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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普雄镇的房产

起拍价:

¥67.8万

将于5月1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越西县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王法官:电话1:18181286866电话2:0834-756307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7.898866万

保证金:

¥6.78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67.8万

单价:

¥1.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61.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位于越西县普雄镇房产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川3434执14号房屋产权证房权证越普私农字第18-9号土地产权证越国用(2001)第0091号标的所有人巫期伍沙评估鉴定基准日2022.4.11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商业、住宅土地性质国有土地用途转让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有过户情况经营情况钥匙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有,本院于2022年3月12日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抵押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标的物介绍产权面积61.6平方米公摊总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49.7平方米房产年龄约20年装修情况简装房屋户型多层多室房屋楼层总2层房屋朝向东西朝向周边配套其他介绍标的物估值最终参考价678000元费用总价请自行计算(此项为税费及物管等其他费用的总和)税费情况(由买受人承担)1、买方税费契税:不详(请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印花税:不详(请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交易费:不详(请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测绘费:不详(请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不详(请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
2、卖方税费印花税:不详(请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交易费:不详(请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营业税:不详(请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个人所得税:不详(请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其他费用情况(由买受人承担)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等:不详(请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5月12日10时至2022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8/09,户名:越西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 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 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本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越西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越西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因不符合提交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 与本标的物有厉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好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 竞买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的自行办理,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九、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功后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越西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西县支行,账号:22652101040028398),并于5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硬件)到越西县人民法院(地址: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越城镇滨河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一、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买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    参加竞买的人应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    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定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九、    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住房所在地的相关部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因不符合条件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举报监督电话:0834-756379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834-777700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竞拍公告

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越西县普雄镇房产的公告            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12日10时至2022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8/09,户名:越西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越西县普雄镇房产(详见调查情况表)。参考价:678988.66元,起拍价:678000元,保证金:678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越西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越西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4月23日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22年4月20日10:30--11:30时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日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标的物原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罚款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功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越西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西县支行,账号:2265210104002839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834-7563079
举报监督电话:0834-756379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拍卖余款交本院指定账户(户名:越西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西县支行,账号:22652101040028398),请不要通过支付宝直接付余款。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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