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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开发区丰胜路441号房地产一幢

起拍价:

¥1100万

将于4月2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李敏:电话1:13887896681电话2:0878-3111114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294.8658万

保证金:

¥6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100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035.7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介绍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楚雄市开发区丰胜路441号一幢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云23执83号不动产权证号楚雄市房权证东瓜字第20081584号楚雄市房权证东瓜字第20081585号标的所有人土地性质土地用途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抵押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2035.74㎡总面积装修情况竞买人需实地确认租赁情况1-3层有租赁钥匙瑕疵情况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12948658.00元土地使用权评估总价费用总价【特别提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1、买方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2、卖方(原权利人)税费印花税:交易费:增值税及其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3、其他费用、欠费情况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04月24日10时至2022年04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位于楚雄市开发区丰胜路441号。证载建筑面积共计:2035.74㎡,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296㎡。该房屋顶楼有自行加盖砖混及简易结构房屋一层。①楚雄市开发区丰胜路411号【房产证号为:楚雄市房权证东瓜字第20081584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1017.87㎡(1-3 层商业用房 440.90㎡,4-7层住宅用房 576.97㎡),框架结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楚开国用(2005)字第000220号,用途:商住;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5-01-11;土地使用权面积:148㎡。②楚雄市开发区丰胜路411号【房产证号为:楚雄市房权证东瓜字第20081585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1017.87㎡(1-3 层商业用房 440.90㎡,4-7层住宅用房 576.97㎡),框架结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楚开国用(2005)字第000221号,用途:商住;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5-01-17;土地使用权面积:148㎡。

四、标的以宗地及构筑物主体结构实物现状整体拍卖(不含装修、装饰及可移动撤出的家具用具等),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产权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构筑物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产权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土地或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6000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做为部分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及仔细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瑕疵、过户税费、欠费等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标的以房屋主体结构实物现状整体拍卖(不含装修、装饰及可移动撤出的家具用具等)。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2年05月10日16:00前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茶花大道1000号)签署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行云南省楚雄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9558852516000021644,开户联行号:10273800326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十二、请谨慎参拍,悔拍需担责。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25条之规定,保证金不足补齐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及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补交,原买受人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由原权利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到税务机关完税后向法院提交退款申请,并提交有关缴纳税费凭证原件,法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不含历史欠税、欠费)。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或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或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或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或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五、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78-339922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8-3399489线下服务商云南金槌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878-3111114,13708786363(李女士),13887896681(李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 03月24日

竞拍公告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楚雄市开发区丰胜路441号房地产一幢司法拍卖公告 案号:(2021)云23执83号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04月24日10时至2022年04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一、位于楚雄市开发区丰胜路441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共计:2035.74㎡,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296㎡。该房屋顶楼有自行加盖砖混及简易结构房屋一层。①楚雄市开发区丰胜路411号【房产证号为:楚雄市房权证东瓜字第20081584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1017.87㎡(1-3 层商业用房 440.90㎡,4-7层住宅用房 576.97㎡),框架结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楚开国用(2005)字第000220号,用途:商住;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5-01-11;土地使用权面积:148㎡。②楚雄市开发区丰胜路411号【房产证号为:楚雄市房权证东瓜字第20081585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1017.87㎡(1-3 层商业用房 440.90㎡,4-7层住宅用房 576.97㎡),框架结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楚开国用(2005)字第000221号,用途:商住;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5-01-17;土地使用权面积:148㎡。起拍价:11000000.00元,竞买保证金:600000.00元,竞价幅度:5000.00元或及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2、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04月18日至2022年04月22日16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电话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0878-3111114,13708786363(李女士),13887896681(李女士)。

四、报名手续的办理
1、报名参与竞买需开设有支付宝账号,报名时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对应的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未开设淘宝账户的,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报名,但最迟须在竞买开始前五天向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经法院审核同意,方可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通过审核,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未按规定提前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报名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纳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特别告知:
1、标的物以宗地及构筑物主体结构实物现状拍卖(不含装修、装饰及可移动撤出的家具用具等),标的移交时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可能存在损坏的情况。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自行察勘了解,拍卖人不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产权面积差异等作担保,不承担标的过户登记时可能产生的如因测绘调整引起的产权面积差异的担保责任,同时不承担标的质量及其他瑕疵的担保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相应的风险及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2、标的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是以现有《不动产权权籍》档案或房屋土地《产权证》或《宗地图》或《测绘报告》等相关资料确定,仅供参考,若与今后重新测绘的产权面积、用途和性质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多退少补。产权面积以办证机关办证时确认的实际面积为准。
3、土地使用权范围均以宗地图界定为准;土地使用权面积以发证机关核发的证书为准;出让宗地权属界线和面积, 已有文字规定的买受人必须按《地籍调查表》确定的权属界线、面积和文字规定使用,没有文字规定的一律以出让现状为准。
4、标的的土地规划用途、城市规划控制红线买受人自行了解落实。拍卖宗地的规划条件、规划容积率、规划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建设用地规划要求”,以当地规划、建设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建设用地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及规范要求买受人自行向当地规划、建设部门报批规划方案,并按批准的规划建设方案及规范要求建设。
5、该标的1-3层存在租赁情况。请谨慎参拍,悔拍需担责。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25条之规定,保证金不足补齐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及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补交,原买受人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由原权利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到税务机关完税后向法院提交退款申请,并提交有关缴纳税费凭证原件,法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不含历史欠税、欠费)。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或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或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或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或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特别提示,涉及卖方此次交易产生的应交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到税务等相关部门了解咨询,自行纳入购置成本进行预核算!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开始5天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做为部分拍卖成交款。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05月1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楚雄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9558852516000021644,开户联行号:102738003262),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茶花大道1000号)签署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拍品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拍卖佣金费用。竞买人在报名、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如有疑问,请向云南金槌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线下服务商云南金槌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878-3111114,13708786363(李女士),13887896681(李女士)。
法院咨询电话:0878-3399489。
联系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茶花大道1000号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03月24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介绍

上一条:腾冲市欢乐湖国际度假村二期一段65幢1单元4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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