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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工业路东侧北工小区1号楼1单元4号

起拍价:

¥44.616455万

将于7月2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王法官:电话1:15548138682电话2:0472-411196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44.616455万

保证金:

¥4.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44.616455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2.1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介绍标的名称位于包头市东河区工业路四街北工小区1号楼权证情况拍卖依据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内0202执恢271号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号:包房权证东字第072352号)所有权人姜德利他项权无房屋标的现状朝向南北总层数6面积92.17㎡所在层数2用途住宅钥匙有占有情况无人居住装修情况简装结构钢混其他水、电、暖、气、卫、通讯设施齐全,门前有停车位公共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完善度高提供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位置位于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工业路东侧北工小区1号楼,西临工业路,南临巴彦塔拉大街,毗邻包头东河区维多利摩尔城。区域内有医院、酒店、商圈、银行网点、餐饮娱乐场所。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7月23日10时起至2022年9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环、房地产面积差昇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5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446164.55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变卖预缴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2022年9月29日16时前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变卖预缴款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东河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0887439587764,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1)内0202执恢271号),交纳尾款后(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地址:包头市东河区青山路)领取变卖成交裁定书,领取变卖成交裁定书后买受人自行提取变卖标的物。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变卖预缴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72-411198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72-4111960(王法官)拍辅机构咨询电话:15548138682王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                  2022年7月7日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23日10时起至2022年9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工业路东侧北工小区1号楼1单元4号(产权证号:包房权证东字第072352号、建筑面积:92.17㎡)。起拍价:446164.55元;保证金:44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进行拍卖(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本标的物过户的相关政策(尤其是限购城市的政策,购买限购城市标的物,买受人需具备购买资格,法院不负责有关竞买资格事宜),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7月7日起至2022年7月23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欠缴物业管理费用、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变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在收到变卖成交裁定十五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过户完成后五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变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特别提醒关于税费、学区、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提前一周)。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九、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优先购买权人规定办理。    

十一、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变卖余款在2022年9月2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东河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0887439587764)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如描述与实物不一致,以实物为准。
举报监督电话:0472-4111988 
法院咨询电话:0472-4111960(王法官)拍辅机构咨询电话:王先生15548138682
联系地址:包头市东河人民法院(包头市东河区青山路)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2022年7月7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介绍

上一条: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路南美岸华庭小区10-503号房屋一处

下一条: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36号甲璟华苑5-401号房屋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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