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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12区青年路东侧剑琴小区2号楼2单元502房屋

起拍价:

¥16.0434万

将于5月23日11: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廖先生:手机:1560991123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22.2825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16.0434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2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5.5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
5、评估报告.pdf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23日11时开始,在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变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变卖期60天,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网络司法拍卖与网络司法变卖衔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变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变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变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变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位于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12区青年路东侧剑琴小区2号楼2单元502房屋,该标的物总层数5层,该标的物位于第5层,三室两厅一厨一卫,南北朝向,砖混结构,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95.51㎡,不动产权证号:吐房权证吐市字第00030443号,登记时间:2016年4月13日。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瑕疵:据与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调查了解,截止2022年1月28日,该标的物欠缴2015年至2022年热力费共计2099.58元(该标的于2015申请的热力报停),其他欠费情况不详;因该房屋欠缴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气及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一方承担,具体欠缴金额以房屋移交时该标的物所属物业公司、热力公司核算的金额为准。

五、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款项;变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款项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账户(单位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高昌支行;银行行号:103883026535;账号:6228403696043400067)。由买受人持本人身份证(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至本院财务(网银转账)缴纳变卖余款,并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竞得者所支付的款项不计利息退回原支付账户。

六、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款项;变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款项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账户。由买受人持本人身份证(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至本院财务(网银转账)缴纳变卖余款,并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竞得者所支付的款项不计利息退回原支付账户。

七、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变卖的,应于变卖成交前10日通过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变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十一、变卖成交的,由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二、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变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变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三、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支付。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变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变卖款的处置。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五、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价款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六、参加变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变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变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变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法院地址:吐鲁番高昌区文华西路高昌区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阿勒泰地区鑫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廖先生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3201293311、13565972805   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西红东路381号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2022年5月7日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23日11时开始,在 “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变卖期60天,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12区青年路东侧剑琴小区2号楼2单元502房屋,总层数5层,该标的物位于第5层,三室两厅一厨一卫,南北朝向,砖混结构,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95.51㎡,不动产权证号:吐房权证吐市字第00030443号,登记时间:2016年4月13日。案号:(2022)新2101执恢8号。评估价:222825元;变卖价不低于:160434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2022年5月23日11时开始,变卖期60天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160434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160434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160434元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可向法院委托的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七、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只包含此标的物及其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标的物以实物实际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接纳房屋移交时室内的一切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内部的毁损,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显性瑕疵和隐性瑕疵保证;其他详细情况可向本院或司法拍辅助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是否能办理过户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标的拍卖成交后,办理房屋过户、移交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具体时间待法院通知。
(3)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账户。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5月14日前通过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变卖平台报名参与变卖)或有其他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法院地址:吐鲁番高昌区文华西路高昌区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阿勒泰地区鑫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廖先生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3201293311、13565972805   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西红东路381号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2022年5月7日

标的详情

变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202
2)新2101执恢8号
相关附件:

5、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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