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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全椒县十字镇纬五路258号碧桂园•儒林印象7幢1单元201室

起拍价:

¥53.47万

将于1月2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太和县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电话:0558-865777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74.0095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53.47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2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3.5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2
1)皖1222执恢295号拍品名称安徽省全椒县十字镇纬五路258号碧桂园·儒林印象7幢1单元201室权证情况
1、(2021)皖1222执恢295号执行裁定书2.不动产权证号(证明):皖(2019)全椒县不动产证明第0007750号;不动产单元号:341124012002GB00005F00070005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时**拍品现状租赁情况精装修,无人居住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1、被太和县人民法院查封
2、抵押权人:不详
3、是否装修:精装修
4、土地使用终止日期:无
5、本瑕疵披露仅从现状勘察及相关产权部门调档得知,其他未知瑕疵(如相关专业房产水、电、管道等情况)请意向竞买人现场勘察确定。5、图片视频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任何担保(注意:本次拍卖标的物如在公告期间现状发生改变,以最终交付现状为准)。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标的:安徽省全椒县十字镇纬五路258号碧桂园·儒林印象7幢1单元201室;不动产权证号(证明):皖(2019)全椒县不动产证明第0007750号;不动产单元号:341124012002GB00005F00070005;坐落:全椒县十字镇纬五路258号碧桂园·儒林印象7幢1单元201室;用途:住宅;面积(平方米):143.51;房屋结构:钢混;总层数:15;所在层:2;竣工时间:2019-06-28;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注:该房屋土地性质不明,经查询需要二次过户,是否能过户等相关问题,请意向竞买人自行查询参考,法院对此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1、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相关其它情况。2、四至情况:东至经二路,西至经一北路,南至纬四路,北至纬五路。3、地势平坦,已达“六通一平”(供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土地平整)。4、附近有全椒县司法局十字司法所、十字镇人民政府,三江购物、十字小学等生活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比较齐全。5、特殊说明:
(1)保证金:60000元;
(2)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时的税费按法律规定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拍卖成交价款在拍卖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5)该房产无租赁。拍卖成交后,按法律规定办理。图片仅为网上挂拍需要而上传,不代表标的物现场状况,竞买人务必到现场了解标的物现状后再参与竞买,一旦竞买即视为已现场了解该产权项下的标的物状况。

变卖须知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变卖须知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月28日上午10时至2022年3月31日上午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7<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安徽省全椒县十字镇纬五路258号碧桂园·儒林印象7幢1单元201室;不动产权证号(证明):皖(2019)全椒县不动产证明第0007750号;不动产单元号:341124012002GB00005F00070005;坐落:全椒县十字镇纬五路258号碧桂园·儒林印象7幢1单元201室;用途:住宅;面积(平方米):143.51;房屋结构:钢混;总层数:15;所在层:2;竣工时间:2019-06-28;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注:该房屋土地性质不明,经查询需要二次过户,是否能过户等相关问题,请意向竞买人自行查询参考,法院对此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评估价:人民币740095元;起拍价: 人民币534700元;保证金: 人民币  50000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经法院确认。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10天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尾款交付后3天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太和县人民法院(地址:太和县城关镇国泰中路286号)签署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户名:(单位:太和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太和支行;账号:9558831311000097299;开户联行号:102372500531),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所有税、费均按法律规定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及案涉房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地上附着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注:税费承担说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按法律规定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法律规定承担(含被执行人即原产权人应缴纳的税费)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网络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网络司法变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回变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二十、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二)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时,发布的拍卖公告载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三)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四)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司法拍卖房产出现流拍等无法正常处置情形,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申请执行人等当事人请求以该房抵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六)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除前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的其他事宜,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八)人民法院组织司法变卖房产活动的,参照适用本规定。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咨询
联系电话:0558-8657778法院
举报监督电话:0558-8631702税务局电话:区号+12366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2022年1月12日

变卖公告

风险提示: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请意向竞买人详细阅读并理解本次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调查表后谨慎参拍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变卖公告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28日上午10时至2022年3月31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安徽省全椒县十字镇纬五路258号碧桂园·儒林印象7幢1单元201室;不动产权证号(证明):皖(2019)全椒县不动产证明第0007750号;不动产单元号:341124012002GB00005F00070005;坐落:全椒县十字镇纬五路258号碧桂园·儒林印象7幢1单元201室;用途:住宅;面积(平方米):143.51;房屋结构:钢混;总层数:15;所在层:2;竣工时间:2019-06-28;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注:该房屋土地性质不明,经查询需要二次过户,是否能过户等相关问题,请意向竞买人自行查询参考,法院对此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评估价:人民币740095元;起拍价: 人民币534700元;保证金: 人民币  50000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同伦拍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统一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同伦拍拍”安排),请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同伦司法拍卖”自助预约看样。咨询电话:0558-8657778。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四、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变卖方式:本次变卖适用线上报名,在拍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变卖预缴款,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变卖保留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若拍卖成交,现状交付。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任何原因导致拍卖不成功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七、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均按法律规定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权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注:税费承担说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按法律规定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按法律规定承担(含被执行人即原产权人应缴纳的税费)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7天之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经法院确认。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10天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交款后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太和县人民法院(地址:太和县城关镇国泰中路286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户名:(单位:太和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太和支行;账号:9558831311000097299;开户联行号:102372500531),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请买受人交余款时备注“拍卖款”,并电话告知本院0558-8315377。在交款后三日内携带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到太和县人民法院(地址:太和县城关镇国泰中路286号)签署成交确认书。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拍卖辅助机构: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咨询
联系电话:0558-8657778法院
举报监督电话:0558-8631702税务局电话:区号+12366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2022年1月12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202
1)皖1222执恢295号

上一条:全椒县襄河镇襄河东路果园巷1号2室房产

下一条:南谯南路651号(成业家园)9幢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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