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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合川区二郎镇草街151号、149号1单元3-1号

起拍价:

¥22.4896万

将于5月1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网拍组:电话1:0757-81852138电话2:0757-8185209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40.16万

保证金:

¥4.4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22.4896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67.8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2.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公安”,涉及公安查封的房产,需要认真调查全部信息。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房产信息.docx

变卖须知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6,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与变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本次变卖活动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五、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变卖预缴费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产生其他损失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的,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7-8185264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57-法院咨询电话:0757-81852507、81852092、81852096、81852138、81852099、86253014。

变卖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16日10时至2022年7月15日10时共60天期间(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6,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位于合川区二郎镇草街151号、149号1单元3-1号,渝(2016)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0272343号,房屋建筑面积167.85平方米(具体信息详见标的物介绍)。特别提醒:该房产为异地标的,按现状交付。本公告所标示的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宗地丈量为准。变卖成交后,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变卖价人民币224896元,保证金人民币44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22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拍卖标的物的交易及过户按该标的物所在地的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的房地产政策规定。3.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房地产,竞买人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拍卖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必须持续具备购房资格,并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视为承诺持续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0日内向本院提交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拍卖成交裁定书出具时持续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提交或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本院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4.竞买人如需办理联名竞买、委托竞买或优先购买手续的,办理手续的各方需共同前往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具体操作详见第七点)。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的变卖期内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付款方式1.竞拍前,竞买人应确保支付宝账户中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应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提示报名交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变卖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变卖未成交(即流拍)的,竞买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变卖预缴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2.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的,则无需另外支付变卖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的,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应于变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海欣支行;账号:6228401467076359261)。买受人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2021)粤0605执4089号案变卖余款”字样;如委托他人代交变卖余款的,请一并注明“XXX代XXX交款”字样。法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到法院办理有关手续。备注:买受人在付清变卖余款后,请及时联系本院财产处置中心工作人员:0757-86253014、81852099、81852507。3.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相对较高。竞买人参加竞买,支付变卖预缴款时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咨询如何报名、支付变卖预缴款等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请拨打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22-2870。竞拍流程指引: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 

五、咨询及标的展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办公时间内接受咨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网拍咨询电话:0757-81852092、81852096、81852138、81852507。本案的执行人员:里水法庭文法官,电话:0757-85516383;陈书记员,电话:0757-85582869。本标的不组织集中看样,请有意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处实地看样。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以及提供的照片、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特别提醒1.执行所依据法律文书编号:(2020)粤0605民初22020号;执行案号:(2021)粤0605执4089号。本案已依法向申请执行人、抵押权人、共有人、被执行人送达《网络拍卖告知书》。2.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相应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3.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产生其他损失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4. 对于在司法网络变卖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5.买受人付清变卖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6.法院不保证变卖标的物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按现状交付,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以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概不作多退少补。7.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的水、电、气、通讯、物业费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气、通讯、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也由买受人承担。8.本院仅依法出具确认变卖成交的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金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9.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10.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办理委托竞买、联名竞买、优先购买手续1.竞买人需办理委托竞买手续的(代理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于2022年5月1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南海法院司法拍卖的电子邮箱(该邮箱仅作接收报名办理相关手续信息之用,不作咨询或他用),邮件格式如下:收件人:nhfysfpm@qq.com;主题:办理委托竞买手续;内容:竞买标的:位于XXXX房;委托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代理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法院工作人员收到上述邮件后会主动联系委托竞买的双方,请委托竞买的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竞买成功后,委托人与代理人双方需共同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接手续。2.竞买人需办理联名竞买手续的,应于2022年5月1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南海法院司法拍卖的电子邮箱(该邮箱仅作接收报名办理相关手续信息之用,不作咨询或他用),邮件格式如下:收件人:nhfysfpm@qq.com;主题:办理联名竞买手续;内容:竞买标的:位于XXXX房;联名竞买人1: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联名竞买人2: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以此类推)。法院工作人员收到上述邮件后会主动联系联名竞买的各方,请联名竞买的各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竞买成功后,联名竞买的各方需共同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接手续。3.优先购买权人需办理优先购买手续的,应于2022年5月1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南海法院司法拍卖的电子邮箱(该邮箱仅作接收报名办理相关手续信息之用,不作咨询或他用),邮件格式如下:收件人:nhfysfpm@qq.com;主题:办理优先购买手续;内容:竞买标的:位于XXXX房;优先购买权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法院工作人员收到上述邮件后会主动联系优先购买权人,请优先购买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优先购买权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优先购买权人逾期提交相关资料或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竞买人在竞买前请务必一并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网拍
监督电话:0757-81852646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网:http://fayuan.nanhai.gov.cn

标的详情

注:以下资料摘自重庆普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普华评报字(2021)第5209号评估报告。

一、估价对象
1、估价对象界定:本次评估的估价对象为权属刘荣峰、共有人的位于合川区二郎镇草街151号、149号1单元3-1号,建筑面积为167.85平方米及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4.20平方米的综合用房(门市为46.35平方米,住宅为121.50平方米);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为房地产服务且不可分割或分割后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不包括室内装饰装修、可移动的动产、相应的债务债权、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2、权属状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渝(2016)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0272343号】复印件显示,估价对象权属状况详见下表:估价对象权属状况一览表名称描述内容估价对象房屋权属状况坐落合川区二郎镇草街151号、149号1单元3-1号证书编号渝(2016)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0272343号房屋所有权人刘荣峰、共有人房屋用途登记页房屋用途为其他用房,附记页房屋用途为综合用房(第1层为门市、第3层为住宅),结合现场勘查情况,房屋用途为综合用房(第1层为门市、第3层为住宅)建筑结构混合结构建筑面积167.85平方米(门市为46.35平方米,住宅为121.50平方米)套内面积未证载他项权利至价值时点,未见估价对象存在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登记;有查封出租或占用情况——其他特殊情况无土地权属状况证书编号渝(2016)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0272343号土地所有者国家土地使用者刘荣峰、共有人使用权类型划拨土地用途登记页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附记页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结合现场勘查情况,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共有宗地面积102.09平方米分摊使用权面积54.20平方米使用权终止日期未证载他项权利至价值时点,未见估价对象存在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登记;有查封土地使用管制无其他特殊情况无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渝(2019)合川区不动产证明第000507200号】、《户室详细情况》复印件显示,截止价值时点,估价对象现已抵押给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川支行,最高债权数额为400,000.00元,债权确定期间为2019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08日。估价对象现已被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查封。
3、实物状况:估价对象实物状况具体详见下表:估价对象实物状况一览表名称描述内容估价对象建筑物状况建筑物名称——建筑面积167.85平方米(门市为46.35平方米,住宅为121.50平方米)用途登记页房屋用途为其他用房,附记页房屋用途为综合用房(第1层为门市、第3层为住宅),结合现场勘查情况,房屋用途为综合用房(第1层为门市、第3层为住宅)所在楼层/总楼层第1、3层/共3层建筑结构混合结构设施设备通水、电、气、讯等物业管理无层高标准空间布局第1、3层建成时间约1995年装饰装修大楼外墙贴墙砖;设定估价对象室内装修状况为清水使用及维护状况一般完损状况一般损坏房土地状况土地名称合川区二郎镇草街151号、149号共有宗地面积102.09平方米土地用途登记页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附记页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结合现场勘查情况,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四至东、南、西、北均至其他项目用地土地形状不规则多边形地形地势有一定坡度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六通”即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红线内“六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场地平整
4、环境状况:估价对象周边人、车流量较小,商业繁华度较低,附近有美的慧生活(盐市街店)、小胡百货(中人街店)、中国农业银行(朝阳街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二郎分理处)、二郎中学、二郎镇小学、二郎镇卫生院等公共及生活配套设施。估价对象区域内基础设施条件一般,区域内环境、绿化一般,空气质量一般。估价对象距二郎镇公交站约400米,有客运巴士在此停靠,交通便捷度一般。

二、价值时点根据本次估价目的,价值时点设定为现场勘查日,即2021年11月22日。

三、估价结果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准确的测算,并结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经验,详细考虑了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各项因素,确定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2021年11月22日所表现的估价结果为:估价结果汇总表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壹仟陆佰元整

四、估价假设条件
(一)一般假设
1、在价值时点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为公开、平等、自愿的市场。
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房屋安全、环境污染等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重大因素给予了关注,但因无理由怀疑估价对象存在安全隐患且估价委托人未提供相应的专业机构鉴定、检测报告,故本次估价假设估价对象不存在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
3、估价委托人应当对其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是法定的责任;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估价所依据的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估价对象权属、面积、用途等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查验,对已发现的可能影响估价结果的瑕疵事项已在报告中进行了如实披露。无理由怀疑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假定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4、因估价委托人未明确存在租赁权、用益物权及占有使用情况,房地产估价机构经过尽职调查后也未发现并掌握相关情况,根据相关估价规则要求,本次估价假定估价对象不存在租赁权、用益物权及占有使用情况。
5、因估价委托人未明确是否存在其他欠缴税金及相关费用(包括税收、物业费、供暖费、水电气费等及其滞纳金),根据相关估价规则要求,本次估价未扣除上述欠费,并假设估价对象不存在其他欠缴税金及相关费用。
(二)未定事项假设因估价对象占有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本次评估已考虑如转让估价对象所需缴纳的土地增值收益对估价结果的影响,最终应缴纳的土地增值收益数额以权属部门核定的数据为准。
(三)背离事实假设1、本次估价假定人民法院拍卖(或者变卖)财产之日的估价对象状况和房地产市场状况与实地查勘完成之日的状况相同。2、本次估价未考虑估价对象相应的债务债权、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的价值。3、因本次估价目的为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根据相关估价技术规范,本次估价不考虑估价对象被查封以及原有的担保物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影响。
(四)不相一致假设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渝(2016)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0272343号】复印件显示,估价对象坐落为:合川区二郎镇草街151号、149号1单元3-1号;经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实地勘查,估价对象实际坐落为:草铺街151号。经向相关当事人核实,上述两个地址系同一地址,本次估价以《不动产权证书》【渝(2016)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0272343号】记载地址为准,即:合川区二郎镇草街151号、149号1单元3-1号。
(五)依据不足假设因本次现场查勘时当事人未到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无法进入估价对象内部进行查勘,经估价委托人同意,本次假设估价对象室内装修状况为清水,并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调查了解到的同楼栋类似房屋的户型结构进行估价,若报告使用者发现上述假设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应由估价委托人通知估价机构重新查勘现场并对估价结果作相应调整。

五、使用限制条件
1、本次估价结果仅为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服务,不是估价对象处置可实现的成交价格,也不应当被视为对估价对象处置成交价格的保证。
2、估价委托人及合法估价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估价报告载明的用途、使用期限等使用范围使用评估报告。否则,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依法不承担责任。
3、因财产拍卖(或者变卖)日期与价值时点不一致,可能导致估价结果对应的估价对象状况、房地产市场状况、欠缴税费状况等与财产拍卖或者变卖时的相应状况不一致,发生明显变化的,估价结果应当进行相应调整后才可使用,在此提醒估价委托人及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4、估价委托人或者估价报告使用人应合理使用本报告中的估价结果,并关注估价对象状况和房地产市场状况随着时间的推移对房地产市场价值可能产生的影响。价值时点后,在估价报告使用期限或者估价结果有效期内,估价报告或者估价结果未使用之前,如果估价对象状况或者房地产市场状况发生明显变化的,估价结果应当进行相应调整后才可使用,不能直接使用本次估价结论。
5、本次估价对象市场价值对应的交易税费负担或者处理方式为转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
6、本次估价结果未扣除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律师费等财产处置费用。
7、本次估价结果为房地产市场价值,未考虑拍卖等处置方式带来的影响。
8、估价结果进行了按佰位的取整处理,因此报告中的总价与单价和建筑面积的乘积可能不完全相等,但不影响估价结果的有效性。
9、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报告的估价结果有异议,请于收到本报告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10、估价报告使用期限自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原则上为一年,但市场状况变化很大时,估价报告使用期限不超过半年。11、未经估价机构书面同意,本报告的全部或任一部分均不得用于公开的文件、通告或报告中,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发表。12、本报告必须经估价机构加盖公章、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后方可使用,估价机构仅对本报告的原件承担责任,对任何形式的复制件概不认可且不承担责任。13、如果报告使用者发现本报告有文字或数字的校对、印刷和装订错误,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更正。14、任何人在使用本报告书前都应当明确上述的假设和限定条件。15、本报告解释权归重庆普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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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信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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