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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区商贸街156号38幢2单元401号住宅用房

起拍价:

¥21.6万

将于5月2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恒通辅拍:电话1:19138620085电话2:400-199818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38.4793万

保证金:

¥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21.6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62.3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2021-217广安市前锋区商贸街156号-住宅吕1文2陈3.doc

变卖须知

详见公告

变卖公告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变卖广安市前锋区商贸街156号38幢2单元401号住宅用房的公告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26日上午10时至2022年7月25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帐户: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826/07),现公告如下:

一、   变卖标的:广安市前锋区商贸街156号38幢2单元401号住宅用房 ,建筑面积:162.36㎡,《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广安市广安区房权证广房字第20130401015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前锋(2013)第00610号,规划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40年11月5日。起拍价:21.6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特别提醒:
1、本标的情况调查内容部分摘录自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更多信息请自行查看评估报告。
2、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3、目前被执行人及亲属居住在房屋内,承诺变卖成交后一周内搬出房屋。
4、变卖成交后,由执行部门负责标的物交付(按照房屋产权证载明的面积交付标的物,如有违章建筑,不在法院交付范围内),交付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如有其它瑕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5、标的物面积、坐落及用途等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坐落及用途等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注: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本次拍卖不包括室内动产、可移动的设备物品(空调、沙发、电视机、床、柜子等),但是变卖包含基础装修、地板、灯具、排线等附属到房屋上的装修。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变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变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5月24日17时止在变卖标的现场公开展示。

三、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院已委托恒通辅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有关标的物咨询可联系400-1998188(恒通辅拍),看样预约方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恒通辅拍”完成自助预约看样。预约成功后,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为准进行变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到现场审看标的物,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标的物财产若变卖成交,买受人交清全部房款后,由本院出具法律文书,本院将按标的物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交付,并将根据案件执行情况而确定交付时间。

六、标的物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变卖交易过户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变卖成交后,因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缴纳的一切过户税费。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之日起15日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申请退还依法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买受人逾期未提起申请,视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该标的物附属水、电、气户名变更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交付前存在的欠费(如水、电、气、物业欠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5月24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建设路支行,账号:1266469284662000379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变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二、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本次变卖标的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司法辅助变卖机构:恒通辅拍
咨询电话:400-1998188、15082651182此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发布。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七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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