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鹰潭拍卖房 > 月湖拍卖房 >鹰潭市胜利东路2、4号,房证:不动产权第0000465号

鹰潭市胜利东路2、4号,房证:不动产权第0000465号

起拍价:

¥69.75万

将于4月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林先生:手机:1500590020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9.75万

保证金:

¥7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起拍价:

¥69.75万

单价:

¥0.6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6.2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经济适用房”,过户前需补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2.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议价表.pdf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4月3日10时起至  2022年4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01/02,户名: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特别提醒:1.标的信息均摘自评估报告,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实地勘验,标的以实物现状交付,拍卖人不做任何担保,请各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2.此标的竞买成功后需解封再过户。3.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及土地限购、过户(包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保障型住房、商办类等房产)的相关政策,如未咨询参与拍卖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无法过户及相关税费或其他费用风险。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先行到当地房管部门核查本人的购买资格,拍卖成交后需携带通过资格核验的结果办理相关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及责任。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品权属变更手续。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如需转变土地性质,土地出让金应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月湖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月湖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拍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的3日以前(节假日休息除外)将有效证明提交至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以及户口落户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款账户,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分行,账号:93600301001119668510000)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物品;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月湖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买受人应自行办理相关过户、变更手续,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营业税、增值税、个人/企业所得税、契税、交易税、费等;欠缴的物业、水、电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及新调整和新增加的各项税、费等)。无论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谁承担均由买受人承担。以上对于拍卖标的税、费项目的说明仅供参考,拍卖人不确保税、费项目的全部列入,竞买人需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确认。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法院
监督电话:0701-622933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拍卖辅助机构:江西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 15005900207林先生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2022年3月2日

竞拍公告

鹰潭市胜利东路
2、4号,房证:不动产权第0000465号的公告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4月3日10时至2022年4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01/02,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 鹰潭市胜利东路
2、4号,房证:不动产权第0000465号,用途:住宅,面积:116.25㎡,起拍价:69.75万元,保证金:7万元(竞买人如悔拍,将没收全部保证金),加价幅度:1000元。有租赁,详见附件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天17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卖法院联系,登记电话号码,开拍一周前统一安排组织看样,其他时间概不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标的信息均摘自评估报告,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实地勘验,标的以实物现状交付,拍卖人不做任何担保,请各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2.此标的竞买成功后需解封再过户。3.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及土地限购、过户(包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保障型住房、商办类等房产)的相关政策,如未咨询参与拍卖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无法过户及相关税费或其他费用风险。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先行到当地房管部门核查本人的购买资格,拍卖成交后需携带通过资格核验的结果办理相关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及责任。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品权属变更手续。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如需转变土地性质,土地出让金应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两个工作日前与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一)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 名: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分行 账 号:93600301001119668510000 (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701-6229337 辅助机构:江西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  15005900207  周先生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日

标的详情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相关附件:

议价表.pdf

上一条:钤山西路南侧、昌山路西侧(仁和宾馆)1-401号房产

下一条:新余市城北茶山路376号茶山新城二区26栋2502室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