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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方城县博望镇商业街东段北侧房产一处

起拍价:

¥71万

将于2月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方城县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袁经理:手机:1666377128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73.4432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71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148.3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豫高法[2018]190号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十八条
1、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处理。
2、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3、恶意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9日10时至2022年2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7/09;户名: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2年2月8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七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不能过户的以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所产生的税费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院为本次拍卖所做的文字表述,包括成交、过户裁定,均不构成能够过户的承诺。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方城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账号:2624646225500014348,并到方城县人民法院(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广安路中段方城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七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以及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等原因会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中先行缴纳垫付,买受人应于收到本院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相关标的物变更手续,并凭相关税费凭据原件至本院进行申请垫付费用结算。逾期不缴纳或因标的物不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原因无法缴纳的,本院不予办理退税费手续。(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十三、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五、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 0377-6507599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预约看样
联系电话:袁经理 1666377128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方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竞拍公告

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方城县博望镇商业街东段北侧房产一处)公告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9日10时至2022年2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7/09)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方城县博望镇商业街东段北侧房产一处。位于方城县博望镇商业街东段北侧,(房权证号:(方)房权证字第1701026158号,登记面积148.37平方米),使用用途:商住。本院不对该套房产做出任何过户承诺,该套房型以实际为准,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请详细阅读拍卖公告、须知及调查表。未标明的瑕疵亦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评估价格:734432 元          起 拍 价:710000元保 证 金:100000元           加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看样电话:16663771281。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本拍品一切已知或者未知的瑕疵并承担相应的后果。标的物情况调查表与实物不符的,以标的物现状为准。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可能存在的违章、停车、电费、水费天然气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标的物是否能够办证及权利限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特别注意事项:《依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不动产评估、拍卖、变卖相关问题的工作指引》第十一条之规定; 因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中先行缴纳垫付,买受人应在办理完毕相关标的物变更手续后凭相关税费凭据原件至本院进行申请垫付费用结算。逾期不缴纳或因标的物不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原因无法缴纳的,本院不予办理退税费手续。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无法通知的当事人: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后7日内将尾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方城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账号:2624646225500014348)。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看样电话:袁经理 16663771281法院
监督电话:0377-65075992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广安路中段方城县人民法院 邮编:473200                                                        方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位于方城县博望镇农业路西侧房产一处

下一条:位于方城县博望镇许庄社区1号路西侧房产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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