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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常山路(兴华路)银苑小区10幢东单元2楼东套

起拍价:

¥57.505951万

将于7月1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元氏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张法官:电话:0311-8067281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71.2148万

保证金:

¥5.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57.505951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8.1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1.2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公安”,涉及公安查封的房产,需要认真调查全部信息。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银苑小区询价报告.pdf拍卖裁定书.pdf

变卖须知

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人民法院竞买须知 河北省元氏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3日10时起(延时除外)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311/07),法院账户名:元氏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的全部内容,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须知并同意接受各项条款的规定。   

一、【变卖标的】元氏县常山路(兴华路)银苑小区10幢东单元2楼东套建筑面积:111.22㎡定向询价:712148元起拍价:575059.51元保证金:55000元竞价增价幅度:2000元   

二、【拍卖原则】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
(一)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不动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及购房相应要求,关于车位购买资质及过户问题请咨询相关房管部门和物业后慎重决定参与竞买行为,否则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
(三)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委托竞买】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意向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人民法院办理并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代理人资格未经确认而参加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委托代理人个人行为,由代理人自行承受相应法律后果。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现状拍卖】(特别提示: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加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一)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动产拍卖原则上不包括室内电器、厨房灶具、可移动家具、机器设备等动产,有特殊说明的除外),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地产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实测面积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保证,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在拍卖前请亲自到现场看样(本院不统一组织看样的拍品,请竞买人自行到现场看样),调查标的物实际情况及是否存在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保证; (三)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由于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或延迟办理或二次办理过户手续,所增加的相关费用、修复费用以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演示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无人出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保证金注意事项】
(一)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院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七、【余款缴纳】
(一)网络司法拍卖成交后,剩余拍卖款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逾期不缴纳即构成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二)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元氏县人民法院;账号:622840063714982796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元氏县支行)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八、【悔拍责任】
(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重新拍卖后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应由原买受人承担,优先从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二)对于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竟买人,本院将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成交确认】
(一)拍卖成交后,剩余拍卖款买受人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届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人民法院(地址:石家庄市元氏县人民路4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二)买受人按照公告时间向本院支付拍卖余款,即确认本次拍卖成交。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税费缴纳手续和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等。
(三)特别提醒: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拍卖报名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本院将依据上述地址送达文书,因提供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不确切,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   

十、【产权变更和税费负担】
(一)本院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买受人应协助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原产权证或他项权证手续,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二)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费用由买卖双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各自承担。上述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等一切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拍品交付】    
(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增加的保管费、停车费等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除特殊说明外,本院所有动产拍品均不负责邮寄,买受人应亲自到拍品保管存放地点提取,并承担所产生的拆除费、搬运费、运输费等一切费用。   

十二、【价格说明】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违法禁止】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中止和撤回拍卖】根据法律规定,在拍卖开始前,本院有权依法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311-80672819张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311- 80672711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网拍司辅机构: 15830961982             河北省元氏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变卖公告

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人民法院变卖公告特别提醒: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辅助咨询电话。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3日10时起(延时除外)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石家庄市元氏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311/07),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元氏县常山路(兴华路)银苑小区10幢东单元2楼东套建筑面积:111.22㎡定向询价:712148元起拍价:575059.51元保证金:55000元竞价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2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院不安排看样

三、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演示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无人出价)。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特别提示:    1、估价结果不包括估价对象室内家具家电等动产。    2、本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要求的,请竞买人自行询问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到标的物登记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并进行实地看样,未咨询且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费用由买受人(买卖双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各自或竞买人)承担。上述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等一切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12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变卖结束后七日内前缴入我院指定账户(户名:元氏县人民法院;账号:622840063714982796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元氏县支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其他债权人等所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311-80672819张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311- 80672711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网拍司辅机构: 15830961982             河北省元氏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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