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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防城港市市行政中心区滨海大道南侧海岸红林海湾7号楼1单元3层303号房

起拍价:

¥52.7256万

将于5月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凌法官、梁助理:电话1:0770-6103522电话2:0770-610386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73.23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52.7256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2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2.0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位于防城港市市行政中心区滨海大道南侧海岸红林海湾7号楼1单元3层303号房,建筑面积为122.05平方米,该房抵押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抵押金额为40万元,已清偿全部抵押贷款,但尚未注销抵押登记。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房产)拍卖标的物名称:位于防城港市市行政中心区滨海大道南侧海岸红林海湾7号楼1单元3层303号房(2021)桂06执247号序号阶段具体事项完成情况(勾选)备注1拍卖标的物调查权属情况房管部门查询信息有2国土部门查询信息无3不动产部门查询信息有4涉国有划拨土地是否为拆迁安置用房或集资房出让5房屋产权证备案登记6土地产权证无7不动产证无8抵押情况抵押权人(注明联系方式)有9抵押金额有10是否发抵押人告知书是11租赁情况承租人无12承租合同、租金凭据等无13是否带租拍卖无14房产现状是否已腾房出屋否15有无地下车位或杂物间无16室内物品是否统一处置无17有无欠缴水电费、物业费无18查封情况房管部门保全、查封有19国土部门保全、查封无20首封或轮候查封首封21首封法院是否移交处分权无22拍卖裁定、出屋公告查封、期限履行现场张贴有23拍卖裁定送达或公告有24出屋公告送达或公告无25房屋有无换锁无注:本表为财产分类(房产)处置调查要件,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处置调查的相关要件,用于案件承办人在处置财产调查中备忘,有未尽事宜案件承办人可自行补充。

竞买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竞 买 须 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配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配置损坏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手续须于2022年4月28日前双方至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标的物的,须于2022年4月28日前一并前往法院办理委托手续。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的,须于2022年4月28日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出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4月28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防城港分行营业部,账户账号:618476156427),缴款时请注明购买人及拍卖标的物等相关信息;如已办理委托手续,须由买受人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到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拍卖按揭贷款】本次拍卖标的物不支持“拍卖按揭贷款”服务。

十三、【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关于拍卖的相关法律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0-6103933,0770-6103831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70-6103522,0770-6103865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00号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2年4月18日

竞拍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拍 卖 公 告 本院定于2022年5月4日10:00至2022年5月5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0/03,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位于防城港市市行政中心区滨海大道南侧海岸红林海湾7号楼1单元3层303号房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位于防城港市市行政中心区滨海大道南侧海岸红林海湾7号楼1单元3层303号房,建筑面积为122.05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527 256元,保证金为100 000元,加价幅度为2 000元,该房抵押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抵押金额为40万元,已清偿全部抵押贷款,但尚未注销抵押登记。

二、竞价时间: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5月4日10:00至2022年5月5日10:00(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变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延时的除外)。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手续须于2022年4月28日前双方至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标的物的,需于2022年4月28日前一并前往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需看样者可与凌法官(0770-6103522)、梁助理(0770-6103865)联系。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税费清单(仅供参考,以相关部门实际收取为准)
(一)该拍卖标的物成交后被执行人履行纳税义务应缴纳税种及税率为:1.增值税:
(1)住房(满2年):免征
(2)住房(未满2年):税率5%【计算公式:拍卖成交价/(1+5%)*5%】2.土地增值税:住房,免征3.印花税:住房,免征4.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计算公式:增值税税款*7%*50%)5.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税率3%、2%【计算公式:增值税税款*(3%+2%)*50%】6.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能提供取得该不动产的成本及费用时:税率20%[计算公式:(拍卖成交价/(1+5%)-取得该不动产的原价及相关税费)*20%]纳税人不能提供取得该不动产的成本及费用时:税率3%【计算公式:拍卖成交价/(1+5%)*3%】若为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该拍卖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履行纳税义务应缴纳税种及税率为:1.印花税个人购买: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税率0.05%,计算公式:拍卖成交价*0.05%*50%一般纳税人,税率0.05%,计算公式:拍卖成交价*0.05%2.契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90平方米以上,家庭唯一住房,税率1.5%,计算公式:拍卖成交价/(1+5%)*1.5%个人购买,普通住房,90平方米以上,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税率2%,计算公式:拍卖成交价/(1+5%)*2%非个人购买,税率3%,计算公式:拍卖成交价/(1+5%)*3%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防城港分行营业部,账号:618476156427),缴款时请注明购买人及拍卖标的物等相关信息,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九、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十、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的,须于2022年4月28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4月28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70-6103522, 0770-6103865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00号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查询。     2022年4月18日

标的详情

位于防城港市市行政中心区滨海大道南侧海岸红林海湾7号楼1单元3层303号房,建筑面积为122.05平方米,该房抵押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抵押金额为40万元,已清偿全部抵押贷款,但尚未注销抵押登记。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房产) 拍卖标的物名称:位于防城港市市行政中心区滨海大道南侧海岸红林海湾7号楼1单元3层303号房  (2021)桂06执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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