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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华阳镇灵澜山居南区D-29-1-601室住宅房、D-35-28号商业用房整体拍卖

起拍价:

¥66.101万

将于5月2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绩溪县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徐经理:手机:1396617267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94.43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66.101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172.6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通知书.doc

竞买须知

现就该次公开拍卖活动的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有其他规定的除外)。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的第3个工作日向绩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庭案件承办法官办理委托手续,相关资格须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的第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特别提醒:
1、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足额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2、建议竞买人在淘宝网交纳保证金。如在线下交纳保证金到本院执行款账户的,请及时告知本院案件承办法官,并在竞买开始前的第3个工作日到本院办理确认手续。不告知交纳保证金情况,逾期办理确认手续,导致无法取得竞买资格的,相应法律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3、申请执行人申请在执行系统设定免、减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承租人等设定优先购买权等情形,需要在法院执行系统予以设置或确认的,建议在竞买开始前的第3个工作日到本院予以办理,避免执行系统调试、案件承办法官其他工作安排、第三方施工挖断电缆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在法院执行系统办理,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4、标的物或存在二次过户,详情请咨询相关部门。

八、本次拍卖是在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结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我院和安徽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等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等手续,以及因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我院和辅助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不提供发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后15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拍卖余款足额缴入我院指定账户,并在缴清全部拍卖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到我院办理拍卖标的物接收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我院指定账户 (账户信息见竞买公告)。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参照悔拍进行处理,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我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我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华信拍卖咨询电话:徐经理13966172677
法院咨询电话:高法官  0563-8152650
举报监督电话:0563-815263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绩溪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竞拍公告

安徽省绩溪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24日10时至2022年5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绩溪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法院户名:安徽省绩溪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绩溪县华阳镇灵澜山居南区D-29-1-601室住宅房、D-35-28号商业用房整体拍卖。住宅房建筑面积约172.62㎡,所在层数/总层数:6F/6F,复式楼(内部楼梯自建),室内为毛胚;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50.56㎡,所在层数/总层数:1F/1F;均为钢混结构,竣工日期:2010年。整体评估价:944300元。整体起拍价:661010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有其他规定的除外)。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的第3个工作日向绩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庭案件承办法官办理委托手续,相关资格须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我院已委托安徽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接受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咨询和看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咨询电话:徐经理13966172677(请于工作时间致电)。

四、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
1、标的物或存在二次过户,详情请咨询相关部门。
2、标的房产以现状为准,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实际面积依据不动产部门实际测绘数为准,如有出入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不多退不少补。
3、住宅房为复式楼,内部楼梯由买受人自行建造并承担费用。
4、商业用房拍卖成交后6个月内交付标的。
5、竞买人应自行踏勘该标的,了解产权过户相关情况及限制要求。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拍卖标的如有原有户口、营业执照等难以迁出、注销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我院和辅助机构概不负责。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参照悔拍进行处理,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最迟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我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有无优先购买权人的相关说明:无。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除买受人之外的其他竞买人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后15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拍卖余款足额缴入我院指定账户,并在缴清全部拍卖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到我院办理拍卖标的物相关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我院指定账户(户名:绩溪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安徽绩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帐号:20000280890810300000018,开户联行号:402377700010,备注:(2021)皖1824执1346号之二)。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受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相关票据及缴费记录向本院申请退还。买受人须在收到本院过户法律文书后15天内凭发票向我院申请退还,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缴纳过户税费的,请在收到本院法律文书后7日内向本院申请延期,逾期既不申请退还又不申请延期的,视为放弃权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税费、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可能会延长。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华信拍卖咨询电话:徐经理 13966172677
法院咨询电话:高法官  0563-8152650
举报监督电话:0563-815263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同步发布。                                              绩溪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相关附件:

通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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