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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广州市荔湾区文昌南路宝华北街9号704

起拍价:

¥98.36万

将于6月2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广州市金顺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

联系方式:

王律师:手机:1880203272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22.95万

保证金:

¥9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98.36万

单价:

¥2.2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45.2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查册表春雷苑9-704.pdf评估9-704.pdf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管理人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活动开始五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的案件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其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标的物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九、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十、请务必阅读竞买公告中特别提醒内容,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买受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竞买人及时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竞买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37574913(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十六、本须知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广州市金顺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竞拍公告

竞买公告 广州市金顺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将于2022年6月24日10时至2022年6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本公告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权的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1.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6日作出(2019)粤01破184-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广州市金顺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金顺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为广州市金顺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张涛为负责人。本拍卖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六项的职责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自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交付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将产生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被划扣等相关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拍卖标的物 1.地址、房产登记号、建筑面积如下:编号座落产权人规划用途使用现状建筑面积(㎡)评估单价(元/㎡)预计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负担下的评估价值(RMB万元)起拍价(RMB万元)保证金(万元)备注1广州市荔湾区文昌南路宝华北街9号704广州市金顺房地产开发公司住宅对外出租45.263529,300122.9598.369单独拍卖 2.评估价及拍卖价:管理人经向广州中院申请摇珠确定了评估机构(广东美佳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该评估机构出具的粤美评报字G21A672(2021-GA39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并以该报告预计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负担下的评估价值作为起拍价,详见评估报告。增价幅度 :5千元及其正整数倍。 3.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查封、租赁、现使用情况以及其他瑕疵等情况详见“特别提示”。 

二、竞买人条件 1.拍卖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时应向管理人提交身份证明、相关缴费凭证,并提供原件以供审查。 2.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条件而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管理人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管理人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4. 本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根据国家及标的物所在地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当日需具备标的物所在地地区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的房地产限购政策,请自行向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行政部门咨询和了解。 

三、优先购买权人及通知 1.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拍卖活动开始五日前向本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只能以普通竞买人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2.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本次公告将在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30),均可联系管理人对标的物的有关情况进行电话咨询,咨询方式:王律师、18802032726。 2. 标的物集中看样时间及地点:2022年6月22日15时,广州市荔湾区文昌南路宝华北街9号704现场。请意向竞买人于上述看样日期之前与管理人联系预约、统一安排现场看样,联系方式:王律师、18802032726。请竞买人按预约时间准时到场,管理人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无预约,管理人将不组织现场看样。 3. 本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公告所示不动产面积(土地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均为证载面积,拍卖成交后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宗地丈量及最终办证面积为准,不退不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自行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拍卖方式 1.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竞价流拍。 2.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六、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竞买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予以必要协助。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费用;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土地出让金(如有)等任何有关拍卖标的的税费均由竞买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主管部门咨询。2.拍卖标的物是否存在欠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物业费等),由竞买人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确认,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3.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司法拍卖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本标的物竞买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竞买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因保证金不足不能参与拍卖的,后果自负。 2.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竞买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竞买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5682000404 ,交款时注明破产案号“(2019)粤01破184号”,款项性质“春雷苑9号704房拍卖尾款”,以便查收),并在交齐拍卖款后五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付清全部款项后,本管理人负责向竞买人提供收款收据(因标的物特殊,为破产性质,无法提供发票)。 3.本次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大,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4.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且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5.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作为破产财产使用分配等。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 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拍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拍卖成交与交付过户 1.竞买人应于付清全部成交款后5日内联系本管理人(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2.竞买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等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应及时接收标的物。管理人与竞买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即视为管理人已向竞买人交付标的物,并由竞买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本管理人予以必要协助。 3.如因拍卖标的物特殊,存在抵押、查封情形等,办理涂销抵押、申请解封等需要担保权人及法院的配合,所需时间无法确定。后续过户手续的办理,竞买人需自行负责解决,管理人只协助竞买人办理涂销、申请解封事宜,管理人对办理时间不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请竞买人在竞买之前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及时间问题。 参与拍卖的竞买人视为知悉以上情形,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十、特别提示(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竞买前应当先行充分了解国家及广州市关于不动产购买及过户的政策,出卖方不对不动产的过户事宜作任何保证;若竞买人不符合标的物所在地关于购买不动产相关政策规定的购买资格的,请务必尽早先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国土部门咨询购买不动产必要的前置程序及充分了解是否具备过户的可能性,若由于竞买人未履行相关前置程序或因不具备购买资格等致使不能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的,一切责任及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二)标的物存在以下提及和未提及的瑕疵,相关瑕疵由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自行了解,查验、评估风险。拍卖成交后,管理人按标的物交付时实际现状进行交付,竞买人自行承担所有瑕疵可能带来的过户、使用等风险,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1.拍卖标的物现为不定期租赁状态,本次拍卖按现状拍卖,不负责交吉及清场,拍卖成交后,由竞买人自行与承租人协商处理相关租赁或清场事宜。拍卖成交当月及之前的租金仍由管理人收取。 2.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拍卖若成交,竞买人按照标的物财产的权利现状取得标的物财产。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实际现状为准,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装饰装修归属、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任何担保。 3.标的物具体坐落、土地区域、位置、四至、面积及房屋用途等相关信息来源于《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竞买公告》及附件中涉及标的物的相关数据情况仅供参考,若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拍卖成交后,产权过户最终以不动产权属登记部门最终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等信息为准,若与本次破产处置文件中载明的位置、面积、用途等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竞买人务必在竞拍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自行对标的物情况及瑕疵进行详实的的调查、了解、核实,对包括但不限于本拍卖公告所提示的风险及未提及的风险进行全面、充分的考虑,审慎参与竞拍,所有风险由竞买人自担。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一旦竞买成功,不得以无法交吉、无法正常使用入住、存在质量或安全问题、管理人披露信息不全面、相关权益无法实现等任何理由向管理人索赔,包括但不限于不得要求管理人返还竞买价款、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等。 5.因竞得人不予交纳相关税收、费用等缘故导致标的物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6.抵押、查封情况:该标的物不存在抵押、查封的情形。 7.物业租赁、使用情况:
(1)拍卖标的物目前由廖钢山承租作住宅使用,原合同租赁期限已届满,现为不定期租赁状态,租金及支付方式仍按原合同约定履行。
(2)竞买人竞买成功支付拍卖款项后,与管理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视为管理人已经履行完毕拍卖方以及出卖方的全部义务。竞买人凭借与管理人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与承租人廖钢山协商处理相关租赁或清场事宜。 8.标的物部分如存在有人占用、租赁的情况的,相关使用地址与拍卖标的物实际地址可能存在不符,提请竞买人特别注意。请在拍卖开始前自行核实区域、使用、租金等有关标的物的所有情况。管理人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管理人按照标的物使用现状移交标的物。涉及到与标的物占用人、租赁人、使用人协商交付、租金收取、搬迁等相关后续事宜,由竞买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9.水电及欠缴费用情况:拍卖标的物是否存在欠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业费等),由竞买人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确认,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0.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包含标的物室内物品,管理人不负责清场及搬离室内物品。如存在他人对标的物内的物品主张相关权益,则由竞买人自行解决,竞买人不得据此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益或主张竞价无效。 11.标的物可能存在与原承租人存在装饰装修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后果。 12.提请竞买人注意:请在拍卖开始前自行核实拍卖标的物区域、标的物办证、租赁、出入等有关使用的所有情况。管理人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管理人按照标的物使用现状移交标的物。竞买人不得以交付的标的物质量、数量以及其他方面存在问题或瑕疵等为由,拒绝接受标的物。否则,视为逾期受领,标的物毁损灭失等所有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13.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拍卖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物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表明对该标的物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及认可,法院、管理人和拍卖公司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本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2.为便于竞买人及时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竞买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3.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竞买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等。 4.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5.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保证金、増价幅度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拍前5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应于拍卖开始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并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权属异议书及证据材料。 6.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
监督电话:020-37574913(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7.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8.淘宝网在本次拍卖将另行向竞买人收取软件服务费,因此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自行查阅淘宝网司法拍卖关于软件服务费收取比例及方式的规定。 管理人
联系电话:王律师、18802032726;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天盈广场东塔45层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广州市金顺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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