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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新界小区】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北路以西,凤栖西路以南长安新界小区2幢11006室

起拍价:

¥123.40456万

将于7月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尚先生:手机:1868293958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123.40456万

保证金:

¥2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23.40456万

单价:

¥1.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长安新界小区(2005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121.9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拍须知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4日10时至2022年7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9/04)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北路以西,凤栖西路以南长安新界小区2幢11006室,建筑面积:121.92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拍卖标的具体情况参见《拍卖标的物简介》)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6月6日起至2022年6月2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陕西国衡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咨询及统一集中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有意者请与陕西国衡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电话:尚先生18682939582。统一定于2022年6月30日9:00-11:00时安排看样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2年6月2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6月2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一、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4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二、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或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2年7月15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尾款缴纳三个工作日后(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三楼312室(地址:西安市莲湖区柴家什字8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依法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钟楼支行。账号:280008000000600003333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有权依法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等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九、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二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的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一、依照法释(201
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9-8761635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9-87373979(王法官)咨询、看样
联系电话:1868293958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

竞拍公告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我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均上网公开可查,无暗箱操作之可能,我院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要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二、对于社会上的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 竞买公告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4日10时至2022年7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9/04),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北路以西,凤栖西路以南长安新界小区2幢11006室,建筑面积:121.92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拍卖标的具体情况参见《拍卖标的物简介》)起拍价:123.40456万元;保证金:24万元;增价幅度:0.6万元。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参与竞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二)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拍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屋所在地城市是否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三)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房屋所在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扣除保证金)等法律后果。(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看样及已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持本院执行裁定书与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等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6月24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保证金24万元,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钟楼支行,账号:280008000000600003333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本次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选择网上银行进行充值并解决好当天支付限额问题。

十二、依照法释(201
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29-87373979(王法官)法院
监督电话:029-87616352咨询、看样
联系电话:18682939582
联系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

标的详情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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