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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忠县忠州镇中博大道3号附5号2-1房屋

起拍价:

¥33万

将于5月2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忠县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重庆恒升拍卖有限公司:电话1:13883594837电话2:400-160988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7.296107万

保证金:

¥3.3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33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2.1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询价结果函.doc执行裁定书.doc产权信息.doc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29日10时至2022年5月3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26?用户名: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重庆市忠县忠州镇中博大道3号附5号2-1房屋,(产权证号:311房地证2010字第005625号),相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以及需要联合购买者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天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次拍卖含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的所有附着物构筑物,包含建筑物所有权价值、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维护房屋正常使用的设施设备价值及室内不可移动装修装饰价值;室内家具、家电等其它可移动物品不在拍卖标的范围以内。
3、标的物法院查封,有抵押,目前空置,实物以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竞买人请竞买前就不明白之处,具体移交房屋时间请咨询拍卖法院,本院及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成交后不负责未标明之瑕疵。
5、本次拍卖均不含水电气户头,不保证水电气能正常使用,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如该标的物尚欠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及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恒升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卖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各意向竞买人须通过电话预约,联系电话:400-160-9881,13883594837,组织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恒升拍卖有限公司具体安排。

八、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忠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忠县支行民旺分理处,账号:3514160120010001351018854)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为了更好的方便竞买人,鉴于重庆地区已经实现一案一户,淘宝支持线上尾款支付,可以实现尾款直接转入法院一案一户的子账户中,并添加“案号+竞买人姓名+标的物”的备注信息,方便法院对账和管理),本案案号(2021)渝0233执409号。
3、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拍卖标的物产权转移、变更手续的,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相关职能部门自行即时办理;未即时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卖方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凭相关票据到法院报销。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如该标的物尚欠水、电、气、物业管理、排污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三、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023-54219605 
咨询电话:重庆恒升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1609881 13883594837融资咨询:
1、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咨询电话:4000608338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融资咨询电话:88570026 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竞拍公告

公告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当事人,特此公示。重庆市忠县忠州镇中博大道3号附5号2-1房屋网络拍卖的公告忠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29日10时至2022年5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忠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忠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26?),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标的位于重庆市忠县忠州镇中博大道3号附5号2-1房屋,(产权证号:311房地证2010字第005625号),所在物业位于阳光花园小区,房屋用途为住宅,房屋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约建于2012年,标的物位于名义层第2层,物理层第5层,楼梯房,建筑面积约为132.11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约为118.72平方米,层高约3米。户型为三室二厅一厨二卫,房屋为简装,地面贴地砖,通风、采光良好,室内维护保养状况良好。询价:57.296107万元,二拍起拍价:33万元,保证金:3.3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恒升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卖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各意向竞买人须通过电话预约,联系电话:400-160-9881,13883594837,组织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恒升拍卖有限公司具体安排。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次拍卖含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的所有附着物构筑物,包含建筑物所有权价值、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维护房屋正常使用的设施设备价值及室内不可移动装修装饰价值;室内家具、家电等其它可移动物品不在拍卖标的范围以内。
3、标的物法院查封,有抵押,目前空置,实物以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竞买人请竞买前就不明白之处,具体移交房屋时间请咨询拍卖法院,本院及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成交后不负责未标明之瑕疵。
5、本次拍卖均不含水电气户头,不保证水电气能正常使用,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如该标的物尚欠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及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持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卖方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凭相关票据到法院报销。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若因本次拍卖的房屋、商业门面、车位暂未取得不动产登记权证,拍卖成交后,对于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本院将依法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本院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待买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内容协助执行。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需要联合购买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天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天前经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确认。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忠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忠县支行民旺分理处,账号:3514160120010001351018854)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为了更好的方便竞买人,鉴于重庆地区已经实现一案一户,淘宝支持线上尾款支付,可以实现尾款直接转入法院一案一户的子账户中,并添加“案号+竞买人姓名+标的物”的备注信息,方便法院对账和管理。本案案号(2021)渝0233执恢409号。
3、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次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并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融资咨询:
1、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咨询电话:4000608338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融资咨询电话:88570026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慎重出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重庆恒升拍卖有限公司 400-160-9881,13883594837
法院咨询电话:023-54219616(阎法官)、54219650    法院
监督电话:023-54219605
联系地址:重庆市忠县忠州镇新华支路2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543 023-6767349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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