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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沈北新区福州路59-2号1-5-3,建筑面积62.20平方米的房屋

起拍价:

¥13.26227万

将于10月2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赵女士:18240038170

拍卖平台: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8.9461万

保证金:

¥1000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3.26227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62.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沈阳市沈北新区福州路59-2号1-5-3,建筑面积62.20平方米的房屋特别提示:
1、具体情况以竞买人实际看样为准,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因本次拍卖成交产生的税费及其他所涉一切已知及未知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税费具体标准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4、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要办理登记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5、当地限购政策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请谨慎参拍。评估价为:189461元,起拍价为:132622.7元 ,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案件当事人等免交保证金人员需在竞价程序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提出造成不能竞买的责任自负。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买受人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来本院(沈阳市沈北新区常州路46号)缴纳拍卖成交余款,或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沈北新区支行,账号:06120001040011655),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法院认定的其他情形除外)。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双方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法院
监督电话:024-8876425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淘宝
技术咨询:400-822-2870;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二O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竞拍公告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1年10月26日10:00时起至2021年10月27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沈阳市人民法院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caa123.org.cn)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沈阳市沈北新区福州路59-2号1-5-3,建筑面积62.20平方米的房屋 评估价为:189461元,起拍价为:132622.7元 ,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上述房产所属土地相关信息由买受人自行了解。特别提示:  1、标的物具体信息详见评估报告,具体情况以竞买人实际看样为准,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2、物业费、水电费、采暖费等欠费情况不详,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予处理;  3、该房产户籍信息不详,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法院不负责户籍迁入及迁出手续;  4、该房产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是否具备办理所有权登记的条件、是否存在涉军产等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形(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造成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5、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6、由于土地性质原因,部分标的物过户时可能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土地性质及是否需要补缴费用、具体补缴流程及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调查确认  7、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因本次拍卖成交产生的税费及其他所涉一切已知及未知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税费具体标准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9、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要办理登记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10、当地限购政策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请谨慎参拍。贷款须知:
(1)竞买人需贷款融资的,可在竞拍前自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服务。竞买人向金融机构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自主行为,贷款成功与否及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本院无关。
(2)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必须依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的要求付清余款。余款或部分余款已成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可由金融机构将相关款项汇入本院执行款账户。
(3)因金融机构不同意发放贷款或未能按时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交款而导致悔拍的法律后果。  

二、咨询、展示看样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8240038170  

三、拍卖方式   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拍卖标的是否存在的抵押、租赁、拖欠税、费等债务负担;现存的及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在过户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等,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竞买人竞买成功后,财产如存在占用情况,本院将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腾空,具体时限不能确定。财产交接后,发生占用问题,自行解决。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因本次拍卖成交产生的税费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税费具体标准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采暖等欠费,均有买受人承担。  3、请竞买人在报名前需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4、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可以自己名义开设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账户并将保证金存入本人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账户中,也可到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现场缴纳保证金。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5、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确认。  6、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确认。  7、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8、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能接收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五、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2、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应当在拍卖结束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缴纳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4、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5、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来本院(沈阳市沈北新区常州路46号)缴纳拍卖成交余款,或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沈北新区支行,账号:06120001040011655)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逾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详细请咨询法院。  6、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7、本次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以本次拍卖规定的保留价予以抵债的,应于本次拍卖流拍后次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申请抵债,并于次日将价款全额缴至本院,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8、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sf.caa123.org.cn/pages/helpcenter_problem.html#e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24-8974988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4-89749873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
技术咨询:400-898-5988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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