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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华侨新村10#公寓19层21号房屋

起拍价:

¥34.401625万

将于7月1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呼和浩特市森和公证处:电话:0471-635561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0.4725万

保证金:

¥3.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34.401625万

单价:

¥0.6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53.0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华侨新村10#公寓19层21号房屋执行裁定书(2022)内0102执恢333号标的所有人被执行人标的评估信息评估总价404725.00元评估鉴定基准日2022年1月5日评估机构内蒙古科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标的产权证号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GF-2000-0171土地使用权证号呼国用(2012)0003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地字第150101201100039号不动产权证号-标的产权证信息不动产权所有人-房屋用途公寓房屋性质-权利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建筑面积53.03平方米(具体面积以过户时相关部门记为准)公摊面积-土地面积-建筑结构框架结构房屋所在层数19层(以实际看样为准)总层数23层(含地下1层以实际看样为准)标的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情况被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情况(具体抵押金额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标的现状介绍房屋户型1室1卫(以实际看样为准)建成时间2010年房屋朝向南北朝向(以实际看样为准)装修情况普通装修(以实际看样为准)租赁情况-钥匙情况-是否已腾空否欠费情况(具体费用明细请咨询相关部门)周边配套标的物周边有阿尔泰游乐园、成吉思汗公园、维多利喜悦汇广场、爱民街小学、新城区名都小学、中国建设银行等;标的物500米以内有6条以上公交线;过户情况请竞买人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其他介绍-标的过户相关税费情况买方税费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卖方税费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备注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有关限购政策,需自行确认购买资格。若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不按法律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若因限购或其他行政审批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与本案无关,法院不负责协调,所缴纳保证金及拍卖款不予退还,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涉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涉及违章违法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该标的物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无不动产权证书;标的物调查表部分内容来源于评估报告。

竞买须知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华侨新村10#公寓19层21号房屋竞买须知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8日10时至2022年7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网址:https://sf.taobao.com/0471/01)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华侨新村10#公寓19层21号房屋。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顺延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40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标的物成交后十日内(以到账为准)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呼和浩特爱民东街支行:6228400877585248964,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2)内0102执恢333号)。并在尾款缴纳后七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地址: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与东二环交界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签署《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待法官通知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按规定付清余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的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请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有关限购政策,需自行确认购买资格。若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不按法律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若因限购或其他行政审批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与本案无关,法院不负责协调,所缴纳保证金及拍卖款不予退还,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涉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涉及违章违法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 该标的物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无不动产权证书;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新城区法院   0471--6322035森和公证处   0471--6355613
举报监督电话:0471--6322035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与东二环交界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22年6月17日

竞拍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华侨新村10#公寓19层21号房屋第一次拍卖公告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8日10时至2022年7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网址:https://sf.taobao.com/0471/01)拍卖标的物: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华侨新村10#公寓19层21号房屋。

一、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财产评估价:404725.00元;起拍价:344016.25元;保证金:34000.00元;增价幅度:3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方可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委托呼和浩特市森和公证处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可拨打0471--6355613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看样,由法院统一组织看样,未经预约,我院不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该标的物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无不动产权证书;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有关限购政策,需自行确认购买资格。若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不按法律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若因限购或其他行政审批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与本案无关,法院不负责协调,所缴纳保证金及拍卖款不予退还,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涉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涉及违章违法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

七、标的物的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请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在拍卖前7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标的物成交后十日内(以到账为准)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呼和浩特爱民东街支行,账号:6228400877585248964,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2)内0102执恢333号)。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法院 咨询电话0471--6322035森和公证处  0471--6355613 
举报监督电话:0471--6322035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与东二环交界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22年6月17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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