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和县阳光小区51#106住宅房地产
将于6月3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汪先生(拍乐公司-微信同号):手机:18395366418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安置房”,安置房过户前需补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2.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公安”,涉及公安查封的房产,需要认真调查全部信息。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马鞍山市和县阳光小区51#106住宅房地产权利来源和县法院(2022)皖0523执551号执行裁定书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所有人张某某拍品现状拍品用途住宅使用情况维护保养状况一般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马鞍山市和县阳光小区51#106住宅房地产。拍卖对象相关情况请看《拍卖公告》,或到本院查阅《房地产估价报告》。2.税费负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为拆迁安置房,未办理产权证明,拍卖成交后需办理二次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3.房屋实际面积与拆迁安置协议所述面积可能存在误差,本院对面积误差不予负责,是否限购及办证限制等情况,请咨询所在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
拍 卖 须 知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6月30日10时至2022年7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和县人民法院) 对位于马鞍山市和县阳光小区51#106住宅房地产进行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的金额,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账号:12256001040014184),并在缴纳余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地址: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6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标的物交付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房屋实际面积与拆迁安置协议所述面积可能存在误差,本院对面积误差不予负责,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为拆迁安置房,未办理产权证明,拍卖成交后需办理二次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55-5313067。拍辅机构:18395366418(汪先生-微信同号)
法院咨询电话:0555-5325450(刘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和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马鞍山市和县阳光小区51#106住宅房地产司法拍卖公告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6月30日10时至2022年7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马鞍山市和县阳光小区51#106住宅房地产,评估价值:29.28万元,大写:贰拾玖万贰仟捌佰元整。 1、拍卖对象范围本次拍卖对象的范围为马鞍山市和县阳光小区51#106(现公安编号和谐阳光城51#106)住宅,建筑面积为67.61㎡。本评拍卖值为房地产市场价值,包括房屋及合理分摊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值、装修的市场价值,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权益,也不考虑房地产拍卖(变卖)成交后交易的税费以及税费的转移分担。
2、拍卖对象权益状况房屋坐落和县阳光小区51#106(现公安编号和谐阳光城51#106)被拆迁人张某某不动产权证号--用途住宅结构砖混
3、拍卖对象实物状况1) 房地坐落:和县阳光小区51#106(现公安编号和谐阳光城51#106)住宅;2) 宗地四至:拍卖对象所在小区北临其他巷道,南临海峰路,西临禹锡路,东临其他巷道;3) 基础设施完备程度:宗地红线外“六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气,土地红线内“一平”,即:场地平整。4) 土地平整度:土地平整度较优,起伏<1米;5) 地势、地质、水文状况:地势平坦、水文地质条件优,地基承载力较好,无重大地质灾害隐患;6) 具体位置:拍卖对象位于小区西侧; 7)小区状况:小区位于禹锡路与海峰路交叉口东北角,为安置房小区、体量较大,周边景观较好,环境较好; 8)房屋状况:低部贴砖红色条形砖、上面刷土黄色涂料;
9)结构:砖混;
10)所在层数/总层数:1/4;11)净高:客厅净高约2.8m;12)建筑面积:67.61㎡;13)设计用途:成套住宅;14)平面布置:现为南北朝向成套住宅;15)装修、设施设备:拍卖对象为南北朝向,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的成套住宅。客厅地面贴地砖,墙面刷白色乳胶漆,顶部刷白色乳胶漆、贴石膏线条;两室一南一北,地面铺木质地板,墙面刷白色乳胶漆,顶部刷白色乳胶漆、贴石膏线条,南卧有连墙衣柜,连墙小电视台;厨房地面贴砖,墙面贴砖,顶部为扣板吊顶,厨房有连墙橱柜及吊柜,灶具齐全,塑钢玻璃移门,门口处有嵌入式连墙柜;卫生间地面贴砖,墙面贴砖,扣板吊顶,连墙洗漱台,洁具齐全,塑钢玻璃折叠式移门;塑钢窗封阳台,地面贴砖,墙面贴砖,扣板吊顶,有连墙柜;全室灯具齐全,门窗完好,窗户外均有不锈钢防盗窗,整体装修简单大方,事宜居住,维护保养状况较好。17)工程质量:经拍卖人员现场勘查,确认建筑物结构完好;18)建成年月:约2010年;19)维护、保养、使用情况:拍卖对象现有人居住,维护保养状况较好;
4、拍卖对象区位状况4.1区域位置(1)方位:委估对象位于马鞍山市和县阳光小区51#106(现公安编号和谐阳光城51#106),所在小区北临其他巷道,南临海峰路,西临禹锡路,东临其他巷道,海峰路以南有较多居住小区,整体环境较好,景观较好;(2)与商服中心距离:拍卖对象距市级安德利购物中心商圈直线距离约3.6KM,距区级安德利购物中心(佳源广场店)直线距离约1KM;4.2区域繁华程度 拍卖对象周边海峰路以南有较多住宅小区,主要有碧桂园豪园、中央花园、安粮学府花园、京都公馆、天和御景城等。周边商业主要为沿街底商及佳源广场内,经营范围以餐饮、商超、日用百货等便门服务业为主,日均人流量以周边小区住户为主,故有一定的人流量。4.3交通状况(1)道路及交通便捷度:拍卖对象周边有海峰路、禹锡路等多条混合主次干道,路网较为稠密,路面养护情况较好,交通便捷度较优;(2)公交便捷度:拍卖对象区域内通3路、8路、4路等,公交便捷度较好;(3)对外交通枢纽距离:拍卖对象距和县汽车站直线距离约3.0KM;(4)其他交通状况:拍卖对象区域内道路等级较优,无特殊交通管制状况,停车方便程度较优,有地面停车位;4.4基础设施状况区域内通上水、下水、通电、通气、通讯、通路,其中通水、通电、通气保障率均为90%-95%,基础设施较完备,保障率较高;4.5外部配套设施(1)教育设施:区域内有刘禹锡实验学校、和县第一中学、育才幼儿园、蓝湾幼儿园、马鞍山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等,基础教育设施条件较好;(2)医疗设施:区域内有和县人民医院,医疗设施条件较好;(3)体育设施:拍卖对象距和县体育馆直线距离约800M;(4)文化设施:区域内有和州湖公园;(5)金融设施:区域内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金融设施状况一般;(6)农贸市场:区域一公里内无农贸市场,但有万客隆购物广场、苏杭物美城市生活购物广场、安德利(佳源广场店)等;4.6环境因素环境因素包括大气环境、视觉环境、声觉环境、卫生环境等多方面因素。拍卖对象位于小区西侧,离主路较远,故无特殊污染源。 起拍价:20.5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看样或与本院联系统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和县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本院不对产权过户和腾空做时间上的承诺。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提示:本院仅负责拍卖标的实物现状交付,不承诺将产权办理至买受人名下。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八、房屋实际面积与拆迁安置协议所述面积可能存在误差,本院对面积误差不予负责,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为拆迁安置房,未办理产权证明,拍卖成交后需办理二次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账号:1225600104001418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
联系地址:安徽省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65号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拍辅机构:18395366418(汪先生—微信同号)
法院咨询电话:0555-5325450(刘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说明: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本公告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和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