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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香堤漫步庄园三区7号楼1层1单元101室住宅

起拍价:

¥492.235085万

将于4月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 刘女士:手机:1773525606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79.1001万

保证金:

¥5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492.235085万

单价:

¥5.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5.5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拍卖裁定.doc评估报告.doc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4月1日10时至2022年4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北京市顺义区香堤漫步庄园三区7号楼1层1单元101室住宅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1、经估价人员现场勘查,估价对象顺义区香堤漫步庄园三区7号楼1层1单元101室打通与顺义区香堤漫步庄园三区7号楼1层1单元102室为一套房屋。
2、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否则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请详细咨询过户(交接)的相关政策,如有不符合购买资格仍坚持参与竞买的,竞买成交后保证金不予退还,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3、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
4、本次拍卖的标的需经执行法院公告强制腾清,腾清期限暂未确定。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案子开拍前7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的实际面积以标的转移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的相关情况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标的物转移登记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节假日休息)由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统一安排。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后7个工作内(2022年4月14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大同御锦源支行账号:0504 0068 2920 0042 328(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行号:1021 6200 06822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买受人在缴纳余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含复印件2份)及相关身份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大同市平城区恒安街73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根据执行法院的实际情况,择日领取成交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标的物无法转移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应自行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三、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标的物转移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网拍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法院
监督电话:0352-552169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刘女士17735256062/4000065392  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2月28日

竞拍公告

竞买公告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4月1日10时至2022年4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京市顺义区香堤漫步庄园三区7号楼1层1单元101室住宅。起拍价: 4922350.85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估价对象包含住宅房地产(房屋所有权及其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附着在建筑物上的、与估价对象功能相匹配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以及在经济耐用年限下通用性强的室内装修部分。标的基本情况摘自北京北方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京)北方(2021)(估)涉字第062号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刘女士17735256062/4000065392。

三、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人竞买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
1、经估价人员现场勘查,估价对象顺义区香堤漫步庄园三区7号楼1层1单元101室打通与顺义区香堤漫步庄园三区7号楼1层1单元102室为一套房屋。
2、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否则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请详细咨询过户(交接)的相关政策,如有不符合购买资格仍坚持参与竞买的,竞买成交后保证金不予退还,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3、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
4、本次拍卖的标的需经执行法院公告强制腾清,腾清期限暂未确定。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移登记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从标的移交至买受人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纠纷、事故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出价时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该因素,慎重出价。竞买人是否符合转移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开拍前5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7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14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大同御锦源支行账号:0504 0068 2920 0042 328(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行号:1021 6200 0682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法院
监督电话:0352-552169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刘女士17735256062/4000065392     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2月28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位于大同市城区康乐里小区10幢1单元6层602号房产

下一条:北京市丰台区万芳园二区13号楼5层7单元502号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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