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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拍卖房 > 洞头拍卖房 >(破)洞头区杰城锦园(中央公馆)地下负一层7-37车位使用权

(破)洞头区杰城锦园(中央公馆)地下负一层7-37车位使用权

起拍价:

¥3万

将于5月1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温州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方式:

朱律师:手机:1367645550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0万

保证金:

¥0.6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3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介绍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杰城锦园(中央公馆)第7-37号车位使用权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无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仅有使用权拍品权利人债务人温州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1交付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及债务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且届时成交时均以实物现状交付为准,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提供的文件《拍卖成交确认书》《车位使用权合同》拍品介绍1.拍卖标的:洞头区杰城锦园(中央公馆)地下负一层7-37车位使用权。(该车库无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仅有使用权,该车位仅供停泊小型车辆使用。)2.费用负担情况: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3.拍卖标的仅限于本小区业主竞买,竞买人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时应向管理人提交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产权证书(已购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书的,应提交购房合同、房款付款凭证等证明房屋权属的材料)以供审查。仅租赁本小区房屋使用而无房屋产权的,不得参与竞拍。无竞买资格参与竞拍的,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已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无法取得标的资产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温州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定于2022年5月14日10时至2022年5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温州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资格
1、本次车位使用权的竞买人仅限于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杰城锦园(中央公馆)的已购房业主。拍卖标的仅限于本小区业主竞买,竞买人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时应向管理人提交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产权证书(已购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书的,应提交购房合同、房款付款凭证等证明房屋权属的材料)以供审查。仅租赁本小区房屋使用而无房屋产权的,不得参与竞拍。无竞买资格参与竞拍的,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已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无法取得标的资产。
2、竞买人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管理人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确认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代收,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系地下停车位使用权,无产权证书;
2、拍卖标的仅限于本小区业主竞买,竞买人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时应向管理人提交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产权证书(已购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书的,应提交购房合同、房款付款凭证等证明房屋权属的材料)以供审查。仅租赁本小区房屋使用而无房屋产权的,不得参与竞拍。无竞买资格参与竞拍的,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已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无法取得标的资产;
3、请竞买人认真阅读本拍卖公告附件《车位使用权合同》,如竞买,视为认可《车位使用权合同》条款,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管理人处签署《车位使用权合同》与《拍卖成交确认书》。
4、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管理人上传之图片,仅供参考。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包括竞买人资格),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五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温州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头支行;账号:1203288039100085988),并在交付余款后五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及时到温州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处(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878号顺富大厦B座八九层)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再办理相关文书签订事宜。

九、拍卖成交后,如买受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拍卖款或买受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拍卖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债务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债务人的债务。若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和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交接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朱律师13676455500,陈律师1386831828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温州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竞拍公告

竞买公告特此提醒买受人:本宗拍卖标的物是破产案件财物,拍品所设的拍卖条件及披露信息,均由温州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供并负责解释。拍卖成功后尾款缴纳前请先与温州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联系(联系人:朱律师13676455500,陈律师13868318286)。根据温州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杰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决议,管理人将于2022年5月14日10时至2022年5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户名:温州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网址:http://sf.taobao.com)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基本情况洞头区杰城锦园(中央公馆)地下负一层 7-37 车位使用权。(该车库无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仅有使用权,该车位仅供停泊小型车辆使用。)

二、拍卖价格起拍价:30000元,保证金:6000元,增价幅度:500元/次。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方式
1、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
2、标的物看样由买受人自行前往中央公馆地下负一层车库。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竞买人条件:
1、本次车位使用权的竞买人仅限于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杰城锦园(中央公馆)的已购房业主。拍卖标的仅限于本小区业主竞买,竞买人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时应向管理人提交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产权证书(已购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书的,应提交购房合同、房款付款凭证等证明房屋权属的材料)以供审查。仅租赁本小区房屋使用而无房屋产权的,不得参与竞拍。无竞买资格参与竞拍的,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已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无法取得标的资产。
2、竞买人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管理人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确认参拍人为买受人。

七、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系地下停车位使用权,无产权证书;
2、拍卖标的仅限于本小区业主竞买,竞买人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时应向管理人提交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产权证书(已购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书的,应提交购房合同、房款付款凭证等证明房屋权属的材料)以供审查。仅租赁本小区房屋使用而无房屋产权的,不得参与竞拍。无竞买资格参与竞拍的,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已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无法取得标的资产;
3、请竞买人认真阅读本拍卖公告附件《车位使用权合同》,如竞买,视为认可《车位使用权合同》条款,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管理人处签署《车位使用权合同》与《拍卖成交确认书》。
4、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管理人上传之图片,仅供参考。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包括竞买人资格),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5月9日前与管理人取得联系。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费用负担情况:
1、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2、本次拍卖的车位使用权,车辆进出需配置蓝牙设备方能使用,蓝牙设备的配置费用,由买方承担。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代收,拍卖余款在成交之日起五日内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温州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头支行;账号:1203288039100085988),并在交付余款后五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及时到温州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处(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878号顺富大厦B座八九层)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车位使用权合同》等事宜。

十二、拍卖成交后,如买受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拍卖款或买受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拍卖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债务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债务人的债务。若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和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十三、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拍卖标的通过阿里拍卖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竞买人即应按照规则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因阿里拍卖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如竞买人在【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参拍的标的竞价成功,作为竞买人使用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竞价软件服务的对价,竞买人应按照规则的标准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软件服务费: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人民币:伍拾万圆整)。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软件服务费缴费方式:线上支付,标的物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货款转至处置主体的支付宝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软件服务费缴纳期限:软件服务费的缴纳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的30天内,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平台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软件服务费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十四、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拍卖未成交,温州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

十五、网络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若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朱律师13676455500,陈律师1386831828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878号顺富大厦B座八九层。  温州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介绍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上一条:(破)鹿城区蒲源路香舍苑1-16幢地下车库7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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