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攀枝花拍卖房 > 仁和拍卖房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华芝御景城14栋1单元5层1号的房产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华芝御景城14栋1单元5层1号的房产

起拍价:

¥51.76万

将于7月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西藏那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索法官:电话1:17389065102电话2:0896-382140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86.267566万

保证金:

¥3.3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51.76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5.8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预售”,预售房需两次过户、两次交税,具体咨询法院和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7日10时至2022年9月6日10时至(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6/02?)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华芝御景城14栋1单元5层1号的房产一栋。
1、标的物基本情况:小区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华芝路一号。该房产为毛坯房,无房产证,有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在攀枝花市房产管理局已进行商品房网签备案登记,备案号为:540401012018041800102。该商品房规划用途为成套住宅;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建筑层数为28层,其中地上28层,地下有停车场;预测建筑面积:125.87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102.42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23.45平方米;层高3米,有1个阳台。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规划用途为成套住宅,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日期为2016年8月20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字第51040120170803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510400201801120101;该房屋已建成,并交付使用;房屋所有权人:陆xx。
2、变卖价:517600.00元;变卖预交款:517600.00元;加价幅度:3400.00元;保证金:33000.00元。(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发布变卖时必须要填保证金,实际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只对517600.00元的变卖预交款进行锁定)
3、变卖时间:2022年7月7日10时至2022年9月6日10时至(延时除外)。

二、变卖流程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者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关于财产的其他说明
1、特别提醒:
(1)、参考价系网络询价最终确认价及法律相关规定确定;
(2)、该房屋为毛坯房;
(3)、该房屋目前暂未发现有抵押;
(4)、经了解,该房屋以及所在的小区的所有房屋都还未办理房屋产权,未办理的具体原因不详,拉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回执称“该不动产尚未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能否办理房产证及是否存在其他政策性限制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本院不保证一定能办理过户手续。房产相关户口迁移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物若有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处理。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3、标的物所有权人变更或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或成交后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一切税费和费用(包括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或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实际金额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前三项规定的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五、对上诉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前5日与本院联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变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八、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司法变卖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如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那曲地区中心支行主账户户名: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子账户户名: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用帐户子账号:账号:6228403877007626968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缴款后十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我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等办理相关手续。

十、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有权裁定重新变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应于《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产权人变更或过户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完成的,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如因被执行人原因无法提供税费等票据的,可能导致一时无法办理产权人变更或过户等手续。

十二、声明: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

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本次变卖事宜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收悉,特在此公示。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自动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896—3820786
咨询电话:17789065678或0896—3821408联系人:索法官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恰青路和环城路交接处)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变卖须知

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7日10时至2022年9月6日10时至(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6/02?)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华芝御景城14栋1单元5层1号的房产一栋。
1、标的物基本情况:小区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华芝路一号。该房产为毛坯房,无房产证,有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在攀枝花市房产管理局已进行商品房网签备案登记,备案号为:540401012018041800102。该商品房规划用途为成套住宅;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建筑层数为28层,其中地上28层,地下有停车场;预测建筑面积:125.87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102.42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23.45平方米;层高3米,有1个阳台。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规划用途为成套住宅,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日期为2016年8月20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字第51040120170803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510400201801120101;该房屋已建成,并交付使用;房屋所有权人:陆xx。
2、变卖价:517600.00元;变卖预交款:517600.00元;加价幅度:3400.00元;保证金:33000.00元。(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发布变卖时必须要填保证金,实际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只对517600.00元的变卖预交款进行锁定)
3、变卖时间:2022年7月7日10时至2022年9月6日10时至(延时除外)。

二、变卖流程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者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关于财产的其他说明
1、特别提醒:
(1)、参考价系网络询价最终确认价及法律相关规定确定;
(2)、该房屋为毛坯房;
(3)、该房屋目前暂未发现有抵押;
(4)、经了解,该房屋以及所在的小区的所有房屋都还未办理房屋产权,未办理的具体原因不详,拉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回执称“该不动产尚未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能否办理房产证及是否存在其他政策性限制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本院不保证一定能办理过户手续。房产相关户口迁移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物若有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处理。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3、标的物所有权人变更或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或成交后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一切税费和费用(包括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或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实际金额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前三项规定的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五、对上诉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前5日与本院联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变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八、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司法变卖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如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那曲地区中心支行主账户户名: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子账户户名: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用帐户子账号:账    号:6228403877007626968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缴款后十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我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等办理相关手续。

十、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有权裁定重新变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应于《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产权人变更或过户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完成的,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如因被执行人原因无法提供税费等票据的,可能导致一时无法办理产权人变更或过户等手续。

十二、声明: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

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本次变卖事宜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收悉,特在此公示。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自动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896—3820786
咨询电话:17789065678或0896—3821408联系人:索法官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恰青路和环城路交接处)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变卖公告

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7日10时至2022年9月6日10时至(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6/02?)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华芝御景城14栋1单元5层1号的房产一栋。
1、标的物基本情况:小区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华芝路一号。该房产为毛坯房,无房产证,有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在攀枝花市房产管理局已进行商品房网签备案登记,备案号为:540401012018041800102。该商品房规划用途为成套住宅;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建筑层数为28层,其中地上28层,地下有停车场;预测建筑面积:125.87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102.42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23.45平方米;层高3米,有1个阳台。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规划用途为成套住宅,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日期为2016年8月20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字第51040120170803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510400201801120101;该房屋已建成,并交付使用;房屋所有权人:陆xx。
2、变卖价:517600.00元;变卖预交款:517600.00元;加价幅度:3400.00元;保证金:33000.00元。(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发布变卖时必须要填保证金,实际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只对517600.00元的变卖预交款进行锁定)
3、变卖时间:2022年7月7日10时至2022年9月6日10时至(延时除外)。

二、变卖流程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者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关于财产的其他说明
1、特别提醒:
(1)、参考价系网络询价最终确认价及法律相关规定确定;
(2)、该房屋为毛坯房;
(3)、该房屋目前暂未发现有抵押;
(4)、经了解,该房屋以及所在的小区的所有房屋都还未办理房屋产权,未办理的具体原因不详,拉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回执称“该不动产尚未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能否办理房产证及是否存在其他政策性限制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本院不保证一定能办理过户手续。房产相关户口迁移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物若有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处理。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3、标的物所有权人变更或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或成交后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一切税费和费用(包括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或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实际金额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前三项规定的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五、对上诉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前5日与本院联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变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八、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司法变卖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如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那曲地区中心支行主账户户名: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子账户户名: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用帐户子账号:账    号:6228403877007626968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缴款后十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我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等办理相关手续。

十、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有权裁定重新变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应于《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产权人变更或过户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完成的,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如因被执行人原因无法提供税费等票据的,可能导致一时无法办理产权人变更或过户等手续。

十二、声明: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

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本次变卖事宜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收悉,特在此公示。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自动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896—3820786
咨询电话:17789065678或0896—3821408联系人:索法官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恰青路和环城路交接处)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标的详情

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7日10时至2022年9月6日10时至(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6/02?)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华芝御景城14栋1单元5层1号的房产一栋。
1、标的物基本情况:小区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华芝路一号。该房产为毛坯房,无房产证,有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在攀枝花市房产管理局已进行商品房网签备案登记,备案号为:540401012018041800102。该商品房规划用途为成套住宅;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建筑层数为28层,其中地上28层,地下有停车场;预测建筑面积:125.87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102.42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23.45平方米;层高3米,有1个阳台。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规划用途为成套住宅,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日期为2016年8月20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字第51040120170803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510400201801120101;该房屋已建成,并交付使用;房屋所有权人:陆xx。
2、变卖价:517600.00元;变卖预交款:517600.00元;加价幅度:3400.00元;保证金:33000.00元。(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发布变卖时必须要填保证金,实际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只对517600.00元的变卖预交款进行锁定)
3、变卖时间:2022年7月7日10时至2022年9月6日10时至(延时除外)。

二、变卖流程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者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关于财产的其他说明
1、特别提醒:
(1)、参考价系网络询价最终确认价及法律相关规定确定;
(2)、该房屋为毛坯房;
(3)、该房屋目前暂未发现有抵押;
(4)、经了解,该房屋以及所在的小区的所有房屋都还未办理房屋产权,未办理的具体原因不详,拉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回执称“该不动产尚未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能否办理房产证及是否存在其他政策性限制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本院不保证一定能办理过户手续。房产相关户口迁移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物若有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处理。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3、标的物所有权人变更或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或成交后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一切税费和费用(包括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或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实际金额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前三项规定的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五、对上诉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前5日与本院联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变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八、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司法变卖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如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那曲地区中心支行主账户户名: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子账户户名: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用帐户子账号:账    号:6228403877007626968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缴款后十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我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等办理相关手续。

十、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有权裁定重新变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应于《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产权人变更或过户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完成的,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如因被执行人原因无法提供税费等票据的,可能导致一时无法办理产权人变更或过户等手续。

十二、声明: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

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本次变卖事宜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收悉,特在此公示。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自动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896—3820786
咨询电话:17789065678或0896—3821408联系人:索法官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恰青路和环城路交接处)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上一条: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华芝御景城14栋1单元16层2号的房产

下一条: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华芝御景城14栋1单元17层2号的房产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