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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天等镇城南新区集用(2009)000173宅基地

起拍价:

¥31.2万

将于5月1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天等县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电话:400-828466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39万

保证金:

¥6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变卖价:

¥31.2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7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人民法院变 卖 须 知天等县人民法院将于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1.13)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变卖须知: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等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等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前二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延时出价功能】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变卖预缴款】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标的物审查】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成交价余款】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变卖成交后七日内)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等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等县支行;帐号:6228405017082829967),在缴纳尾款后2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天等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或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1-352344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变卖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人民法院变卖公告本院将在天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1/13,户名:天等县人民法院。)上对余高祥名下位于天等县天等镇城南新区集用(2009)00017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451425200900314号宅进行网络公开变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天等县天等镇城南新区集用(200
9)00017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451425200900314号宅基地标的物详情:1.该宅基地,为集体土地宅基地,此宅基地建于2009年,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所有权人为余高祥。该宅基地用地面积72㎡,建筑总面积324㎡,底层占地面积72㎡;该宅基地地址位于天等县天等镇城南新49号,环境良好,地理位置优越,周边邻近学校、医院、车站等,交通便利。2.装修情况:该宅基地已建地基,无其他附着物。(详见实地拍摄照片或前往看样

二、变卖价及增价幅度变卖价:312000元人民币(含保证金60000元人民币),增价幅度:2000元人民币。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变卖公告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发布,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该标的物无钥匙,请自行前往看样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日七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六、竞买人条件:该宅基地为天等县天等镇镇南街集体土地宅基地,仅天等县天等镇镇南街居民可购买使用。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如办理委托,委托材料应在变卖日前两个工作日交至本院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变卖日五个工作日前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变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变卖财产已知瑕疵:该宅基地已被本院查封,本院为第一顺序查封,查封期限从2021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4日止。该宅基地为天等县天等镇镇南街集体土地宅基地,仅天等县天等镇镇南街居民可购买使用。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八、特别提醒:按现状变卖,请竞买人务必在变卖前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当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下列事项予以特别提示:……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络司法拍卖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交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交款,高出部分的变卖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等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等县支行;帐号:6228405017082829967),买受人凭变卖预交款及变卖成交余款的转账记录到广西天等县天椒大道48号天等县人民法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变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一、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标的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变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400-8284666联系人: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法院投诉电话:0771-352344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广西天等县天椒大道48号天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标的详情

网络拍卖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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