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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丰镇市工业区技校路(原巨宝庄曹碾湾村)两套平房

起拍价:

¥69.4138万

将于5月1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丰镇市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任法官:手机:1660474991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86.7672万

保证金:

¥7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69.4138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0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继承”,继承所得房未满5年的,需交房价20%的个税,税费大幅上升,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介绍具体描述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位于丰镇市工业区技校路(原巨宝庄曹碾湾村)平房两套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内0981执恢50号之一房屋产权证房权证字第996872号、房权证字第201004号标的所有人索志华评估鉴定基准日2021.6.15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有院)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有租赁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已查封抵押有提供的文件
1、《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房权证字第996872号,面积112㎡房权证字第201004号,面积96㎡合计208㎡标的物估值估值均价867672元费用总价税费情况买受方自行承担其他费用情况取暖费、水电费、过户费、其他费用买受方自行承担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郑重声明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丰镇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被继承人索志华名下的位于丰镇市工业区技校路(原巨宝庄曹碾湾村)两套房屋(房产证号:房权证字第996872号、房权证字第201004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丰镇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16日10时至2022年5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丰镇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丰镇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索志华名下的位于丰镇市工业区技校路(原巨宝庄曹碾湾村)两套房屋(房产证号:房权证字第996872号、房权证字第201004号)。起拍价:694138元,保证金:70000元,增价幅度:6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丰镇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丰镇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4月15日17时起至2022年5月16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电话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不含房屋开发过程中所欠缴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如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拍卖余款,逾期未支付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十

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丰镇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丰镇市支行,账号6228403067090526966、行号:10320393201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0474--3267714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丰镇市新城区迎宾大街。                                                                                                                                                            丰镇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竞拍公告

竞买须知郑重声明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丰镇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被继承人索志华名下的位于丰镇市工业区技校路(原巨宝庄曹碾湾村)两套平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丰镇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16日10时至2022年5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丰镇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丰镇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索志华名下的位于丰镇市工业区技校路(原巨宝庄曹碾湾村)两套房屋(房产证号:房权证字第996872号、房权证字第201004号)。起拍价:694138元,保证金:70000元,增价幅度:6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丰镇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丰镇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4月15日17时起至2022年5月16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电话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不含房屋开发过程中所欠缴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如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拍卖余款,逾期未支付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十

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丰镇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丰镇市支行,账号6228403067090526966、行号:10320393201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0474--3267714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丰镇市新城区迎宾大街。                                                                                                                                                                      丰镇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介绍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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