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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北环路10号澳林佳苑4号楼1单元3层301室房产

起拍价:

¥63.5209万

将于8月1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伊宁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张主任:手机:1535253070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3.5209万

保证金:

¥8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63.5209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8.0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伊宁市北环路10号澳林佳苑4号楼1单元3层301室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新4002执恢178号房屋产权证新(2017)伊宁市不动产权第0014056号标的所有人锁**、马**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23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成套住宅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无钥匙被执行人处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查封伊宁市人民法院抵押/瑕疵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核实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18.05平方公摊总面积/装修情况精装房屋户型三室两厅房屋楼层3层/7层房屋朝向南北周边配套东至:企业用地;南至:昆仑路;西至:天山路1巷;北至:宁远路(原北环路);周围有伊宁市体育馆、伊宁机场等、有居住小区及休闲娱乐场所,道路顺畅,公共设施完善,有公交车9路、2路、8路等经停其他介绍1、特殊说明:
(1)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法院按现状进行拍卖。
(2)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2、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和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及隐形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辅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14日10时至2022年8月15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网址:https://sf.taobao.com/item_list.htm?spm=a213w.3064813.a214dqe.10.4fad5dadICVJLs)对位于伊宁市北环路10号澳林佳苑4号楼1单元3层301室,公开进行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财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任何担保,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对上述拍卖财产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8月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六、与拍卖财产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拍卖财产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等。无法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2022年8月8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八、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法院确认,并通知“淘宝司法拍卖网”,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若竞价程序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符合要求,未经法院确认的,拍卖成交裁定书直接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九、竞买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支付方式,提前了解银行支付限额(在线支付额度可参考http://www.rmfysszc.gov.cn/helpcenter.html#entered_10,也可在各银行官网查询或咨询银行工作人员),及时、足额交纳保证金或拍卖余款。

十、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及时参加竞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一、竞买人应妥善保存网站账号及竞价账号,熟悉竞价程序,提前进行模拟竞价,自备参与竞价的电脑、手机等设备,并确保设备运行稳定,网络链接正常。

十二、任何人不得阻挠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三、竞价程序开始前,竞买人应按网站提示,通过“淘宝司法拍卖网”在线报名,并以“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的方式将保证金交纳至淘宝司法拍卖网指定的支付宝账户,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2022年8月30日前将剩余价款交付至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伊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宁新市区支行,账号:9558833006000527257,开户行联号:102898002385       ),并于付款后10日内到本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新华西路新办公区665号)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和拍卖成交款票据(请提前与承办法官确认时间)。经过竞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拍卖价款中扣留拍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五、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在拍卖成交付清余款后,及时交接拍卖财产,凭法院拍卖成交裁定书自行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办理拍卖财产权属转移登记时,拍卖财产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可能需要按照权属登记机关的要求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相应延长。逾期不交接拍卖财产,不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以及其他法律责任。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成交价款的处置。

十六、拍卖成交的,“淘宝司法拍卖网”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及时联系本院的,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拍卖成交裁定书、拍卖成交款票据等,本院以买受人于“淘宝司法拍卖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本院的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由买受双方各自承担;标的物存在的水、电、暖、气及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及滞纳金(违约金)由被执行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此竞拍需谨慎!

十九、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法院可以决定暂缓、裁定中止拍卖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或者本院咨询。拍卖辅助机构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5352530700              伊宁市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4日

竞拍公告

竞买公告 伊宁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14日上午10时至2022年8月15日上午10时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网址:https://sf.taobao.com/item_list.htm?spm=a213w.3064813.a214dqe.10.4fad5dadICVJLs)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伊宁市北环路10号澳林佳苑4号楼1单元3层301室,面积:118.05平方米,房屋结构:混合结构,用途:成套住宅,不动产单元号:654002003014GB00234F00050004,不动产权证号:新(2017)伊宁市不动产权第0014056号,所在楼层:3/7层,总层数:7层,建筑朝向:南北,查封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民法院.权利人:锁萍萍、马清河 共同共有2.外部配套设施状况:
1、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已达到:七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讯、通暖、通上水、通下水及宗地内场地平整),基础设施完善。
2、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齐全。东至:企业用地;南至:昆仑路;西至:天山路1巷;北至:宁远路(原北环路);周围有伊宁市体育馆、伊宁机场等、有居住小区及休闲娱乐场所,道路顺畅,公共设施完善,有公交车9路、2路、8路等经停评估价格:635209元,起拍价:635209元,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
1、预展时间:2022年7月14日—2022年8月13日;
2、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竞价时间: 2022年8月14日12时至2022年8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资格的确定                竞买人按照《竞买须知》交纳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片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款不做调整。

五、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由买受双方各自承担;标的物存在的水、电、暖、气及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及滞纳金(违约金)由被执行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此竞拍需谨慎!

六、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物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等。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或者本院咨询。法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新华西路新办公区665号。拍卖辅助机构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5352530700                                                                                                                    伊宁市人民法院2022年7月14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伊宁市经济合作区重庆北路688号西拓•世贸中心H9号楼3单元1303室

下一条:伊宁市南环路777号恒大绿洲13号楼(期房)1单元26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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