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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林亭口镇龙亭轩3-3-402号不动产

起拍价:

¥55.58462万

将于6月2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杨法官:电话:022-2999623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79.4066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55.58462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8.9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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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龙亭轩3-3-402号京东大数据.pdf龙亭轩3-3-402号融易购.pdf龙亭轩3-3-402号阿里.pdf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6月20日上午10时至2022年6月21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对赵某所有的坐落于宝坻区林亭口镇龙亭轩3-3-402号不动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提交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书,承诺书邮寄至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杨法官收(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18号宝坻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电话:022-29996230)。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6月13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自动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2年6月28日下午15:0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宝坻中心支行,账号:202107090004772236),并在2022年7月5日17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11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额拍卖款,视为其悔拍,法院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四条处理;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特别提示:如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受领、占有、管控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包括拍卖成交前所欠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2-29996012。辅助机构:天津安拍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联系电话:15222890576马(9:00-11:30,14:00-17:00法定休假日除外)
法院咨询电话:022-29996230,咨询人:杨法官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竞拍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关于宝坻区林亭口镇龙亭轩3-3-402号不动产的拍卖公告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20日上午10时至2022年6月21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本院淘宝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宝坻区林亭口镇龙亭轩3-3-402号不动产(详见调查表)评估价:794066元             起拍价:555846.2元   保证金:50000元              增加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提交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书,承诺书邮寄至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杨法官收(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18号宝坻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电话:022-29996230)。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5月19日至6月19日(法定休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竞买登记: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录淘宝网注册,通过实名认证,在线申请参拍,取得竞拍授权。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权购买人应在拍卖前向本院提交相关材料,并经法院确认有效后再到淘宝网报名参拍。竞买人应仔细了解淘宝网的支付方式,本人所持银行卡的支付限额等情况。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包括拍卖成交前所欠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6月28日下午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宝坻中心支行,账号:20210709000477223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额拍卖款,视为其悔拍,法院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四条处理;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特别提示:如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辅助机构:天津安拍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222890576,马(9:00-11:30,14:00-17:00法定休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2-29996230,咨询人:杨法官
联系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118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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