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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起拍价:

¥75.19万

将于5月1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宁晋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杨法官:电话:0319-830057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75.19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75.19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介绍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河北泽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冀泽估[2021]字第111-04006号司法拍卖估价报告】拍品名称宁晋县水墨庭院14号楼1单元2602室(含住宅及储藏间)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无拍品所有人闫永彬拍品用途住宅用房权利限制情况
1、被宁晋县人民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拍品介绍:拍品位于水墨庭院小区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宁晋县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5月16日10时至2022年5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晋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宁晋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宁晋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宁晋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5月2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晋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支行,账号:13050165780800000531)。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及品质。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2年5月20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晋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支行,账号:13050165780800000531)。并在2022年5月25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宁晋县人民法院河北省宁晋县九河大街北侧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本院对拍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19-830058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19-8300573。  宁晋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竞拍公告

竞买公告宁晋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16日10时至2022年5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晋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宁晋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宁晋县水墨庭院14号楼1单元2602室(含住宅及储藏间)(本次拍卖以评估清单为准,实物以现场交付为准)。有意者请来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303室查阅评估书。起拍价:75.19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宁晋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宁晋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4月11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止接受咨询,展示看样可参看本院发布的图片。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起拍价即为保留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及品质。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法院向竞买人提供“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人自行承担过户不能的风险。

七、标的物如需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重要提示: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5月2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晋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支行,账号:13050165780800000531)。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拍卖成交的,附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0319-8300573,监督电话0319-8300588。联系人:杨法官。
联系地址: 河北省宁晋县九河大街北侧。
网址: https://sf.taobao.com/0319/09?spm=a213w.7629119.sfHead.3.MPwjkZ 宁晋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介绍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河北泽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冀泽估[2021]字第111-04006号司法拍卖估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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