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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新华路262号(宝丽安豪苑)5栋2502号的房产

起拍价:

¥56.2733万

将于4月2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东兴市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19177072668:电话1:19177072668电话2:0770-203661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6.203865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起拍价:

¥56.2733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9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东兴市新华路262号(宝丽安豪苑)5栋2502号房屋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桂0681执1656号房屋产权证东房权证东兴市字第0113847号土地产权证标的所有人项载宝、陈国华评估鉴定基准日2022年1月11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商品房土地性质土地用途是否已腾空没有腾空租赁情况无出租过户情况经营情况钥匙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东兴市法院查封抵押抵押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兴支行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95.0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76.26平方米公摊总面积18.74平方米土地总面积房产年龄装修情况房屋户型六房二厅房屋楼层5层房屋朝向周边配套其他介绍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计税评估价格为662038.65元(不含税)费用总价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卖方税费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东兴市人民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 ,户名:东兴市人民法院)对东兴市新华路262号(宝丽安豪苑)5栋2502号房屋【东房权证东兴市字第0113847号】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特别提醒: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两天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到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特别提醒: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联系人:执行局王法官,电话0770-2036618)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竞变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东兴市人民法院;账号:622840282709916416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东兴支行)。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1)桂0681执1656号案件拍卖款。本院在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有效凭证到东兴市人民法院(广西东兴市北仑大道50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30日内东兴市人民法院向产权职能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九、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而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停车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变,不得操纵、垄断竞变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纪检监督电话:0770-2036677     

十七、法院看样
咨询电话:0770-2036618,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东兴市北仑大道501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竞拍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东兴市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4月23日10时至2022年4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东兴市人民法院)对东兴市新华路262号(宝丽安豪苑)5栋2502号的房产,按现状依法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标的物详情。东兴市新华路262号(宝丽安豪苑)5栋2502号的房产【房产证号:东房权证东兴市字第0113847号】,权利人:项载宝、陈国华,建筑面积:195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2054年2月27日止。 定价方式和起拍价。定向询价:662038.65元,起拍价:562733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倍数。特别说明: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包含屋内可移动设施设备、装饰物、家具、家电等。

二、咨询、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可自行前往或与广西东兴锦辰拍卖有限公司预约 (咨询电话:19177072668)。如无法联系,请电询本院执行局王法官[电话:18777092163(微信同号)]。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如需委(受)托他人竞买,须在拍卖日前5个工作日将委托材料交至本院审查和报备,逾期提交的,本院将不予更名至实际委托人名下。   

五、案件当事人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二拍或变卖时间不再另行通知。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法院按现状拍卖,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如买受后有纠纷,请另行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视为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保证金及成交款。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三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东兴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东兴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2827099164163;填写缴款单时请备注:(2021)桂0681执1656号。】支付方式:网络银行或柜台存款。特别说明:悔拍法律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但该标的物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过户和税费问题。
1、税费。因本次拍卖标的物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等税费,依法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各自承担,具体税种和税费数额请竞买者自行向有关税务部门了解核实。为缩短过户时间,本院建议买受人在成功竞买后七日内向税局垫付被执行人应缴的税费,同时凭相关发票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税费。但非因本次拍卖所产生的其他应(补、欠)缴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违建费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费用),本院不负责了解和告知,该些费用不从拍卖款中扣减。请竞买者自行考虑和了解,造成的垫付或支付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2、过户。买受人付清拍卖价款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执行裁定(原则上30天日内出具)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或交房所造成的损失、费用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2022年3月14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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