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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北侧科兴园二期B栋2-11-2号

起拍价:

¥44万

将于6月2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夹江县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杜:手机:1822834818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2.3118万

保证金:

¥4.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44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1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2.1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财产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北侧科兴园二期B栋2-11-2号住宅起拍价:440000元保证金:44000元加价幅度:4400元财产所在位置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北侧科兴园二期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耿某、柯某(2022)川1126执恢165号房屋所有权证有建筑面积122.18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所在层数/总层数11/28装修简装优先购买权人无抵押情况无抵押/有查封评估价62.3118万元税费情况拍卖后办理不动产权证及变更所涉及的双方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核算为准备注拍卖财产按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竞买须知

夹江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6月21日10时至2022年6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夹江县人民法院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北侧科兴园二期B栋2-11-2号住宅,建筑面积:122.18平方米。起拍价:440 000元,保证金:44 000元,加价幅度:4400元。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夹江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夹江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2年6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一个作为代理人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参与联合竞买的各个主体须在竞价开始前两个工作日内同时到本院提交完整、合法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在经本院审核确认竞买资格和代理资格后,才能报名参加竞拍。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本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6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处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办证不能的风险。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标的咨询、预约看样、竞拍指导及办理其它手续请拨打咨询电话18228348180、 0833-5689386,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华联拍卖”进行网络预约,预约成功后请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
举报监督电话:0833-5680665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夹江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竞拍公告

夹江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6月21日10时至2022年6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夹江县人民法院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夹江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3/1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485.1c3b1319VRabXT),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北侧科兴园二期B栋2-11-2号住宅,建筑面积:122.18平方米。起拍价:440 000元,保证金:44 000元,加价幅度:4400元。注:本院已委托司法拍卖辅助服务机构“四川成都华联拍卖行有限公司”对标的进行咨询、看样、竞拍指导及成交后续服务工作等。咨询、预约看样请联系18228348180,看样请携带身份证件。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该标的目前因疫情原因,无法组织看样,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因疫情原因不能组织统一看样,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含被执行人、买受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所得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出让金、可能存在的其他税费等)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上述费用按国家规定承担,但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5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6月27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夹江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夹江县支行       账号:622840052718200496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标的咨询、预约看样、竞拍指导及办理其它手续请拨打咨询电话18228348180、 0833-5689386,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华联拍卖”进行网络预约,预约成功后请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
举报监督电话:0833-5680665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夹江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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