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广安拍卖房 > 岳池拍卖房 >广安市岳池县坪滩镇红梅山庄A栋1单元2-1号住宅

广安市岳池县坪滩镇红梅山庄A栋1单元2-1号住宅

起拍价:

¥21.7336万

将于5月2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武胜县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博傲法服:电话1:18583306223电话2:0826-668111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38.81万

保证金:

¥2.5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变卖价:

¥21.7336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93.5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情况表标的物名称广安市岳池县坪滩镇红梅山庄A栋1单元2-1号住宅所有权人被执行人标的现状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利限制情况有查封、有抵押建筑面积193.55㎡总层数7所在层2房屋用途住宅租赁或占用情况有占用产权证号:土地证号岳房权证岳池字第2013040700865号岳国用(2014)第09083号情况说明根据相关资料信息查询显示,产权证号为:岳房权证岳池字第2013040700865号,土地证号为:岳国用(2014)第09083号,房屋建筑面积:193.55㎡,土地用途及使用权类型:出让住宅用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过户中所产生的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等,均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相关部门核算为准。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拍卖成交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欠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网络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
1、该标的有占用。
2、若涉及门面墙体隔断,需买受人自行处理,费用自理。。
3、请有意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务必于竞拍前前往该标的了解该标的实际情况,并同时前往相关部门了解过户所产生的税、费等情况。一旦竞买人参与竞买皆视为对该标的的所有情预约看样、代办过户、按揭贷款等咨询请拨打电话:400-999-8092。

变卖须知

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变卖须知     

一、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29日10时起60日内止(延时的除外)对广安市岳池县坪滩镇红梅山庄A栋1单元2-1号住宅,依法选定在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26/02)进行公开变卖。为规范司法变卖行为,维护变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变卖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在2022年5月2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三)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变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变卖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竞买人。变卖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网实名注册人)。特别提醒:竞买人应当确认是否符合当地购房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一律按悔拍处理。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5月2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变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买资格的取得:竞买人需交纳预缴款。[保证金数额以变卖公告所确定的为准]淘宝系统将对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预缴款在竞价程序结束后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仅限网上报名缴款的用户,若报名款交至法院,请自行联系法院办理退款)。   

七、成交价款的支付: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10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武胜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胜县支行;账号:6232813680000503929并备注“执行案号【(2021)川1622执恢320号】余款)”。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法院领取《成交确认书》,领取成交确认书后等待法院通知领取执行裁定书。   

八、本次变卖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付、办证(过户)时所产生的所有税、费。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一、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变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以相关部门登记为准。本院及四川博傲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等不作担保,如买受人今后办理相关的房地产权证,证载位置、面积、用途等与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款不做调整,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过户的相关问题,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拍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瑕疵权利。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法院针对现状进行变卖,法院不负责协助过户登记工作(法院只负责出具明确产权过户登记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自行办理过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自行办理过户,过户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所欠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网络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在变卖前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变卖人不承担相关费用。   

十四、竞买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变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标的咨询电话:400-999-809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武胜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3日

变卖公告

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29日10时起60日内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sf.taobao.com/0826/02)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变卖活动。  标的物变卖期为60天,如竞买人在变卖期内任意时刻出价时起即启动24小时竞价程序(延时除外),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竞买人交齐预缴款后,无需另行交纳保证金,以预缴款冲抵保证金。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广安市岳池县坪滩镇红梅山庄A栋1单元2-1号住宅。本次拍卖不含家具、家电,以标的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申请实地看样,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晓和未知瑕疵,成交后不得反悔,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变卖价:21.7336万元;预缴款:21.7336万元(含保证金:2.5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特别提醒: 1、该标的有占用。
2、若涉及门面墙体隔断,需买受人自行处理,费用自理。
3、请有意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务必于竞拍前前往该标的了解该标的实际情况,并同时前往相关部门了解过户所产生的税、费等情况。一旦竞买人参与竞买皆视为对该标的的所有情况已了解,且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预约看样请编辑标的名称+看样人姓名+电话号码发至1530828349,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咨询请于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拨打电话:400-999-8092。

三、标的情况:根据相关资料信息查询显示,产权证号为:岳房权证岳池字第2013040700865号,土地证号为:岳国用(2014)第09083号,房屋建筑面积:193.55㎡,土地用途及使用权类型:出让住宅用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过户中所产生的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等,均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相关部门核算为准。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拍卖成交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欠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网络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应当确认是否符合当地购房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一律按悔拍处理。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内如无人出价,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最后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竞价时间将自动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变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2021年4月2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

九、竞买人需交纳预缴款。[保证金数额以变卖公告所确定的为准]淘宝系统将对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预缴款在竞价程序结束后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仅限网上报名缴款的用户,若报名款交至法院,请自行联系法院办理退款)。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10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武胜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胜县支行;账号:6232813680000503929并备注“执行案号【(2021)川1622执恢320号】余款)”。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一、若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资料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咨询、看样电话:400-999-8092  本院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武胜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826-6681110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武胜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8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广安市广安区肖溪镇金凤街15号(望江花园)1幢3单元602号住宅

下一条:四川省西充县晋城镇虹溪路凤凰城1幢2单元2-5-4号住宅用房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