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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岭南路17号1-3层自建房屋

起拍价:

¥200万

将于3月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镇安县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陈怀军:电话1:18192555519电话2:0914-5338580电话3:0914-532433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00万

保证金:

¥2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00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503.2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介绍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位于陕西省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岭南路17号(原检察院隔壁)的1-3层房屋,一楼为门面房屋,

二、三楼为单元房屋,共六层,无电梯。产权证号:00005149-4354号,建筑面积503.22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号:镇土国用(2013)第83号。该房屋地处岭南路边,附近有幼儿园、职业中学、超市、饭店,交通便利,是居住置业的理想之地。镇安县人民法院2022年1月25日拍品名称镇安县岭南路17号1至3层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国有土地使用证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王xx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住宅租赁情况无钥匙无配套情况内部设施及水、电齐全,维修保养状况较好。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有抵押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镇安县岭南路17号1至3层。房屋平面布局合理,内部设施及水、电齐全,维修保养状况较好。建筑面积503.22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划拨。使用权面积201.79平方米;登记日期2013年12月2日。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所涉及土地、房屋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3.权证编号:00005149-4354,镇土国用(2013)第081号

竞买须知

竞 买 须 知 镇安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3月1日10时至2022年3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镇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914/07,户名:镇安县人民法院)公开进行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加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网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做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后三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镇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镇安县广场支行,账号:26830301040000323),并在缴纳余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陕西省镇安县人民法院(地址:陕西省镇安县青槐社区月亮湾)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未按归定时间将拍卖成交价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的,视为悔拍。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拍卖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办理手续的一切税费有竞买人承担。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14-533623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14-5338580;0914-532433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陕西省镇安县人民法院   2022年1月25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镇安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3月1日10时至2022年3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镇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914/07)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镇安县岭南路17号1至3层。房屋平面布局合理,内部设施及水、电齐全,维修保养状况较好。建筑面积503.22平方米,房权证号:00005149-4354;土地使用权面积201.7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镇土国用(2013)第83号,使用权类型划拨,登记日期2013年12月2日。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瑕疵说明:现状拍卖。当事人双方议价:200万元,起拍价:200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2月7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止接受咨询,现场查看时间为上述期间的上班时间均可。咨询电话:0914-5338580;0914-5324339(工作日的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土地、房屋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特别注意事项: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一日内(不含周末)与本院联系。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一、拍卖无法通知的当事人:暂无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安广场支行,户名:镇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账号:26830301040000323)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14-5338580、0914-5324339法院
监督电话:0914-5336239                    镇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介绍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位于陕西省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岭南路17号(原检察院隔壁)的1-3层房屋,一楼为门面房屋,

二、三楼为单元房屋,共六层,无电梯。产权证号:00005149-4354号,建筑面积503.22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号:镇土国用(2013)第83号。该房屋地处岭南路边,附近有幼儿园、职业中学、超市、饭店,交通便利,是居住置业的理想之地。                            镇安县人民法院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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