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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龙镇博硕路南侧幸福美郡二期5栋2单元1302室

起拍价:

¥24万

将于2月2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金石拍卖400-157-8107:电话:8600718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24.5101万

保证金:

¥4.8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24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59.5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被执行人周春雷所有的坐落于合隆镇博硕路南侧幸福美郡二期5栋2单元1302室,丘(地)号:51-1/0-671(2-13-
2),建筑面积59.57平方米房屋。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吉0193执恢316号房屋所有权证无土地使用权证标的所有人周春雷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土地用途租赁情况过户情况详见拍卖公告钥匙权利限制情况
1、被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建筑面积59.57平方米瑕疵说明1、该标的物办理产权手续齐全与否未知,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后不能办理产权的风险。如可办理过户、转让,其应缴纳各项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房管、国土等部门了解)。2、该标的物上物业费、水电费、采暖费等任何费用缴纳欠费情况未知,请竞买人自行向物业管理及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如遇拖欠费用情况可通过另行起诉的方式进行追偿,参与竞买视为对未知欠费情况风险的认可。
3、该拍卖标的还存在其他可能存在的瑕疵与风险,未在评估报告中进行标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该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该标的物现状的认可。参与竞买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现状、土地现状、产权现状等)的认可。
4、竞买成功后,该标的物的交付过程中可能存在强制腾迁的风险,强制腾迁存在较多未知因素,买受人可通过自力救济方式排除非法占有状态。
5、该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6、该房屋涉及其他法院轮候查封、如可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时涉及轮候法院解封、抵押银行解除抵押等程序,故所需要时间较长。若对拍卖后过户时间有紧迫要求的,请谨慎拍卖。
7、该标的物可能具备未知瑕疵与风险,参与竞买视为对一切瑕疵与风险的接受,请务必谨慎竞买!请务必谨慎竞买!标的物估值网络询价综合结果245,101.00元该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

变卖须知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25日10时至2022年4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431/16?spm=a213w.3065169.courtList.833.QUZmpE),户名:长春新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两个工作日前向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2月25日10时前向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资格证明,资格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480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80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收和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竞拍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广场支行,账号:22050134010000000293),并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地址:高新区光谷大街38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等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依法对原买受人进行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含税收调整),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和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含税收)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31-8600715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31-86007181。拍辅机构名称:吉林省金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拍辅机构电话:400-018-0431。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2022年2月10日

变卖公告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25日10时至2022年4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431/16?spm=a213w.3065169.courtList.833.QUZmpE),户名:长春新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合龙镇博硕路南侧幸福美郡二期5栋2单元1302室房。房屋面积:59.57平方米所在楼层:13层总楼层:17层房屋朝向:南北房屋格局:1室1厅1卫规划用途:住宅起拍价:240000.00元,保证金:48000.00元,增价幅度:24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2月21日9时起至2022年2月24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竞拍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广场支行,账号:2205013401000000029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网络询价报告。
法院咨询电话:0431-86007181。详情咨询电话:400-018-0431 吉林省金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法院
监督电话:0431-86007150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387号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2022年2月10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沈阳市东陵区东陵路168-6号2-6-3(建筑面积66.72平方米)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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