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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古城南路【大成时代广场】8号楼商住楼1单元2201号房产的公告

起拍价:

¥33.213648万

将于5月15日08: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吴先生:手机:1356501868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8.8436万

保证金:

¥3.3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33.213648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1.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评估报告2_1-25.pdf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15日08时至2022年5月16日08时止(延时除外)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奇台县古城南路“大成时代广场”8号楼1单元2201号房产。座落:奇台县健康路南侧;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奇土国用(2011)第488号;住宅土地使用期限为70年(自2011年7月21日起2081年 7月20日止);商业土地使用期限为40年(自2011年7月21日起2051年7 月20日止),建成年月:2014年11月;建筑面积:131.30平方米;层高:2.8米,8号商住楼总层为24层,1至2 层为商业用房,3至24层为住宅用房,住宅进户门为防盗门,内、 外墙刷白色乳胶漆,砕地面,水电暖齐全,尚未装修。    拍卖标的四至:东临住宅小区,南临古城商业街,西临迎宾路,北临健康西路。区域内有大成时代广场、好家乡超市、古城商业街、华东容锦酒店、 金融大厦、新疆奇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公司、奇台县自然资源局、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大成住宅小区、泰和景园、美居苑1区等,区域内通有1条公交车线路。区域内土地开发程度为“七通”,即通路、通电、通讯、通暖、通气、通上水、通下水及宗地内“七通”,即通路、通电、通讯、通暖、通气、通上水、 通下水。土地级别为一级。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5月13日前向我公司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3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   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账   号:65001620100052502463-007117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营业部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各自应承担的部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各自应承担的部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符合法规情况可在竞拍结束前中止或暂缓。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我公司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3565018681  吴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竞拍公告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奇台县古城南路“大成时代广场”8号楼商住楼1单元2201号房产的公告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15日08时至2022年5月16日08时止(延时除外)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奇台县古城南路“大成时代广场”8号楼1单元2201号房产。座落:奇台县健康路南侧;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奇土国用(2011)第488号;住宅土地使用期限为70年(自2011年7月21日起2081年 7月20日止);商业土地使用期限为40年(自2011年7月21日起2051年7 月20日止),建成年月:2014年11月;建筑面积:131.30平方米;层高:2.8米,8号商住楼总层为24层,1至2 层为商业用房,3至24层为住宅用房,住宅进户门为防盗门,内、外墙刷白色乳胶漆,砕地面,水电暖齐全,尚未装修。    拍卖标的四至:东临住宅小区,南临古城商业街,西临迎宾路,北临健 康西路。区域内有大成时代广场、好家乡超市、古城商业街、华东容锦酒店、 金融大厦、新疆奇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公司、奇台县自然资源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大成住宅小区、泰和景园、美居苑1区等,区域内通有1条公交车线路。区域内土地开发程度为“七通”,即通路、通电、通讯、通暖、通气、通上水、通下水及宗地内“七通”,即通路、通电、通讯、通暖、通气、通上水、 通下水。土地级别为一级。评估价:488436.00元; 起拍价:332136.48元; 保证金:33000.00元;增加幅度:33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专业拍辅结构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现场:奇台县古城南路“大成时代广场”8号商住楼,看样咨询时间:自2022年4月29日起至2022年5月13日止(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见公告最后部分。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条件与竞买方式: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做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做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各自应承担的部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各自应承担的部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的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封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的时间会延长。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结构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

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    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账    号:65001620100052502463-007117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营业部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我公司发布的拍卖须知。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13565018681吴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标的详情

相关附件:

评估报告2_1-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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