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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福绵区福绵镇玉福路南侧时代新城2幢1单元1302房

起拍价:

¥25.8万

将于7月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广西万立金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电话1:13321758807电话2:0775-265985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32.25万

保证金:

¥5.16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5.8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5.3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玉林市福绵区福绵镇玉福路南侧时代新城2幢1单元1302房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桂09执326号不动产权证号无标的所有人玉林市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评估鉴定基准日经营情况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无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周边配套其他介绍总楼层数为25层,标的位于第13层。建筑面积为105.36平方米。标的现为毛坯房,现场查看人员并未入内标的物估值标的均价32.25万元费用总价买方税费税费情况印花税:印花税税率为0.05%;契税:契税税率3%。卖方税费增值税:以当期销售额和9%的征收税率计算应纳税额;附征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税率3%;地方教育附加,税率2%;印花税:印花税税率0.05%;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25%。其他费用情况

竞买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竞 买 须 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须在竞买开始前二十四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x2.8276553.622119.3.6c8b2b4f2DRvRS&path=sf-helpcenter-mcjs#m3。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2年7月19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行账号:6228400847020660867并于法院通知的日期(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按国家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5-265995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竞拍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拍 卖 公 告  桂09执326号本院定于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对被执行人玉林市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玉林市福绵区福绵镇玉福路南侧时代新城2幢1单元1302房进行第二次司法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被执行人玉林市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玉林市福绵区福绵镇玉福路南侧时代新城2幢1单元1302房。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标的物拟进行第二次网上拍卖。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9日10时(延时的除外)。起拍价、保证金、加价幅度如下表:单位:万元标的物名称二拍起拍价保证金加价幅度玉林市福绵区福绵镇玉福路南侧时代新城2幢1单元1302房25.85.160.2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成交后的税种及税率(仅供参考):被执行人:增值税:以当期销售额和9%的征收税率计算应纳税额;附征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税率3%;地方教育附加,税率2%;印花税:印花税税率0.05%;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25%。买受人:印花税:印花税税率为0.05%;契税:契税税率3%。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如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理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行为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须在竞买开始前二十四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且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案件当事人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人民法院无法送达拍卖通知,自本拍卖公告发布即为公示,公示5日后视为已送达拍卖通知。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与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内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与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人相关说明:无。

八、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看样请提前预约,可在微信上搜索并关注公众号“万立网拍”,点击预约服务,按提示操作实现对标的物的看样及贷款服务),看样请自行前往,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九、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九、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1、拍卖成交后,法院只提供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能否办理证照过户、延续、年检等手续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院不保证有关证照的顺利办理。
2、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7月19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行账号:6228400847020660867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标的物简称。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

一、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如果碰到支付保证金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技术问题,请查看网页右上角的竞买帮助或咨询淘宝客服专线:400-822-2870。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法院参拍
咨询电话:0775-2659849网辅机构:广西万立金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400-023-3338、13321758807(卢)监督电话: 0775-2659954
联系地址:广西玉林市人民东路409号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田东县平马镇中和路中义街63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东房权证平字第2316502号,土地证号:东国用(2011)第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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