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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齐云西大道恒泰名人岛1幢1单元502室房产

起拍价:

¥18.008万

将于3月2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休宁县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汪经理:手机:1805597686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32.14337万

保证金:

¥2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18.008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68.7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488号评估报告.pdf拍卖裁定_已标记密文.pdf

变卖须知

变 卖 公 告休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3月28日10时起60天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具体截止时间以网拍系统自动生成时间为准)在淘宝网(www.taobao.com)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齐云西大道恒泰名人岛1幢1单元502室房产,产权证号:皖(2017)休宁县不动产权第0002664号,建筑面积:68.78平方米,所在楼层/总楼层:5F/13F,房屋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结构:钢混。评估价:321433.70元,起拍价:180080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50元(及其整倍数)。

二、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特别提醒:标的物为一手交易房,过户所交税费与二手房交易不同,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3)变卖标的物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4)变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7)买受人悔拍后,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时的相关税、费等均按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不动产权证,由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如买受人延迟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3月25日前通过安徽天源辅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与本案变卖标的物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房屋共有人、房屋承租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可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与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开拍三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书面申请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房屋承租人另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优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竞买人身份参与竞买。不参与竞买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七、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休宁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休宁支行;账号:2210501021000072105004095),买受人支付成交价尾款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休宁县人民法院签收裁定书。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竞买人应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变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自动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法院
举报监督电话:0559-7533607拍卖辅助机构:安徽天源辅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辅助机构监督电话:18095652542辅助
咨询电话: 18055976863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休宁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三月八日

变卖公告

变 卖 公 告休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3月28日10时起60天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具体截止时间以网拍系统自动生成时间为准)在淘宝网(www.taobao.com)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齐云西大道恒泰名人岛1幢1单元502室房产,产权证号:皖(2017)休宁县不动产权第0002664号,建筑面积:68.78平方米,所在楼层/总楼层:5F/13F,房屋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结构:钢混。评估价:321433.70元,起拍价:180080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50元(及其整倍数)。

二、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特别提醒:标的物为一手交易房,过户所交税费与二手房交易不同,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3)变卖标的物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4)变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7)买受人悔拍后,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时的相关税、费等均按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不动产权证,由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如买受人延迟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3月25日前通过安徽天源辅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与本案变卖标的物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房屋共有人、房屋承租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可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与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开拍三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书面申请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房屋承租人另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优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竞买人身份参与竞买。不参与竞买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七、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休宁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休宁支行;账号:2210501021000072105004095),买受人支付成交价尾款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休宁县人民法院签收裁定书。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竞买人应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变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自动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法院
举报监督电话:0559-7533607拍卖辅助机构:安徽天源辅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辅助机构监督电话:18095652542辅助
咨询电话: 18055976863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休宁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三月八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物情况调查表(2021)皖1022执4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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