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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石油总公司五星坪住宅小区的经济适用房

起拍价:

¥70.5607万

将于7月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李法官:电话:0931-8271584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06.106433万

保证金:

¥7.056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70.5607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经济适用房”,过户前需补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调查表标的名称甘肃省石油总公司五星坪住宅小区的经济适用房一套拍卖依据执行裁定书标的权证情况系经济适用房拍品所有人/标的现状用途及性质住宅租赁情况/产别/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已查封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甘肃省石油总公司五星坪住宅小区的经济适用房2.限购情况: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3.税费负担情况: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其中一方无法联系或不予缴纳的,由另一方暂时负担、先行垫付。4.物业情况:物业等费用缴纳情况不明,如存在欠缴,由买受人负担。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2022年7月8日10时至2022年9月8日10时(延时除外),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sf.taobao.com,户名: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甘肃省石油总公司五星坪住宅小区的经济适用房一套(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五星坪石油小区8号楼2单元702室)。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付款3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法院(地址)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变卖成交后,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黄河家园支行,账号:104062625069(大额行号:104821004623)】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执行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其中一方无法联系或不予缴纳的,由另一方暂时负担、先行垫付。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931—856315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法院标的物情况网上参拍技术
咨询电话:0931-8271584。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 4008222870。拍卖信息也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8日10时至2022年9月8日10时(延时除外),在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sf.taobao.com,户名: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甘肃省石油总公司五星坪住宅小区的经济适用房一套(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五星坪石油小区8号楼2单元702室)。 未进入房屋内部,内部结构及装饰装修情况不明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房产系经济适用房,至今尚未办理产权或备案登记,如何办理产权以及办理产权的程序按照住建局、不动产登记机构等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为准,请买受人提前向住建局、不动产登记机构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清楚;本次拍卖房产暂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拍卖标的物系经济适用房,存在的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缴纳,详情请咨询相关职能部门。2.基于限购及经济适用房等相关政策的实施,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向相关单位确定具有购房资格,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3.标的物如有水电物管等规费拖欠,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并承担;4.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拍卖有异议的,可在距开拍三日前按法定程序向本院书面提出。5.本院未获取该标的钥匙。 网络询价结果:1061064.33元  起拍价:705607元; 保证金:7056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开拍前三个工作日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看样,有意者可与本院执行法官联系,执行法官确定看样时间组织统一看样,也可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执行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其中一方无法联系或不予缴纳的,由另一方暂时负担、先行垫付。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48小时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3日前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黄河家园支行,账号:104062625069(大额行号:10482100462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十三、法院标的物情况网上参拍技术
咨询电话:0931-8271584。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931—8563153。 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 4008222870。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拍卖信息也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表

上一条:白清花名下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土门墩街道西津西路1049号第18幢第2单元第4层401室的房产

下一条:马铭浩名下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瑞岭翠苑11号楼1单元7层701室(瑞岭翠苑)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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