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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金宇花园小区13号楼东一单元一层西户

起拍价:

¥38.3248万

将于4月24日09: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山东拍辅帮网络信息有限公司:手机:1370641979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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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56.36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38.3248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4.6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广饶评估.pdf

变卖须知

竞买须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就网络司法变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规定所制定。

二、本次网络司法变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三、网络司法变卖是人民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竞买人参与变卖应当谨慎对待,认真阅读本须知的各项条款,遵守人民法院发布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的有关规定,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参与网络司法变卖,应当对自己的竞买代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竞买人不得阻挠他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如参与竞买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应当在变卖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资格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委托,委托手续须于竞价开始前到人民法院进行办理。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七、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建筑结构、固定装修、维护管理状况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清变卖相关款项后应及时交接标的,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及可能存在的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分别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变卖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1-82567058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变卖公告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变卖公告案号:(202
1)鲁0103执恢597号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4月24日9时至2022年6月23日9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网络司法变卖(网络服务提供者:淘宝网,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531/12),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金宇花园小区13号楼东一单元一层西户,产权证号:大王20120221,面积:124.68平方米,产权人:郑玉国,用途:住宅,发证日期:2012-8-17。房号1-102,结构混合,总层数5,所在层次1,建成年份2002。据广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清单,该房产无土地手续,不能直接申请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需补办合法用地手续后方可办理。房屋无租赁。标的房屋面积、层次、建筑结构等信息以证载为准。实际户型及室内结构、装修,房屋维护和使用情况等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变卖起拍价:383248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保留价确定为起拍价。执行依据: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18)鲁0103民初6393号民事判决书。司法变卖的商品住房已纳入限购政策范围,竞买人必须在竞价前确认在房产所在地具备购房资格,可向标的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查询确认。网络司法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及时向法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材料,签署成交确认书,至迟在变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自行看样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竞买人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竞买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变卖成交。

四、特别提醒:1.变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对变卖标的承担瑕疵担保。标的展示的文字说明、图片、视频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保证。本院不承担对房屋建筑结构、质量、建筑面积数量准确性和相应权益进行调查的责任,也不承担对其他被遮盖、未暴露及难于接触到的部分进行调查检测的责任。2.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3.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该标的。4.此标的以现状交接。标的面积、房屋及土地用途,土地权属性质、使用权类型、使用期限等情况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5.房屋未进入室内查勘,能否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请向广饶县房地产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核实,谨慎购买,标的其他情况请参考评估报告。

五、其他相关条件1.竞买人须承诺,变卖成交后,标的按现状进行移交。标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其他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2.变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变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变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并遵守当地有关房地产限购限贷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3.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交易、交割事宜,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七、本标的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及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抵押权人、担保物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4.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5.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变卖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应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21鲁0103执恢597号变卖余款。买受人悔拍、不交付余款的,所交纳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在缴纳余款后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交接手续。账户名称: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西市场支行账号:000000745004100000522026346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成交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信息。标的最终成交以人民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为准。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1-82567058司法拍辅机构:山东拍辅帮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3706419797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标的详情

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金宇花园小区13号楼东一单元一层西户,产权证号:大王20120221,面积:124.68平方米,产权人:郑玉国,用途:住宅,发证日期:2012-8-17。房号1-102,结构混合,总层数5,所在层次1,建成年份2002。据广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清单,该房产无土地手续,不能直接申请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需补办合法用地手续后方可办理。房屋无租赁。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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