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外墙面贴马赛克砖,公共部分地面铺瓷砖,墙面贴瓷砖,天棚涂料粉刷,1701室内未装修,小车车位和摩托车车位均为普通装修。1701室住宅东西朝向;配套电梯2部,消防、环保、人防等综合配套完整。根据本院向开发商德化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调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1701室建筑面积为125.14㎡,套内面积为98.32㎡,分摊建筑面积为26.82㎡。位于-1层的570、571号小车车位建筑面积为12.72㎡。土地类型为国有出让商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87年12月11日,剩余使用年限为66年。
2、上述1701室房产、570、571号小车车位与14-82号摩托车车位合并拍卖。
3、评估价:1701室评估价为121.59万元,570、571号小车车位评估价为14.97万元,14-82号摩托车车位评估价为5000元。上述三项财产的评估总价为137.06万元。评估价值时点为2022年4月18日。
4、价格:二拍起拍价为76.8万元,保证金为15万元,增价幅度为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1、符合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22年7月8日8时起至2022年7月8日16 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由法院统一安排看样,也可以直接上淘宝网查看图片及公告须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需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再次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整体拍卖,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交易税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到相关部门查询,与拍卖人无关。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所涉的1701室房产、570、571号小车车位均未办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先行垫付因办理凌禄翼房产证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面积差价、契税、印花税、登记费、工本费等(具体以相关部门的实际收费为准),再向法院申请从房产拍卖款中受偿上述费用。
2、根据开发商德化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表述,德化县浔中镇嘉裕花苑二期整个小区需成批式办理不动产权证,目前开发商正在准备办证材料,无法告知本院何时办证。故具体办证时间应以开发商的通知为准,本院无权确定。
3、14-82号摩托车车位仅有使用权,无不动产权证,不存在垫付办证费用的问题。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案涉拍卖房产的共有人未在本院指定的时间内主张优先购买权,视为已放弃该权利。

九、对本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8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缴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22年7月2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德化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德化支行,账号:6232636400100930541 );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其他竞买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95-23521530      
联系地址:  德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竞拍公告

德  化  县  人  民  法  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7日10时至2022年7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德化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凌禄翼名下址在德化县浔中镇嘉裕花苑二期17幢17层1701室房产及其附属设施(未办证)、570、571号小车车位(未办证)、14-82号摩托车车位(无产权证,摩托车位仅有使用权)。
1、被执行人凌禄翼所有的址在德化县浔中镇嘉裕花苑二期17幢17层1701室房产所在楼房总共19层(地上18层,地下1层),该房产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外墙面贴马赛克砖,公共部分地面铺瓷砖,墙面贴瓷砖,天棚涂料粉刷,1701室内未装修,小车车位和摩托车车位均为普通装修。1701室住宅东西朝向;配套电梯2部,消防、环保、人防等综合配套完整。根据本院向开发商德化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调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1701室建筑面积为125.14㎡,套内面积为98.32㎡,分摊建筑面积为26.82㎡。位于-1层的570、571号小车车位建筑面积为12.72㎡。土地类型为国有出让商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87年12月11日,剩余使用年限为66年。
2、上述1701室房产、570、571号小车车位与14-82号摩托车车位合并拍卖。
3、评估价:1701室评估价为121.59万元,570、571号小车车位评估价为14.97万元,14-82号摩托车车位评估价为5000元。上述三项财产的评估总价为137.06万元。评估价值时点为2022年4月18日。
4、价格:二拍起拍价为76.8万元,保证金为15万元,增价幅度为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1、符合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22年7月8日8时起至2022年7月8日16 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由法院统一安排看样,也可以直接上淘宝网查看图片及公告须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需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再次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整体拍卖,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交易税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到相关部门查询,与拍卖人无关。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所涉的1701室房产、570、571号小车车位均未办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先行垫付因办理凌禄翼房产证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面积差价、契税、印花税、登记费、工本费等(具体以相关部门的实际收费为准),再向法院申请从房产拍卖款中受偿上述费用。
2、根据开发商德化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表述,德化县浔中镇嘉裕花苑二期整个小区需成批式办理不动产权证,目前开发商正在准备办证材料,无法告知本院何时办证。故具体办证时间应以开发商的通知为准,本院无权确定。
3、14-82号摩托车车位仅有使用权,无不动产权证,不存在垫付办证费用的问题。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案涉拍卖房产的共有人未在本院指定的时间内主张优先购买权,视为已放弃该权利。

九、对本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8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缴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22年7月2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德化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德化支行,账号:6232636400100930541 );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其他竞买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95-23521530      
联系地址:  德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凌禄翼名下址在德化县浔中镇嘉裕花苑二期17幢17层1701室房产及其附属设施(未办证)、570、571号小车车位(未办证)、14-82号摩托车车位(无产权证,摩托车位仅有使用权)。
1、被执行人凌禄翼所有的址在德化县浔中镇嘉裕花苑二期17幢17层1701室房产所在楼房总共19层(地上18层,地下1层),该房产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外墙面贴马赛克砖,公共部分地面铺瓷砖,墙面贴瓷砖,天棚涂料粉刷,1701室内未装修,小车车位和摩托车车位均为普通装修。1701室住宅东西朝向;配套电梯2部,消防、环保、人防等综合配套完整。根据本院向开发商德化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调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1701室建筑面积为125.14㎡,套内面积为98.32㎡,分摊建筑面积为26.82㎡。位于-1层的570、571号小车车位建筑面积为12.72㎡。土地类型为国有出让商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87年12月11日,剩余使用年限为66年。
2、上述1701室房产、570、571号小车车位与14-82号摩托车车位合并拍卖。
3、评估价:1701室评估价为121.59万元,570、571号小车车位评估价为14.97万元,14-82号摩托车车位评估价为5000元。上述三项财产的评估总价为137.06万元。评估价值时点为2022年4月18日。
4、价格:二拍起拍价为76.8万元,保证金为15万元,增价幅度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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