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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蝶山二路蝶苑里28号901房

起拍价:

¥14.2172万

将于3月2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网拍组:电话1:0757-81852138电话2:0757-8185209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25.3876万

保证金:

¥2.8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14.2172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0.6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公安”,涉及公安查封的房产,需要认真调查全部信息。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房产信息.doc

变卖须知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6,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与变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本次变卖活动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五、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变卖预缴费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产生其他损失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的,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7-8185264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57-法院咨询电话:0757-81852507、81852092、81852096、81852138、81852099、86253014。

变卖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3月28日10时至2022年5月27日10时共60天期间(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6,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位于蝶山二路蝶苑里28号901房,证书号:1002683(2-
1)、1002683(2-
2),租赁面积90.67平方米(具体信息详见标的物介绍)。特别提醒:该房产为异地标的,按现状交付。本公告所标示的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宗地丈量为准。变卖成交后,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变卖价人民币142172元,保证金人民币28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4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拍卖标的物的交易及过户按该标的物所在地的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的房地产政策规定。3.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竞买人应于开拍前两个工作日发送由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出具的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证明材料至南海法院司法拍卖指定电子邮箱(nhfysfpm@qq.com)。邮件内容需包含:竞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竞买标的物名称,并附资格证明材料。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本院出示由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出具的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证明材料,无法出示或经审核买受人不具备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的,本院不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4.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房地产,竞买人需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而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法律责任或后果,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本院提交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本院不予准许。5.竞买人如需办理联名竞买、委托竞买或优先购买手续的,办理手续的各方需共同前往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具体操作详见第七点)。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的变卖期内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付款方式1.竞拍前,竞买人应确保支付宝账户中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应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提示报名交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变卖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变卖未成交(即流拍)的,竞买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变卖预缴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2.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的,则无需另外支付变卖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的,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应于变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海欣支行;账号:6228401467079402365)。买受人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2021)粤0605执16093号案变卖余款”字样;如委托他人代交变卖余款的,请一并注明“XXX代XXX交款”字样。法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到法院办理有关手续。备注:买受人在付清变卖余款后,请及时联系本院财产处置中心工作人员:0757-86253014、81852099、81852507。3.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相对较高。竞买人参加竞买,支付变卖预缴款时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咨询如何报名、支付变卖预缴款等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请拨打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22-2870。竞拍流程指引: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 

五、咨询及标的展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办公时间内接受咨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网拍咨询电话:0757-81852092、81852096、81852138、81852507。本案的执行人员:罗村法庭黄法官,电话:0757-81262205;刘书记员,电话:0757-81262577。本标的不组织集中看样,请有意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处实地看样。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以及提供的照片、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特别提醒1.执行所依据法律文书编号:(202
1)粤0605民初3883号;执行案号:(2021)粤0605执16093号。本案已依法向申请执行人送达《网络拍卖告知书》;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被执行人林偲婕、优先购买权人(共有人)李文元送达《网络拍卖告知书》,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2.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相应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3.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产生其他损失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4. 对于在司法网络变卖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5.买受人付清变卖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6.法院不保证变卖标的物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按现状交付,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以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概不作多退少补。7.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的水、电、气、通讯、物业费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气、通讯、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也由买受人承担。8.本院仅依法出具确认变卖成交的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金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9.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10.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办理委托竞买、联名竞买、优先购买手续1.竞买人需办理委托竞买手续的(代理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于2022年3月22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南海法院司法拍卖的电子邮箱(该邮箱仅作接收报名办理相关手续信息之用,不作咨询或他用),邮件格式如下:收件人:nhfysfpm@qq.com;主题:办理委托竞买手续;内容:竞买标的:位于XXXX房;委托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代理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法院工作人员收到上述邮件后会主动联系委托竞买的双方,请委托竞买的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竞买成功后,委托人与代理人双方需共同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接手续。2.竞买人需办理联名竞买手续的,应于2022年3月22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南海法院司法拍卖的电子邮箱(该邮箱仅作接收报名办理相关手续信息之用,不作咨询或他用),邮件格式如下:收件人:nhfysfpm@qq.com;主题:办理联名竞买手续;内容:竞买标的:位于XXXX房;联名竞买人1: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联名竞买人2: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以此类推)。法院工作人员收到上述邮件后会主动联系联名竞买的各方,请联名竞买的各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竞买成功后,联名竞买的各方需共同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接手续。3.优先购买权人需办理优先购买手续的,应于2022年3月22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南海法院司法拍卖的电子邮箱(该邮箱仅作接收报名办理相关手续信息之用,不作咨询或他用),邮件格式如下:收件人:nhfysfpm@qq.com;主题:办理优先购买手续;内容:竞买标的:位于XXXX房;优先购买权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法院工作人员收到上述邮件后会主动联系优先购买权人,请优先购买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优先购买权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优先购买权人逾期提交相关资料或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竞买人在竞买前请务必一并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网拍
监督电话:0757-81852646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网:http://fayuan.nanhai.gov.cn

标的详情

注:以下资料摘自广西至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至胜房地(估)字第W21121020WZ号司法评估报告。

一、估价对象
1、估价对象我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委托,拟对执行人冯浩成与被执行人林偲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涉及的李文元、林偲婕位于梧州市蝶山二路蝶苑里28号901房进行房地产价值评估。2021年10月12日我公司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梧州市蝶山二路蝶苑里28号901房进行了实地查勘。
2、估价对象名称及范围本次估价对象为梧州市蝶山二路蝶苑里28号901房住宅房地产,评估范围包括房屋实体建筑、隐蔽工程(与房屋不可分割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水电、消防等配套设备设施)、装饰装修不可拆卸部分(防盗网、防盗门、门窗、橱柜灶台、蹲厕、洗手台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但不包括房屋内的动产、可能存在的与估价对象有关的各种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
3、估价对象区位状况
(1)位置现状描述与分析① 坐落:梧州市蝶山二路蝶苑里28号901房。② 方位:城市市区地带。③ 与主要设施距离:距离市级商业中心约1公里;附近有旺城广场、太阳广场、潘塘公园等,所在区域商业繁华程度较高。④ 临街状况:北接蝶山二路,属于东西走向次干道。⑤ 朝向:楼宇主朝向为偏东南。⑥ 楼层:总楼层为9层,估价对象位于第9层。
(2)交通现状描述与分析① 道路状况:区域内有新兴一路、蝶山二路等主次干道,道路通达度较高。② 出入可利用的交通工具:附近有22路、29路、41路公交线路途经,紧靠公交车站,公交较便捷。③ 交通管制情况:区域属于城市市区地带,蝶山二路方位,附近主要为住宅区及商业区,较少有交通管制措施。④ 停车方便程度:区域属于城市市区地带,蝶山二路方位,周边小区停车位较紧张,停车方便程度一般。
(3)外部配套设施状况描述与分析① 基础设施:估价对象所在道路与新兴一路、潘塘路、工厂二路、龙骨路等主次干道相接,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燃气和有线电视与市政管网连接,可保证日常使用,基础设施较完备。供水:区域内由市政供水,给水网络以环状为主,辅以支网,用水保证率高。排水:区域排水与接市政管网相联,为雨污分流方式,排污管分区铺设,以污水处理厂为终结,呈辐射状分布,排水通畅。供电:区域内电源接市政电力管网,电压合格率高,供电可靠率高,供电能满足日常生活需要。通讯:区域内通讯与市政通讯网相联,通讯线路以地下管道为主,辅以架空线路,通讯线路畅通。② 公共服务设施:估价对象附近有医院、学校、银行、宾馆、文体、生活等市政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备,区域内有:学校:近梧州市第一中学、梧州市逸夫小学;银行:区域内有工行、农行等多家银行储蓄网点;农贸市场:近小型农贸市场;医院:近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4)周围环境和景观状况描述与分析① 自然环境: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属于城市城区地带,现在已大部分开发为高楼大厦,原始地貌及自然环境已城市化,自然环境一般。② 人文环境:估价对象所在区域主要人群为当地城镇居民,治安状况较好,卫生条件较好。是市内重要的住宅区。③ 景观:区域内主要为城市景观、街景,周围景观较好。
(5)区位状况分析估价对象位于梧州市蝶山二路蝶苑里28号901房,周边生活配套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较齐全,所在区域商业氛围较好,与区域发展规划相协调。鉴于估价对象所在区域有较突出的区位优势,区位状况将有利于估价对象房地产价值的平衡增值。
4、估价对象土地基本状况(1)土地实物状况描述估价对象所在宗地坐落于梧州市蝶山二路蝶苑里28号901房,规划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宗地总体形状规则,宗地四至为:东至住宅楼、南至住宅楼、西至道路、北至蝶山二路,地势平坦,承载力大,无不良地质现象。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讯、通供水、通排水),红线内场地平整,地面道路水泥硬化。(2)土地权益状况:委托方未提供估价对象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等相关信息,本次评估设定估价对象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本次估价设定估价对象的土地使用权为合法获得,如本假设与事实不符,应根据实际权属情况重新进行估算。
5、估价对象建筑物基本状况(1)建筑物权益状况: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记载:产权证号:1002683(2-1)、1002683(2-2)号;房屋坐落:梧州市蝶山二路蝶苑里28号901房;房屋总层数:9层,估价对象所在楼层:第9层;建筑面积:90.67平方米;查档日期:2021年8月25日(2)他项权利状况:在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已被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查封且存在其他优先受偿款,本次估价不考虑估价对象上述因素的影响。(3)建筑物实物状况描述估价对象为梧州市蝶山二路蝶苑里28号901房住宅房地产,所在建筑物为一幢9层混合结构住宅楼(无电梯),估价对象位于第9层,层高约为3米,楼宇外墙为瓷砖,供水和排水均采用PVC水管,供水方式为市政自来水直供用户,排水方式为雨污合流;由市政电网供电。估价对象室内装修及基本设施为:坐    落梧州市蝶山二路蝶苑里28号901房建筑结构混合用    途住宅总层数/所处楼层9/9建筑层高3米建成时间2000年建筑面积90.67平方米建筑规模规模较大外    墙马赛克空间布局单元式套房通风采光较好朝    向南北物业管理无物业管理使用及维护已查封。综合成新71%装修情况实地查勘时估价人员未能进入估价对象所在房屋内部,因此本次估价假设估价对象室内装修为普通装修;(设定:房厅地面铺抛光砖,内墙及天花刷涂料,厨卫地地砖地面、墙面瓷砖到顶、天面刷涂料,合板套门,水电厨卫设施配套),内部面局较合理,可满足正常使用条件

二、价值时点                                   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规定,以完成估价对象实地查勘之日作为本次价值时点,即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三、估价结果本评估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采用科学合理的估价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测算,结合估价经验与对影响房地产市场价格因素的分析,确定估价对象房地产于价值时点的市场价值为:房地产市场价值估价结果汇总表

四、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估价假设条件
1、一般假设
(1)估价对象交易双方的交易目的都是追逐自身最大经济利益,在适当合理的交易洽谈期完成谈判和交易,洽谈交易期间物业价值将保持稳定。
(2)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房地产市场为公开、平等、自愿的交易市场,交易双方都具有完全市场信息,对交易对象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不考虑特殊买家的附加出价。
(3)市场供应关系、市场结构保持稳定,政策环境、经济环境及社会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实质性改变,不会出现不可抗力严重影响房地产价值的状况。
(4)本公司房地产估价师对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等资料进行了必要的审验,但未到相关部门核验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估价对象的权属界定、数据准确性以有关权属管理部门确认的为准。
(5)我公司房地产估价师已对估价对象的外貌进行实地查勘,并在可能的范围内对其内部进行查看,但未接受进行结构性测试和房地产任何附属设施检验、测试的要求,本报告假设建筑结构、附属设施是安全、无缺损的,能满足估价对象合法、持续使用。
(6)我公司房地产估价师经过现场实勘、尽职调查,估价对象现状为部分自用、部分出租,本次评估不考虑上述因素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
(7)委托方未明确估价对象是否存在欠缴税金及相关费用(包括税收、物业费、供暖费、水电费等及其滞纳金),我公司未掌握相关情况,本次评估设定估价对象不存在欠缴税金及相关费用,不考虑上述因素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
(8)委托方未明确估价对象交易税费负担方式,本次评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设定转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
(9)估价对象在拍卖变现时主要有评估费、拍卖拥金、诉讼费、律师费等财产处置费用,本估价结果不包含上述费用。
2、未定事项假设本估价对象无未定事项,本次评估无未定事项假设。
3、背离事实假设在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已被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查封且存在其他优先受偿款,本次估价不考虑估价对象上述因素的影响。
4、不相一致假设本估价对象状况之间无不一致,本次评估无不相一致假设。
5、依据不足假设(1)委托方未提供估价对象的不动产权证书,在本次评估中房屋建筑物的有关参数是依据委托方提供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确定,本次评估设定估价对象是真实及完整产权下的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人员仅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不视为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的确认,也不为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不承担与评估对象所涉及产权有关的任何法律事宜。(2)据委托估价人提供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记载权利人为李文元、林偲婕,证书号为1002683(2-1)、1002683(2-2)号,房屋建筑面积90.67平方米,所在楼层为9层,规划用途为住宅。(3)接受本次估价委托后,我公司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于2021年10月12日到达估价对象所在地进行实地查勘,实地查勘时估价人员未能进入估价对象所在房屋内部,因此本次估价假设估价对象室内装修为普通装修(设定:房厅地面铺抛光砖,内墙及天花刷涂料,厨卫地地砖地面、墙面瓷砖到顶、天面刷涂料,合板套门,水电厨卫设施配套),内部面局较合理,可满足正常使用条件,今后若能入室查勘且有出入,再对其价值进行调整。
(二)估价限制条件(1)本估价报告有关资料由估价委托人提供,委托人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因资料不实而导致估价失实、失误、错误,估价机构和房地产估价师不承担相应的责任。(2)本报告的估价结果是反映估价对象在本报告估价目的下的市场价格参考,估价时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未来市场供应关系变化、市场结构转变,以及特殊交易方式(如短期强制处分)下的特殊交易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估价结果一般亦会发生变化。(3)本次估价结果包含了与房地产不可分割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水、电等配套设施的价值。2、估价报告使用的限制条件(1)本估价报告受到估价目的的限制,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本估价报告专为估价委托人所使用,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向本估价委托人、报告使用机构和估价报告审查部门之外的单位及个人提供。(3)本估价报告必须全文使用,未经我公司书面同意,本估价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肢解本估价报告。凡因使用估价报告不当引起的后果,估价机构和房地产估价师不承担相应责任。(4)本估价报告使用期限为自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壹年(即2021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2日);如在本估价报告使用期限内,房地产市场状况和估价对象自身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则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将发生较大变化,估价结果也需要做相应的调整或对房地产价值进行重新评估。
相关附件:

房产信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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