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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青岛市黄岛区井岗新村6-1-106号房产

起拍价:

¥72.883497万

将于4月5日16: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齐鲁石化齐华工贸总公司管理人

联系方式:

姚律师:电话:719993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80.981633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72.883497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齐鲁石化齐华工贸总公司(以下简称齐华工贸)将于2022年4月5日16时至2022年4月6日16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司法·破产资产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   

三、拍卖标的:详见拍卖公告。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内在质量及登记状态等均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标的成交后的风险及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不保证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性能、安全等一切责任,资产清查及评估明细表仅为参考,不作为成交标的的移交依据。若有悬殊,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须在淘宝网及支付宝平台上实名注册。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购买权资格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只能以普通竞买人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债权数额较大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若拍卖程序内有2人以上竞价的,以递增出价不低于增价幅度的方式进行,由拍卖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交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竞买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竞得标的物的,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成交后2日内,买受人须向淘宝网支付软件服务费,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在淘宝网收到买受人支付的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拍卖价款。

十二、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3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的保证金之后的余款)支付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时足额支付拍卖价款余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竞买须知》中规定的各项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管理人将另行向原买受人追索。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四、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携带相关文件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交付手续。

十五、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质量以实物现状为准,除拍卖文件已有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因此,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十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公告及《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联系地址。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齐鲁石化齐华工贸总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

竞拍公告

齐鲁石化齐华工贸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2年4月5日16时至2022年4月6日16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司法·破产资产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对破产企业建筑物等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齐鲁石化齐华工贸总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1.本拍卖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网络拍卖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拍卖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将产生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被划扣等相关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3.本次拍卖涉及的建筑物仅包含建筑物本身,不包含建筑物占用的土地。4.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付,标的物如果涉及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办理交割、过户登记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含破产人所承担的税费金)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数额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咨询,与管理人交涉,竞买人在竞拍时应当将上述具体税费作为竞买成本考虑。5.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7.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8.资产办理交接手续后,由竞买人负责资产接管及安保、废弃物的清理工作。

二、拍卖标的权证编号建筑物名称建成年月建筑面积(㎡)评估价值/起拍价(元)评估单价(元/m2)无 黄岛区井岗新村6-1-1061992年   83.68809,816.33 9,678.00 备注:该资产起拍价:728834.97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该房产系原破产企业齐鲁石化齐华工贸总公司的下属企业淄博市临淄齐元股份有限公司从青岛建青房产实业有限公司购买,房屋于2010年9月交付破产企业,企业现存资料仅有双方买卖合同复印件,未有房产证、土地证。标的物仅包含房屋,不包含室内物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3月31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三、咨询看样有意者可于2022年3月31日前(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与管理人联系了解情况、实地看样或自行尽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未尽调或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须在淘宝网及支付宝平台上实名注册。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本次拍卖,但须在开拍二个工作日前将委托手续交至管理人处,由管理人确认后并在开拍一个工作日前至临淄区人民法院备案方可报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全体债权人、房屋承租人。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资产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债权数额较大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若竞价程序内有2人以上竞价的,以递增出价不低于增价幅度的方式进行,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竞价流拍。

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时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请各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可能需要补交的相关税、费等(包括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均由竞买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资产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竞价成功后三日内一次性缴纳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齐鲁石化齐华工贸总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区支行,账号:937001010066127792】。3.本次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大,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管理人可就差价部分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三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将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提交给管理人,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与管理人办理交接手续。

十一、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同意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2.有关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性质等问题由竞买人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了解、咨询、核实,相关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其对拍卖标的物情况、本拍卖公告和本次拍卖须知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和接受。竞买成功后,竞买人不得以未咨询相关政策或对标的物不了解为由而提出异议或反悔。3.管理人不保证水、电、煤气等能够正常使用,相关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必要时管理人可以配合,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4.除明确规定不得参与竞买的主体外,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5.买受人付清成交款前,标的物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买受人付清成交款后,标的物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6.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资产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7.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管理人
咨询电话:姚律师15666438173   法院
监督电话:0533-719108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齐鲁石化齐华工贸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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