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盛、张永茂名下址在龙浔镇湖前路44-51号一层、三层301室的房产及附属设施
将于7月1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施小容:电话:0595-23521530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张永盛、张永茂名下址在德化县龙浔镇湖前路44-51号一层、三层301室的房产及附属设施(不动产权证书号:房权证德房字第061228号)。
1、拍卖标的评估价为101.2万元,价值时点为2021年10月20日。
2、房产位于福建省德化县龙浔镇湖前路44-51号一层、三层301室,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总层数8层,该房产位于第一层及第三层,房屋产权面积123.59平方米(其中第一层5.9平方米,第三层108.21平方米,公摊9.4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5.83平方米,建成年份1994年,用途为住宅,产权来源为受赠,建筑物外墙马赛克贴面,室内普通装修,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房屋所有权证书号为房权证德房字第061228号,土地使用权证书号为德国用(2006)字第33539号。特别提示:上述房产第一层现状为储藏间,物理空间上,与案外人享有的产权面积共同形成一个储藏间,无法分割。
3、该房产的起拍价:76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4、限购情况:按照当地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参与竞买人应先行向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相关政策。特别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拍房适用当地限购政策,即竞买人应具备当地购房资格(限购条件)。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具备购房资格,买受人应在网络拍卖、变卖结束后,在缴清尾款后的十日内,向法院提交其在参与竞拍前即具备购房资格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逾期未能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完整的,应承担视同悔拍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办理成交确认手续、没收保证金等。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变卖行为无效的,应参照上述规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德 化 县 人 民 法 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1日10时至2022年7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德化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张永盛、张永茂名下址在德化县龙浔镇湖前路44-51号一层、三层301室的房产及附属设施(不动产权证书号:房权证德房字第061228号)。
1、拍卖标的评估价为101.2万元,价值时点为2021年10月20日。
2、房产位于福建省德化县龙浔镇湖前路44-51号一层、三层301室,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总层数8层,该房产位于第一层及第三层,房屋产权面积123.59平方米(其中第一层5.9平方米,第三层108.21平方米,公摊9.4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5.83平方米,建成年份1994年,用途为住宅,产权来源为受赠,建筑物外墙马赛克贴面,室内普通装修,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房屋所有权证书号为房权证德房字第061228号,土地使用权证书号为德国用(2006)字第33539号。特别提示:上述房产第一层现状为储藏间,物理空间上,与案外人享有的产权面积共同形成一个储藏间,无法分割。
3、该房产的起拍价:76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4、限购情况:按照当地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参与竞买人应先行向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相关政策。特别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拍房适用当地限购政策,即竞买人应具备当地购房资格(限购条件)。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具备购房资格,买受人应在网络拍卖、变卖结束后,在缴清尾款后的十日内,向法院提交其在参与竞拍前即具备购房资格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逾期未能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完整的,应承担视同悔拍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办理成交确认手续、没收保证金等。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变卖行为无效的,应参照上述规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德化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德化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22 年6月30日10时起至2022年6月30日16 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德化县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也可以直接上淘宝网查看图片及公告须知,或自行前往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本标的物为整体拍卖,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交易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到相关部门查询。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本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6月24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缴纳保证金,未缴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22年7月1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德化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德化支行,账号:6232636400103102403;其他竞买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5-23521530
联系地址:德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
德 化 县 人 民 法 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1日10时至2022年7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德化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张永盛、张永茂名下址在德化县龙浔镇湖前路44-51号一层、三层301室的房产及附属设施(不动产权证书号:房权证德房字第061228号)。
1、拍卖标的评估价为101.2万元,价值时点为2021年10月20日。
2、房产位于福建省德化县龙浔镇湖前路44-51号一层、三层301室,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总层数8层,该房产位于第一层及第三层,房屋产权面积123.59平方米(其中第一层5.9平方米,第三层108.21平方米,公摊9.4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5.83平方米,建成年份1994年,用途为住宅,产权来源为受赠,建筑物外墙马赛克贴面,室内普通装修,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房屋所有权证书号为房权证德房字第061228号,土地使用权证书号为德国用(2006)字第33539号。特别提示:上述房产第一层现状为储藏间,物理空间上,与案外人享有的产权面积共同形成一个储藏间,无法分割。
3、该房产的起拍价:76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4、限购情况:按照当地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参与竞买人应先行向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相关政策。特别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拍房适用当地限购政策,即竞买人应具备当地购房资格(限购条件)。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具备购房资格,买受人应在网络拍卖、变卖结束后,在缴清尾款后的十日内,向法院提交其在参与竞拍前即具备购房资格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逾期未能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完整的,应承担视同悔拍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办理成交确认手续、没收保证金等。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变卖行为无效的,应参照上述规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德化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德化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22 年6月30日10时起至2022年6月30日16 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德化县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也可以直接上淘宝网查看图片及公告须知,或自行前往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本标的物为整体拍卖,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交易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到相关部门查询。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本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6月24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缴纳保证金,未缴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22年7月1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德化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德化支行,账号:6232636400103102403;其他竞买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5-23521530
联系地址:德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
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张永盛、张永茂名下址在德化县龙浔镇湖前路44-51号一层、三层301室的房产及附属设施(不动产权证书号:房权证德房字第061228号)。
1、拍卖标的评估价为101.2万元,价值时点为2021年10月20日。
2、房产位于福建省德化县龙浔镇湖前路44-51号一层、三层301室,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总层数8层,该房产位于第一层及第三层,房屋产权面积123.59平方米(其中第一层5.9平方米,第三层108.21平方米,公摊9.4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5.83平方米,建成年份1994年,用途为住宅,产权来源为受赠,建筑物外墙马赛克贴面,室内普通装修,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房屋所有权证书号为房权证德房字第061228号,土地使用权证书号为德国用(2006)字第33539号。特别提示:上述房产第一层现状为储藏间,物理空间上,与案外人享有的产权面积共同形成一个储藏间,无法分割。
3、该房产的起拍价:76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4、限购情况:按照当地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参与竞买人应先行向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相关政策。特别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拍房适用当地限购政策,即竞买人应具备当地购房资格(限购条件)。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具备购房资格,买受人应在网络拍卖、变卖结束后,在缴清尾款后的十日内,向法院提交其在参与竞拍前即具备购房资格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逾期未能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完整的,应承担视同悔拍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办理成交确认手续、没收保证金等。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变卖行为无效的,应参照上述规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