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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百丈乡百丈金福商贸城F-4的地产

起拍价:

¥12.096万

将于4月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平南县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杨法官、侯助理:电话:0775-782934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20.16万

保证金:

¥1.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12.096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80.6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简介】拍卖标的物:象州县百丈乡百丈金福商贸城F-4的地产【土地使用权证号:象国用(2013)第023323164号】;宗地面积:80.64㎡;设计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出让;查封情况:本院首封;租赁情况:无租赁;土地现状:耕种有蔬菜、果树等、未建有地基,四至界址具体以宗地图为准;抵押情况:有抵押(抵押权人为: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临近:百丈文化广场、象州县百丈中心校、百丈金福商贸城等,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齐全;该标的物房屋所有权证书在抵押权人处或被执行人处,如若需要原房屋所有权证书,本院无法提供;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契税)以实际拍卖成交价计算,实际税费以到相关部门实际缴纳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

变卖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拍卖须知平南县人民法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淘宝网)上进行公开拍卖或变卖活动(用户名:平南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5/13),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平南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平南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买开始前三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前三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以拍卖公告确定的金额为准),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期间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平南县支行,子账户户名:平南县人民法院(2021)桂0821执恢435号,账号:100311637150019988000011481)持法院财务开具的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平南县人民法院(平南县龚州大道与行政副轴交汇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5-783186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75-7829343联系人:杨法官  侯助理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变卖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象州县百丈乡百丈金福商贸城F-4的地产公告(2021)桂0821执恢435号平南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04月06日10时至2022年06月0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平南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变卖(法院账户名:平南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5/13),现公告如下:变卖:询价价格:201600元,起拍价:120960元,增加幅度:1000元。

一、【说明】购买前请详细浏览完本公告。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标的物简介】拍卖标的物:象州县百丈乡百丈金福商贸城F-4的地产【土地使用权证号:象国用(2013)第023323164号】;宗地面积:80.64㎡;设计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出让;查封情况:本院首封;租赁情况:无租赁;土地现状:耕种有蔬菜、果树等、未建有地基,四至界址具体以宗地图为准;抵押情况:有抵押(抵押权人为: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临近:百丈文化广场、象州县百丈中心校、百丈金福商贸城等,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齐全;该标的物房屋所有权证书在抵押权人处或被执行人处,如若需要原房屋所有权证书,本院无法提供;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契税)以实际拍卖成交价计算,实际税费以到相关部门实际缴纳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特别提醒】标的物如有物业、水电等欠款,不从拍卖款扣除,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欠费情况;拍卖成交后产生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未明确规定负担主体部分由买受人承担;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到相关部门自行办理,如标的物因政策、开发商、标的物违建等不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检验标准等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所有权证,按照现状拍卖,能否过户及过户费用请自行至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法院不承担因无法过户产生的任何责任,也不承担过户的一切费用;拍卖标的物不包括家具、电器及其他可拆卸但不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及使用(不可拆卸物包括但不限于楼面、墙体、地板、门、窗、电线、水管、吊顶、瓷砖等嵌入墙体的其他装修等)的添置物品;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产权过户、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间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间会延长;如案件有新的进展,本公告可能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描述进行修改,请竞买人在出价前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仔细阅读本公告(拍卖开始后不再修改公告);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如当事人和解、执行完毕、标的物不宜处置等),本院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或撤回拍卖;                                   6、过户交付时间一般要三到六个月,案件情况复杂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交付时间会延长且不确定,对房屋交付有时间要求的竞买人,请慎重考虑是否参加竞拍;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需在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平南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提交合法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拍卖开始后补交无效。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拥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有股东、承租人、共有人、知识产权法上的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加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开始前10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三、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平南县支行,子账户户名:平南县人民法院(2021)桂0821执恢435号,账号:100311637150019988000011481)。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案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为:平南县顺远投资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由网拍辅助机构(平南县顺远投资有限公司)向意向竞买人提供标的物的咨询、看样、指导报名免费服务,联系电话:18978536653(冯女士)。看样提前预约,由网拍辅助机构具体安排看样时间。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是否可以办理按揭贷款,请自行咨询相关金融机构。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变卖方式:
1、变卖公告期为六十天,如有竞买人在六十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 在公告期内可以进行竞价,竞价期间,一人竞买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竞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无人报名的,公告期满竞价终止,变卖程序终结。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第十六条的规定:无法通知的当事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75-783186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75-7829343联系人:杨法官、侯助理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简介】拍卖标的物:象州县百丈乡百丈金福商贸城F-4的地产【土地使用权证号:象国用(2013)第023323164号】;宗地面积:80.64㎡;设计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出让;查封情况:本院首封;租赁情况:无租赁;土地现状:耕种有蔬菜、果树等、未建有地基,四至界址具体以宗地图为准;抵押情况:有抵押(抵押权人为: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临近:百丈文化广场、象州县百丈中心校、百丈金福商贸城等,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齐全;该标的物房屋所有权证书在抵押权人处或被执行人处,如若需要原房屋所有权证书,本院无法提供;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契税)以实际拍卖成交价计算,实际税费以到相关部门实际缴纳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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